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应用的“税法”特色教学设计与实践
作者: 陈元艺 邵景奎[摘 要] 针对“税法”课程“点多变快”、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课堂“低头族”现象突出等教学痛点,基于超星学习通、微信等移动应用,采用具有“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的教学设计,并将其应用于三个学期的“税法”教学实践。实践应用与结果分析表明,基于移动应用的税法“一真一新一活跃”教学将税法理论与“全真”实践紧密融合,从而有效提升学生实践与应用能力;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从内源提升其学习动力,进而提升学生在课堂的活跃度、参与度,提升教学效果。
[关键词] 税法;移动应用;特色;教学
[基金项目] 2022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级一流课程项目“税法”(2022004YLKC);2021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移动智能教学云平台在财会核心课程教学的应用与评价研究”(2021033JXGG);202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级教改项目“基于知识图谱的智能会计核心课程群改革计划”(2023008ZLGC);202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智能财经人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3006ZLGC)
[作者简介] 陈元艺(1986—),女,四川泸州人,管理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产学研的研究;邵景奎(1987—),男,河南驻马店人,管理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会计实践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17-0149-04 [收稿日期] 2023-03-26
“税法”课程是税收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财经类专业的一门重要核心课程[1]。由于税法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十多个税种,知识内容庞杂[2],加上税法更新变化快,如税收优惠具有数量多、变化快特征,“点多变快”成为“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一大痛点[1-3]。税法攸关国家治理,同时又与具体事务紧密联系,而在有限课时内偏理论、偏讲授的教学易致学生理论与应用脱节,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进一步扩大人才供需缺口[4-5]。另外,学生自律自控、教师教学管控、学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使“低头族”现象成为大学课堂的普遍性问题[6]。针对前述教学痛点,基于新冠病毒感染期间超星学习通、微信等移动应用开展教学的经验,基于移动应用,采用具有“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的教学设计,并将其应用于税法教学实践,以推动解决痛点问题,提升教学质量[7]。
一、基于移动应用的“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设计
常见于课程教学的移动应用包括:雨课堂、超星学习通、Moodle、Canvas等辅助教学移动应用;微信、QQ、Twitter等社交协作类软件;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Khan Academy、Coursera等在线教学平台[8]。随着疫情防控的变化与正常线下教学的恢复进行,本文基于移动应用的“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设计与实践主要应用于正常线下教学环境,主要依托的移动应用为超星学习通与微信。超星学习通用于教学资源承载与学习记录,如章节课件、视频资源的学习及信息记录;教学任务执行与评价,如学生提交作业、参与抢答、主题讨论等活动及评分。微信可用于教学中通知事项、课堂互动、学习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等,本文特色教学中微信主要用于“一活跃”课堂互动教学。
(一)“一真”教学设计
“一真”指真实案例教学。“税法”课程实践性强,真人真事的真实案例教学更好地满足教学需求[1]。如个人所得税教学中以自身的工作经历、同事、亲朋好友及以前毕业生工作事项等为例,引导学生一起学习、思考与探索现在与未来的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个人所得税“一真”教学设计如下:首先,课前可在微信或超星学习通以“主题讨论”等形式,布置课前任务“请查看父母的工资单或个人所得税App,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是多少?年度个人所得税金额是多少?思考和查阅如何计算与缴纳?”,该设计体现出高校授课中鼓励学生自主学习[9]。其次,课堂教学中以“某老师某年度的个税App截图”引出学习内容,如要提升学生兴趣,尽量举身边案例如某老师、某同学兼职等真实案例,教学更具吸引力。在讲解完基本计算方法之后,结合事先准备好置于超星学习通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链接等内容,指导学生下载与操作个税App。最后,课后在微信或超星学习通以作业或其他形式布置任务“结合所学内容,对自己或父母个税App中的相关项目进行核查是否有误,是否存在未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进行筹划?”通过理论方法与实务操作“全真”的真实案例教学,以解决前述教学痛点尤其是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
(二)“一新”教学设计
“一新”指新闻时事教学。考虑顺应时势之需、惠及民生、协调发展等因素,国家适时适度进行税制改革,加上与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密切相关,税法相关的新闻时事不胜枚举[4]。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税务抖音号等政府网站和媒体,以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媒体新闻报道融入税法教学。通过结合“税法”教学内容融入新闻时事、新闻报道教学,既有助于实现学生带着最好的老师——兴趣来学习“新、近、用”的税法内容,促进解决前述教学痛点尤其是“点多变快”问题,也有助于学生关心热点时事。
“新、近、用”税法内容新闻时事教学:如在“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教学中,以新闻“某知名网络主播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收到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相关内容展开教学与分组讨论。该知名网络主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2)通过设立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3)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10]。该网络主播违反法律规定,未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结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的具体征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方法等税法教学内容,围绕案例中各种所得的“客观实际”,具体结合其实际收入来源、性质、对销售业绩的责任等对该网络主播的收入归属进行讨论与分析,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与分析。“综合所得”具体项目中包括劳务报酬所得,与“经营所得”在某些情况下难以区分,而对于网络主播收入的界定既要考虑税法的规定,也要考虑互联网环境下收入新模式。为便于学习,可将视频置于超星学习通“资源”中,如教师保留观看记录可置于超星学习通“章节”下,如是新闻报道的链接可发在微信群,便于学生快速高效获取新闻报道内容。通过新闻时事教学,既有助于解决“点多变快”的税法教学痛点问题,也有助于结合新闻时事润物无声地融入思政育人要素,更好地践行课程思政。
