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材回忆性选文中的两重叙述视角解析
作者: 毋小利摘 要 在包括散文、小说和诗歌等多种文体在内的语文教材回忆性选文中,普遍存在两重叙述视角的运用,用以表现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在一段历史进程中发展变化着的情感、态 度和认知的相互交织。“过去的”和“当下的”两个“我”对同一人物、同一事物等叙述对象在不同时期的体察和认知存在很大差异,表现了“我”这个个体在历史的不同瞬间所特有的多样的生命体验和感触。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对此进行精准辨析,有助于他们深入细致地领会作品丰厚的内涵,因而在教学中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语文教材 回忆性选文 两重叙述视角
在语文教材所选入的回忆性选文中,普遍存在两重叙述视角(即经验自我视角和叙述自我视角)的运用,用以表现“过去的”和“当下的”两个“我”在一段历史进程中发展变化着的情感、态度和认知的相互交织。对这种写作手法进行分析,有助于读者深入细致地领会作品独特的内涵。可以说,两重叙述视角分析为我们登堂入室、解读相关作品的奥妙提供了一把必不可少的金钥匙。因而,此种分析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语文教育研究者对此也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当前,对语文教材回忆性选文中两重叙述视角的分析多局限于散文文体,笔者也曾发表《语文教材回忆性散文中的两重叙述视角》一文。但实际上,回忆与任何一种文学文体形式都存在着某种联系。[1]因此,不仅需要继续分析散文中两重叙述视角的运用,还应将此种分析扩展到小说和诗歌等文体。以下,我们进一步对统编初中语文教材中的几篇散文、小说和诗歌进行相关分析和解读。
一、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中的两重叙述视角
《阿长与山海经》出自《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创作于1926年,共10篇,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从儿童眼光(亦即经验自我视角)来看,起先,阿长不值得佩服,反而令人厌烦,因为她有太多缺乏教养、令人不悦的行为习惯,如“常喜欢切切察察”、常去母亲处告“我”的状、睡姿不雅、规矩太多等等。后来因为讲了“长毛”故事,展现了“伟大的神力”而令“我”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但“谋害了我的隐鼠”后这种敬意“逐渐淡薄起来”以至完全消失。“使我发生新的敬意”的,则是她以另一种“伟大的神力”让我得到了“最为心爱的宝书”——《山海经》。也就是说,在童年鲁迅的心目中,阿长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既有好的一面,也有讨厌的一面。相应地,童年鲁迅对阿长的情感也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发展变化的过程:由不喜欢到尊敬,然后是痛恨,最后再到尊敬。
叙述自我的眼光则让以上的童年往事有了不同的内涵。此时的作者年已45岁,受政府通缉,被迫到厦门大学任教,但在这里又受到了某些人士的排挤。在这样的处境之中,作者只能凭借一些童年的回忆聊以抚慰自己孤寂的心灵。这种心境使在心中沉淀了多年的往事得到重新叙写,并产生新的意义。
在经验自我心目中,阿长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女工,大家连她的真实姓名都不想知道,为了省事,直接用对上一个保姆的称呼叫她“阿长”,“我”也觉得自己这么称呼她是天经地义的。叙述自我则对她受到的这种待遇产生同情心,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愧疚之情。同时,在叙述自我眼中,阿长那些过去“我”认为的缺乏教养、规矩繁多等缺点就不仅可以宽容,甚至还让人感动了,因为那些举动可以说是完全出于自然和真诚,毫无矫揉造作。比如阿长让“我”吃福橘,叙述自我会完全认识到这绝对是一种出于人的本心的爱,因而下笔时充满感激之情,同时会检讨自己儿时不仅没有感激阿长反而认为吃福橘是“元旦辟头的磨难”,真的是不应该。阿长荒诞不经地讲“长毛”故事时表现出的愚昧无知,竟让经验自我感到她有“伟大的神力”,叙述自我当然不会再因此而佩服她,但对她这种愚昧无知也绝对不会去调侃、更不会讽刺,反而会予以宽容和理解:她之所以这样,正是没有接受教育、缺乏文化造成的呀!阿长给自己买来《山海经》,如果说儿时的“我”只是觉得她能够弄到别人弄不到的东西,觉得她有“神力”而尊敬她,那么,现在的“我”则是从“险恶的世事中自有宝贵的人间温情”的高度怀念并讴歌这位伟大的女性。也就是说,不同于童年鲁迅,在成年鲁迅心目中,关于阿长的种种回忆引起的“我”的情感是同情、愧疚、宽容、感激、怀念和赞美。
