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汉语视角下的现代诗歌教学方法探析

作者: 孙建英

摘要:时至如今,我们和现代诗歌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在不考、不教、不学的连锁影响下,现代诗歌几乎成为课程中可有可无的部分。我们不得不承认,如今的初高中教育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现代诗歌这种富含美感与智性的文体。这样的情况不仅不利于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能力的培养,同样也不利于学生对美感的把握。一切教学的前提是精准解读课程标准的要求,在剖析透彻教材的基础之上,解读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后,探讨现在诗歌的教学。在语文教学中,现代诗歌的失落是当代教育功利性倾向的结果,文章将围绕现代诗歌教学并以《再别康桥》与《红烛》为例,探索怎样才能将现代汉语知识和现代诗歌教学进行有效的结合,进而完成现代诗歌的“诗教”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住语音、语法的使用,感受诗歌具有的独特美感;重视诵读的引导,将外部技巧内化为自然的诗歌情感;提升修辞的表达,品鉴语言的魅力。同时对教师进行现代诗歌的教学提出了两点建议,一个是转变教学态度,不能为了考试而教学;一个是注重教学方法,教授本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于唤醒学生对现代诗歌的热情。

关键词:现代诗歌;现代汉语;教学态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918(2023)26-0064-04

朱光潜在《谈美》之中说道:“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世界,超乎利害关系而独立。”美是无关乎金钱,无关乎使用的一种感受。若我们的学生看见文本就想着答题模式,看见好句子不加体悟只为应对考试作文而摘抄,那么他们也就成为考试的奴隶。但在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大环境下,不得不承认,我们和现代诗歌的距离日渐疏远,通过浏览各类调查与研究,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笔者发现语文教师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古代诗文中,而或多或少地忽视现代诗歌的教学,但其实现代诗歌具有其独特的韵律美、文字美、修辞美,这些同样是培养学生语文核心素养所需要的。

一、 部编版语文现代诗歌编选概览及相关语文课标要求

在《谈中学语文课本新诗选篇》中,刘贞福提出,课本中的诗歌选择,所面对的是整个国家的学生,不可以凭借个人喜好和倾向选择,而是应该形成一个复合性的标准。高中部编版教材总共选入五篇中国现代诗歌,且创作年代相对较久远。但五篇诗歌的篇目线索与主要意象的选择均有所侧重,无一例外地遵循了经典性与多样性的选篇原则。

高一语文必修上册中包含了三篇现代诗歌,分别是郭沫若的《立在地球边上放号》、闻一多的《红烛》与自读篇目昌耀的《峨日朵雪峰之侧》。第一单元的单元主题为“青春的价值”,学生首先能够领略到《立在地球边上放号》中诗人的“狂飙精神”,在这样一种人文意识之下,继续进行《红烛》的学习,学生可以通过朗读的方式走进诗人的内心,感受诗人的自慰与顿悟,而在《峨日朵雪峰之侧》中诗人以“雄鹰”“雪豹”与“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作比,从而形成强烈的反讽,这其中蕴含着谦卑而强劲的生命力量,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在高三语文选择性必修下册中,则包含着现实主义诗派诗人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以及自读篇目《再别康桥》,《大堰河——我的保姆》表面是对诗人乳母的感激,但更是一首献给中国大地上勤劳却贫苦的农村妇女的赞歌,且除了直接抒情,诗中还有许多叙述和描写,在教学时我们应当注意引导学生充分体会其对抒发感情的作用。而自读篇目《再别康桥》虽然是一首现代诗歌,但音韵和意象的使用上却充盈着古典韵味,并且徐志摩创造性地继承并翻新了古典诗歌创作中的排比、对偶、顶针等修辞手法,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中丰富了自己的表现手段。

分析过部编版高中语文课本中我国现代诗歌的选编情况,我们就应当继续思考如何遵循课程标准,开展现代诗歌的教学。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学习任务群2“当代文化参与”,指出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开展各类语文学习活动,如读书交流、习作分享、辩论演说、诗歌朗诵、戏剧表演等”。而在学习任务群5“文学阅读与写作”中,课标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教师需引导学生通过阅读不同文体,在感受形象、感悟情感、鉴赏语言的过程中试着进行文学创作,提高自我的审美能力和创作表达能力。

综上所述,课标中对现代诗歌的学习做出了较明确的要求与规定,主要将重点落在品味语言、构思、形象、意蕴、情感等方面,教师需要注意帮助学生克服由现代诗歌的陌生感所带来的学习压力,拉近学生与现代诗歌的距离,驱散学生对文本的疏离感,推动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提升。

二、 如何将现代汉语知识与现代诗歌教学相联系?