(三)“一活跃”教学设计
“一活跃”指采用竞猜游戏教学、微信群新式抢答等特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兴趣,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与活跃度,从内源提升学生学习动力,以解决前述教学痛点尤其是课堂“低头族”现象。
“定时竞猜游戏”教学:首先,教师需提前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征管等方面与税法教学相关的内容做好PPT设计,为便于PPT快速翻页可设置每一页PPT放一个词,设计需简洁醒目。然后,课堂教学期间在紧张的教学之后可适时适度采用定时竞猜游戏教学,按每一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经验可设置三分钟,因一分钟时间太短能猜中的数量较低,激励效果有限,而时间太长不利于多个组的参与及其他教学任务的进行)猜中的数量进行相应平时成绩加分。小组的选择可以通过超星学习通“选人”“抢答”或微信群“抢答”等实现。具体竞猜游戏教学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两名学生一组,其中一人解释一人猜;第二种形式是一名学生和教师一组,一方解释另一方猜。猜对的数量即为小组学生每人可以加的平时课堂表现分数。定时竞猜游戏教学既有助于学生加强对税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掌握,也是以一种相对轻松活跃的方式开展教学,以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与活跃度。
“微信群新式抢答”教学:微信应用广泛,为大学教学改革提供有利条件[11]。受微信“抢红包”的思路和速度启发,结合“税法”教学内容,采用“微信群新式抢答”教学,教师在课堂上会有提问、课堂单选及多选练习、讨论等,学生在班级微信群发信息回复,每个(次)问题答对的前五名加分,每答对一次加一分。经过多番测试发现,设计为“答对的前五名加分”,既避免名额太少导致学生参与度不高,又减少因名额太多存在部分复制粘贴“假答对”现象。另外,为降低学生因复制粘贴别人的答案而加分的概率,教师会对满足“答对前五”的学生抽查其是否理解方法或原理等。这种设计仍然会有部分学生复制粘贴答案,对于少部分学习积极性与参与度较低的学生来说,在这种方式下也可能“答对”加分,因此有动力参与到课堂,从而逐渐引导其专注于学习。另外,存在部分学生发不同的答案“撒大网”现象,对于这类学生规定以最后一个答案为准,也可制定一定形式的惩罚机制。每次课后统计加分,并将记载了每次课加分情况的统计表发到微信群,有助于学生核对,同时促进学生及时关注,赶超激励,以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活跃度。
二、税法教学实践分析
从税法教学实践及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基于移动应用的税法“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促进解决税法教学痛点。在2020、2021、2022下半年对应的三个学期,税法课程教学人数分别为129(3个班)、99(2个班)、77(2个班),课堂表现加分统计结果显示平均值约为21、25、25,意味着平均每位同学在一个学期约有21次、25次答对相关问题或参与加分事项。结合超星学习通及微信群的互动记录,统计数据显示平均一个班师生每次课的互动信息数量达到180~210次,平均每人3~4次互动量,一学期平均互动量约3 000次左右,相比于教师点名提问或学生举手回答的传统教学方式下仅少数学生参与互动,“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较大程度提升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与活跃度。结合真实案例教学和新闻时事教学,学习成绩的提升以及学生在工作中(如在校期间兼职工作、竞赛获奖等)遇到税务问题的处理、相关咨询的深度与数量等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加强了对税法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实践应用的掌握。
三、改进对策
结合上述分析及已有研究,要进一步提升税法教学质量和效果,需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与完善:一是实时更新与完善超星学习通“资源”或“章节”下的“税法知识学习”“税收法律规定”“税法前沿研究”等系列资源内容,目前已有相关资源但税法变化快的特征要求学习资源也需同步更新与完善,尤其是注意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官方网站的最新税收规定变化。二是改变与优化移动设备与移动应用在税法教学中的应用,如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教师提升课堂管理水平,有学者提出结合OpenPose算法提取人体姿态全局特征融合YOLO v3算法提取交互物体局部特征,从而设计出一种行为识别模型与识别方法,对课堂教学中学生玩手机、书写等常见行为的识别有助于更准确判断学生的学习投入情况,从而使教师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课堂管理[12]。三是优化实时精确量化评价设计,虽然“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中平时表现评价方面含每次课统计加分情况,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实时精确量化评价,但由于加分项主要针对每次答对的前五名或参与相关加分项,尚未做到对每名学生课堂表现的精确衡量与评价,后续需针对不足优化平时表现的精确量化评价设计,以更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促进教学效果进一步提升。
结语
针对“税法”课程“点多变快”、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课堂“低头族”现象突出等教学痛点,基于超星学习通、微信等移动应用,采用具有“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的教学设计,并将其应用于三个学期的税法教学实践。实践应用与统计分析表明,“税法”教学过程中的学生参与互动量较高,较大程度提高了课堂活跃度,也提升了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及税法应用能力。总的来看,基于移动应用的“税法”课程的“一真一新一活跃”教学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兴趣与课堂参与度、活跃度,进而提升税法教学效果。另外,基于移动应用的“税法”课程“一真一新一活跃”特色教学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应用到“纳税筹划”“税收管理”“中级会计”“高级会计”“审计学”等相关课程教学,以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参考文献
[1]杨露,丘民明.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研究[J].科技资讯,2022,20(20):157-160.
[2]陶世林.破产企业“新生税款”征收制度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22.
[3]叶金育.知识整合视域下的财税法教学:一种体系化的分析[J].税收经济研究,2016,21(3):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