法制化视角下的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

作者: 邓敏 曾彬

[摘 要]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历程主要有概念初始阶段、政策明文规定阶段、条例系统发展阶段、单独成法阶段。通过梳理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制化历程,进一步探寻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可行性,然而目前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还存在教育内容零散,缺乏系统性、家园社联系不密切、教育方式单一,幼儿参与性较低等问题。由此提出阐明爱国主义内涵,厘定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核心内容、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爱国素养、挖掘地域特色,丰富幼儿园爱国主义的课程体系、优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等建议,助推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发展。

[关键词]法制化;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

2023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颁布,《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还应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幼儿期是品德形成的关键期,应让儿童扣好人生的第一个扣子,在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为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奠定基础,同时有利于促进幼儿社会化的发展。目前现有的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研究主要是从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意蕴、教育内容、教育途径等方面进行研究。但中国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仍然存在很多诟病。基于此,本文在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背景下,通过追溯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历程,审视当下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可行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路径,以期对后人的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一、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历程

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进程体现了不同时期国家对爱国主义教育理念的革新,对其变革的探究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明确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方向。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爱国主义教育的政策、法规进行查阅,以时间为主线,以重要政策文件为关键节点,将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化历程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爱国主义教育概念初始阶段(1949年-1982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各类法律法规中均体现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首次从国家根本大法层面提出“爱祖国”是国民道德教育的首要问题,但并未对爱国主义进行详细阐述。1954年《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中明确说明“关于爱国主义教育,是要培养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献身于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志愿,加强国家观念,树立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观念。”该文件首次从学校教育角度在中央政策文件中提出“爱国主义教育”概念一词。由此开启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立法历程。

(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明文规定阶段(1983年-2011年)

1983年,党中央首次颁布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标题的国家专门性文件《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教育的意见》,该文件指出经常性的爱国主义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保障。同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从儿童时期就开始培养儿童的爱祖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情怀。1988年中央政府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个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点是爱国主义教育。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行《幼儿园管理条例》中指出幼儿园应该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1992年,国教委出台《关于在幼儿园加强爱家乡、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是中国首次单独从幼儿园层面出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相关文件。1993年,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运用优秀影视片在全国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这是首次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发展。1994年,中共中央发布《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该文件中对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内容、目的、原则等都做了全面而详细地说明。1996年,《关于命名和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同年,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在幼儿园的保教目标中明确说明幼儿园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2001年,教育部发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社会领域中指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但由于并没有单的独立爱国主义教育法,因此爱国主义教育的效果无法得到保障。

(三)爱国主义教育条例系统发展阶段(2012年-2022年)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进一步强调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社会公德。同年,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指南》中明确说明向幼儿介绍国旗、国歌等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2016年,国家教委发行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在新版规程里将老版的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目标里“爱家乡,爱祖国”改为“爱祖国,爱家乡”由此可见,幼儿园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提到首要位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提出“将国歌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指出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总结过去长时间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爱国主义教育要从幼儿园抓起。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中,明确指出国徽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最好教材。2021年,中央宣传部新命名111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的作用。

(四)爱国主义教育单独成法阶段(2023年至今)

2023年,正式颁布《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解决当前爱国主义教育现实需求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发挥不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石。同时《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一方面明确回答了教育的根本问题,“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培养全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使其树立为国家和民族无私奉献、英勇献身,为国家安全而奋斗的理想、信念,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利益,提高民族凝聚力,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

二、法制化背景下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政策对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方向指引

在《爱国主义教育法》中指出各级学校应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联动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去保障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明确各级职责任务,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有序开展。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为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发展,作出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引领广大人才为国家服务,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在《指南》的社会领域中也明确指出,在幼儿园阶段要形成初步认同感和归属感。幼儿园应该开展一系列活动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二)社会发展对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要求

随着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爱国主义始终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在新征程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时代精神,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征程上,国家迫切需要开展深入、持久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让中国人民时刻保持清醒状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排除各种疑难。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品德形成的关键时期,更应响应国家政策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幼儿从小养成对国家的自信,从而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通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初步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情感和意识。

(三)教育目的对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引领

中国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这个过程中,爱国主义教育是重要环节。首先,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通过向幼儿介绍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可以让幼儿了解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伟大精神,从而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其次,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道德品质和公民意识。通过向幼儿介绍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的意义,可以让幼儿了解到国家的重要性和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最后,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审美情趣和创造能力。通过向幼儿介绍中国在文学、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成就,可以让幼儿了解到中国文化和美学价值,从而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创造能力。在幼儿园教育中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三、法制化背景下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内容零散,缺乏系统性

当前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存在一定的零散性。首先是教育内容片面化,大多数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局限于教材上的内容或教师根据园区要求自行查找相关内容。教育内容缺乏深度,教师自身对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理解不深刻,所以幼儿园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没有深入挖掘教育内容的内涵和价值,导致幼儿对祖国的认识不够深刻;教育内容与幼儿生活脱节,没有将教育内容与幼儿的生活经验充分联系起来;教育内容缺乏时效性,大部分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多集中于一些固定节日的庆祝活动和仪式教育,导致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没有形成完整体系。

(二)家园社联系不密切

当前,幼儿的爱国主义教育主要是以幼儿园为主、家庭教育为辅、社会为补充的一种模式。然而家庭和社会又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幼儿园与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协同程度不足。幼儿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专门的主题教学活动和隐形的教学渗透,虽然其涵盖面比较全面,但还是不够丰富。尤其是在爱国主义教学活动中,幼儿园家庭之间有所沟通,但总体来说三者之间的联系还是不够充分。一方面,幼儿园与家庭活动中,基本都是以幼儿园为主体,家庭扮演参与者的角色,家长对于整个活动的参与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沟通较少,联系方式单一。虽然在日常的节日庆祝活动会与社区有一定的互动,但是由于时间或其他原因,社区较少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教育方式单一,幼儿参与性较低

一方面,当前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形式大多以直接讲述为主,也会借助多媒体计算机等媒介引导幼儿了解祖国。但教师缺乏使用其他更加直观、有趣的方式让幼儿去获得更加丰富的情感体验。另一方面,在活动过程中教师只注重活动开展的过程,忽视了活动过程中幼儿的情感表达。幼儿园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仍然沿用传统的教育理念,以教师为中心,注重知识的单向传授,忽视幼儿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性。这种教育方式容易导致幼儿缺乏兴趣和动力,无法真正融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这种教育方法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无法激发幼儿的兴趣和好奇心,导致幼儿参与性较低。在一些地区,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幼儿园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往往缺乏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导致幼儿园无法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从而影响幼儿的参与性和教育效果。

四、法制化背景下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

(一)阐明爱国主义,厘定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内容

针对目前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内容零散的问题,首先,应明确爱国主义到底是什么。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对爱国主义的内涵有明确的说明,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其次,梳理出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指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加家国情怀。由于学龄前儿童正处于前运算阶段,抽象思维能力较差,所以应该进一步细化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内容,注意考虑与幼儿的实际生活相结合,尽量选择幼儿可感知的、具体的、生活化的内容。只有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价值后,才能更好地创新爱国主义的教育形式、丰富和优化课程资源,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二)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爱国素养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