(一)语音、语法

诗是语言的艺术,相较于其他文体,诗歌具有独特且特殊的美感,这是由于词义、音韵、节奏共同作用所造成的。

比如徐志摩的这首《再别康桥》,朱光潜先生在其著作《诗论》中提道:“诗和音乐一样,生命全在节奏(rhythm)。节奏就是起伏轻重相交替的现象。”而徐诗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音乐美”。《再别康桥》的首节以三个叠词“轻轻的”营造出一种平缓的意境,就像是杜甫诗中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以反复的拟声词突出诗歌的形象与情感。陆耀东先生评价这部分“仿佛是诗人用脚尖着地走路的声音,像是诗人的飘逸的温柔的风度音节化”。其次,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轻轻的”这一副词的位置,“轻轻的”一词在不同诗行的位置意味着它不同的含义与功能,在诗歌的首行,诗人遵循西洋句法将状语放在主语之前,以此强调一种缓和的状态,但在第二行和第三行中,则按照中国的汉语习惯,在主语和谓语间放置状语,修饰“来”与“招手”的动作,呈现出一种对称的重复,且能同首行的“轻轻的”交错而置,从而在视觉上,形成一种交错的美感。最后,诗歌中“走”与“手”押韵,“来”与“彩”押韵,诗人运用“ou”“ai”等音调,在诗歌中营造一种柔婉、低沉的气氛,与“轻轻的”形成的境界做到了和谐搭配,达成了新月派所倡导的音乐美的追求。诗歌中声韵的起伏紧紧依附着突显诗歌节奏这一基准来安排,避免了新诗陷入呆板枯燥的泥潭,进而强化了诗歌的流动的“音乐美”。

另外,我们也可以在授课的过程中,留意贬词褒用的现象,比如“招摇”这个词,有着明显的贬义的意味,但在这首诗中,诗人用“招摇”一词来描写水草,一下子就使得平常的水草附上了小姑娘般的调皮可爱的特点,“招摇”摇身一变成为褒义词。“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在客观理智上,诗人绝对不可能成为一条水草,然而,在感性层面,足以使读者感受到诗人浓烈且炽热的热爱与崇敬之情。诗中倒数第四句的“但”字,使得诗歌的情绪由高昂激荡转为低沉含蓄,因为这个表示转折的关键词的存在,使得整首诗增多了关系层次,突出了诗人浓郁、真挚的感情。

在讲解《再别康桥》时,还需要教师引导学生留意诗歌的首尾两节,“轻轻的”与“悄悄的”这两个词在首尾的变化同样意味着心理上的转变,首节的“轻轻的”侧重于声音方面的感知,而“悄悄的”则更倾向于心理,诗人真正地爱着康桥的一草一木,并不以占有为最终目的,而是试图在心中留下足够美好的回忆,因此云彩尤其是“西边的云彩”就成为诗歌中最紧要的意象。

我们在讲课时,可以通过引导学生自由探讨诗歌中由于字音、字义所带来的节奏美与绘画美,从而达到培养学生语言建构与运用、审美鉴赏与创造的语文核心素养目标。

(二)朗读和语调

朗读在语文教学与文化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通过出声朗读优秀作品,学生能够对艺术语言进行更娴熟的表达,进而丰富自己学习词汇的能力,更好地运用祖国语言。与此同时,朗读也是锻炼学生正确发音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朗读的反复训练,学生能够说出更加流利标准的普通话,提升使用普通话交流、表达、阐述自己思想的能力。另外,教师还需要引导学生富有情感、自然地朗读诗歌,不可矫揉造作。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现代诗歌作为最能传达诗人心中所想的文体,承载着诗人最为炽热真挚的情感,必定沾染着诗人情感的余热,因此,朗读的过程就成为书面文字转换为有声语言的桥梁,只有通过阅读,学生才能以富有感情的朗读体悟诗人起伏的情绪,以饱满的情感建构诗歌。