总之,经验自我对阿长的感情,是既厌烦她,也觉得她有不同于常人的本事、值得尊敬。叙述自我心中的阿长,则是值得同情、宽容和理解,更值得去纪念和赞美的一位女性。叙述自我反思幼稚的、未能真正理解阿长并未能使她得到应有尊重的童年自我,则充满了愧疚之情。
二、史铁生《秋天的怀念》中的两重叙述视角
在解读作品之前,首先需要对史铁生《秋天的怀念》的文体进行界定。这篇选文长期以来被广泛认定为散文,正如有论者所言之“《秋天的怀念》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2]。但实际上,这是对此文文体的误判。根据史铁生去世后其妺史岚在《我的哥哥》一文中的回忆,他们的母亲去世于1977年春天(而非秋天),去世前大吐血,父亲和邻居把母亲弄到哥哥的轮椅(而非三轮车)上送去医院,哥哥的好朋友燕琨大哥(并非邻居的小伙子)背着哥哥去见了母亲最后一面。[3]以上记述都和史铁生在《秋天的怀念》中的相关记述不太吻合,这足以证明,《秋天的怀念》被当作一篇小说来读才是合宜的。但反过来说,此篇小说的写作并不追求传统小说所重视的典型人物、典型情节和典型环境,而是充满了浓郁的抒情味道,重在抒发小说中的“我”经历事件时的真情实感。故此,从文体来看,将其界定为散文化小说,甚至是有小说化倾向的散文,应该都是允许的。以下,我们来分析作品中两个“我”对所经历往事的不同体验和感受。
作品中刚刚瘫痪的主人公,也就是正在经历往事时的经验自我,心理是自私的、脆弱的,其对生命的认识也是肤浅的。他心中只有自己,认为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并不关心身边亲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感受,不知道母亲才是最苦的人。因为不堪疾病的折磨,他的脾气也变得暴怒无常。因此,春天北归的雁阵和李谷一甜美的歌声这些对于常人来说美好的事物,并不会引起他美好的感受,反而让他越发觉得自己的不幸。当母亲希望推他去北海看花时,他根本就不理解母亲的心,他害怕看到春天里绽放的花朵,极端时甚至只想一死了之,并不考虑自己的暴怒无常和自暴自弃会给家人尤其是母亲的心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当然,对于母亲“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的话,他更是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意义。不仅是春花这样的乐景让他心里难过,秋天叶黄枯落的景象更能引发他的哀愁。虽然勉强答应了母亲去北海看菊花的央求,但从内心深处,他对母亲的一言一行是厌烦的,更谈不上理解和感恩。当母亲病重被送进医院,他也不明白事情的严重程度,因为在这之前从未真正关心过母亲。
多年以后,回顾往事时的叙述自我已经成熟多了,他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重温旧事呢?回想起自己的狭隘、自私、易怒,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抵触,尤其是对母亲身体健康的忽视,对母亲那种细心、耐心、爱心和殷切希望的无视,叙述自我是忏悔的、痛心的。在字里行间,读者都可以读出来这些情愫。如“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这句话表明了经验自我对生命认识的浅薄,也蕴含了叙述自我对经验自我的这种浅薄的批判;“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这句话蕴含了叙述自我对经验自我心里只有自己、从不关心母亲健康的一种自责;“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这句话则蕴含了叙述自我对母亲如发般细心和无私的爱心的无比感动。尤其是在小说流露着淡淡的哀愁的最后一段中,更表现了叙述自我在母亲去世后对生命的深刻理解:尽管秋天是肃杀的,自己今后的生存也可能会越来越艰难,但生命还应该象泼泼洒洒的菊花一样烂漫地绽放,因为人活着是有意义的,那就是:一个人活着不光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亲人,为了一种爱。这种意义,母亲在生前用伟大的实践为自己作出了最好的诠释,做出了最好的榜样。因此,自己没有理由不好好活,虽然没有让母亲在生前就看到自己没有辜负她的期望,但自己好好活,通过写作这条途径取得成绩,对母亲来说,也算是一种告慰,对自己来说,也算是对过去的一种赎罪。
总之,相比于自私的、不成熟的经验自我,叙述自我不断走向理性和成熟。他直面自己有缺陷的人格,直面严酷的人生,以平和的心体悟生活美好的一面,更能够逐渐走出自我封闭状态去关注他人,深刻理解母亲生命的艰难和人格的伟大,深刻理解生命的意义,进而能够在持续存在的严酷打击中好好地活下去。
三、鲁迅《孔乙己》中的两重叙述视角
《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毫无疑问应该是孔乙己,但是,由于使用了第一人称叙事和两重叙述视角,作品中两个“我”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并由此产生了丰厚的文学和文化内涵。因此,“我”也应该是文本分析的重心之一。