比如闻一多先生的《红烛》,本诗写于1925年。1922年,诗人怀着报效祖国的志向去美国留学。当他怀着一腔爱国之情提前回国,看到的却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政治腐败、经济凋敝的惨景,于是他心中的梦骤然破灭。诗人的感情由失望、痛苦转至极度的愤怒。《红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创作的。有学者认为“红烛”就是诗人人格的象征,也是他在中国革命道路探索中不屈不挠精神上的体现。教师在讲授本节课时,应当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朗读体悟诗人所营造的意境,帮助学生深入感受诗人对“红烛”这一意象投注的情感的流动,使得学生在充分把握诗歌的艺术形象的基础上,进一步体验诗歌因朗读增强的音韵之美,能够精准地掌握诗歌的感情基调,并能从声音的快慢、强弱、高低、停连等外部技巧入手,自然从容地演绎诗歌。

我们可以很明显发现闻一多先生笔下“红烛”意象的象征内涵和所寄托的情感是比较固定的,但诗人每次面对“红烛”的情绪却是不一样的。诗歌开篇真挚热烈地呼唤红烛,一个“啊”字,引起了本节的第一个停顿,似叹似赞,“这样红的烛”重音应该落在表示指示的代词“这样”之上。第二节,诗人的情感明显困惑了起来,困惑的原因在于为什么照亮别人就需要牺牲自己?这几个问句的层次逐渐递进,朗读的声调也应该由平升高,学生就能在不断升高的声调中感受到诗人的情绪变化,“矛盾!冲突!”这两个简短的名词表达了诗人强烈的愤懑与不解,读的时候应该加重语气。第三节,诗人领悟了这恰恰正是一种自然的法则,所以他对红烛有了一种“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感慨。语气渐渐舒缓了平和了。第四节的情绪又转为高昂,表达了对红烛的激励,之后的情感又由高峰陷入低谷,为红烛无限牺牲自己表达感伤,这样照亮他人之日,便是牺牲自我之时。而第六节对红烛这一行为进一步了悟,第七节慰藉,第八节认同,第九节,则表达了对红烛的肯定与期望。我们能感受到诗人在字句之间时而高昂时而低落、时而愤怒时而快慰的情绪。

《红烛》这首诗情感的流动性非常明显,如果能够在声音的虚实、停连和语调的升降上做大致规范,而在细节方面支持学生做个性化的尝试,将能有效地帮助学生体会诗作的艺术形象和感情意蕴,更加深刻地体会到闻一多先生用自己生命之火照亮了中国贫穷晦暗的大地,用自己的心血“培出慰藉的花儿,结成快乐的果子”。

(三)修辞

修辞为文字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服务,是对语言表达形式的研究,学习修辞能够帮助学生提高言语表达、创作和阅读的鉴赏能力。而现代诗歌中存在着许多修辞现象,如果能够合理地引导学生感受诗中的各种修辞对语言的加工,不但能提高学生感知形象、品鉴语言和感悟情感的能力,同样会使学生获得特殊的审美感受,并触碰到文字背后作者独特的艺术创造才能。

我们还是拿《再别康桥》举例,例如“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我们能够较轻易地找出本体“金柳”和喻体“新娘”之间的联系,即二者皆是带着女性独有的柔软纤细的特点,诗人借“新娘”表达出对康桥的憧憬与喜爱,这是针对修辞层面的解读,但从隐喻层面的角度,我们就需要进一步思考“金”字背后所蕴含的含义。诗歌创作于秋末冬初,柳叶将落,自然呈现出金黄色,夕阳的余晖照耀在柳树上,更是为柳树镀了一层金色的光彩。

除了这一层面,我们还要从文化层面再次进入文本,对诗歌进行建构。金色在英国的文化中被视为美好、崇高的色彩。比如邓恩的名诗《临别莫伤悲》中写道:“因此,我俩合一个灵魂/虽然离开,却还没有/造成裂痕,而是像黄金/展成金箔,薄如空气。”赵毅衡认为,只有金色,才能在这个比喻中突显恋人间“坚韧”“美好”的情感。而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下,中国文人以远离钱财为荣,所以金色在中国古典作品中显得庸俗,并不会用于歌颂爱情。徐志摩选择运用金色来形容柳树,足以见得西方的文化对诗人造成的影响。而金柳、水草、榆荫下的潭水共同组成了一幅色彩浓郁但不热烈的图景,在增进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美感体验的同时,做到了“扬弃”,不仅打破了古典意象的局限性,完成了对文字的重组与建构,并且使得中国古典意象拥有了崭新的生命力,推动了现代诗歌的不断发展与传播,适应了当代文学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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