以十几岁的经验自我的视角就能发现,小酒店里的人物似乎天然地分为三六九等,掌柜地位最高,其次是穿长衫的,再次是短衣帮,孔乙己看似介于穿长衫的和短衣帮之间,但实际地位却不尴不尬,处于他们之下。“我”则完全认可这样的分层,以努力向上、做到令人羡慕的掌柜的位置为荣。处于人性复杂的社会,不够圆滑的“我”不仅不能伺候穿长衫的,甚至也没有资格直接为短衣帮服务,地位由“高级”伙计降为“低等”杂务,加之感受到人情冷漠,心中不由产生怨气。因此,每次孔乙己到店以后,引起大家的哄笑,“我”也参与其中,并体验到了一种快乐。当孔乙己关心地教“我”写字时,尽管只是一个地位卑微的酒店杂务,“我”对他还是表现出了鄙夷不屑的态度。看到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温馨场景,“我”没有被感动,依然只是感到“好笑”而已。“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则体现出即使是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也是一个可有可无之人。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非交到他手里,可见此时的“我”对孔乙己仍然没有多少尊重和关爱。
二十多年以后,小酒店的打工者“我”已经成长为一个中年人,忆及过去,叙述自我会如何回味关于孔乙己的往事呢?
当“我”看到小酒店里的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时候,“我”决不会认可这样人为产生的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更不会将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掌柜当作自己一生奋斗的目标。由“高级”伙计降为“低等”杂务的经历更让“我”看清了社会的人情世故,看清了人性中的恶,当然也包括底层百姓人性中的恶(绝非只有压迫者人性中才有恶的一面),是受压迫的底层百姓伙同压迫者共同害死了孔乙己。也就是说,孔乙己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个冷漠的社会造成的。因此,对待孔乙己,“我”首先是充满了同情心。比如从称呼来看,人们叫他“孔乙己”,就表明了大家对他的不尊重。大家给他取了这个绰号,他这个读孔孟书的读书人接受吗?当别人第一次喊他这个绰号时,他反抗过吗?后来又是如何痛苦地默认了呢?当然,孔乙己的悲剧也同他的个人性格(如好吃懒做等)有关,相关描写也表现了叙述自我对其缺点的批判。同时,对于幼时的“我”,现在的“我”同样有所批判:幼时的“我”深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和大家一样,都是眼光喜欢向上看,嫌贫爱富,看不起孔乙己(比如,孔乙己的真名是什么,别人不清楚,幼时的“我”同样不关心,导致“我”至今仍不知道),并和大家一样共同嘲笑他,甚至当他热心地教自己写字时,地位不高的“我”还觉得他不如“我”混得好而对他不理不睬,冷他的一片热心。这样做,现在来看实在是不应该。忆及掌柜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现在的“我”不仅深感掌柜的唯利是图和缺乏人性,更因幼时的“我”产生了“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的感受,而对同样缺乏同情心的经验自我进行严肃批判。又忆及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孔乙己每次付钱都是郑重其事,尤其是最后一次在极端潦倒的情形下仍将钱认真地放在“我”的手里,但当时的“我”却没有把酒放到他的手里,现在的“我”内心不免再次对孔乙己表示敬重,对自己再次进行批判。
总之,相比于世俗的经验自我,叙述自我是一个有爱心和同情心、更有批判力的成年人,他将爱心和同情心给了孔乙己,将批判给了人性不健全的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自己。
四、郑振铎《猫》中的两重叙述视角
尽管从文体来看,郑振铎的《猫》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定为小说,笔者对此也无异议,但毫无疑问,这篇小说的写人叙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实层面的真实,同时作品也流露出浓郁的抒情味道。因此,更精准地说,将此篇作品视为散文化小说较为合宜。由此可知,作品中“我”关于养猫的独特体验和感受也应是文本分析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正如有论者正确指出的“那些隐藏在寻常生活和行为背后的别样的情感,才是《猫》的精髓所在,才是最值得我们品味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