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3+”模式的“安全法学”教学改革研究
作者: 李文璞 杨艳国 赵莉莉 陈曦[摘 要] “安全法学”课程对培养学生熟悉并遵守安全法律规范、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等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学生参与率低等问题,通过深入挖掘课程思政资源、建立数据库、事故案例教学等方法,对课程进行“3+”模式创新:“课程思政+”模式把“应国家之需、解人民之急、保一方平安”的理念植入学生灵魂;“大数据+”模式培养学生使用现代工具的能力;“事故案例+”模式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率。通过课程教学改革,实现“安全法学”课程教学线上线下的结合,显著提升教学质量。
[关键词] 安全工程;安全法学;课程思政;大数据;案例教学
[基金项目] 202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基于‘3+’模式的‘安全法学’教学改革研究”(J2021161);202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职业危害与防治’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J2021143);2019年度太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高校生态文明教育入思政课程之思考——以山西大学城高校生态和谐建设现状为研究对象”(JGLX2015)
[作者简介] 李文璞(1986—),男,山西吕梁人,工学博士,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杨艳国(1971—),男,河北承德人,工学博士,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赵莉莉(1989—),女,山西太原人,法学硕士,太原师范学院法律系讲师(通信作者),主要从事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4)27-0077-04 [收稿日期] 2023-08-16
引言
“安全法学”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的基础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使学生熟悉并遵循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能运用安全领域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标准正确评价相关的工程项目,熟悉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学生以后从事安全方面的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但由于课程内容多为枯燥的文字条款,容易造成学生课堂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较差。若要提高学生课程参与率,则有必要进行“安全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
高洁等[1]对在政治认同(安全发展观)、国家意识(护航中国梦)、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实践创新、职业素养(忠诚、担当)、价值追求(关爱生命、甘于奉献)等进行了“安全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研究。郭正超等[2]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为例,对课程思政建设进行了探索。李小双等[3]对“安全法学”课程的政治内核进行了凝练,建立了专业知识能力与思想政治素养间的联系,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法治思维和国家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邹全乐等[4]提出了基于“三进”专题工作、融入思政教育的“安全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方案,提出了树立“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培养要求。姚嘉杰等[5]将“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课程与课程思政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更好地认识到“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内涵。任凌燕等[6]在课堂教学中分别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全面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多样化考核方式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栾婷婷等[7]提出学、教统一的新理念,采用小组讨论的方法应用到“安全法学”课程的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素质。栗婧等[8]依据分析、设计、开发、实施和评估模型,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教学模式,从课程元素、课程知识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方面构建教学模式,并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为例,展示了课程建设的路径及结果。
“安全法学”课程紧紧围绕“为什么教(学)、教(学)什么、怎样教(学)、如何用”开展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通过深入挖掘课程思政资源、建立数据库、事故案例教学等方法,对课程进行“3+”模式创新,实现“安全法学”课程教学线上线下的结合,实现课堂教与学角色的转变,使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一、课程思政+安全法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9]。这些重要论述为课程思政融入“安全法学”教学提供了依据。课程思政背景下,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课程思政与“安全法学”同向同行。具体做法如下。
(一)安全法学教育充分融入人权保障理念
安全是人类生产、生活的永恒追求,每一次事故的发生,带给个人、家庭、社会的都是沉重的灾难。“安全法学”课程中主要涉及矿产资源、矿山安全、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生产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进行,避免灾难事故的发生,是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二)安全法学教育“服务山西、扎根三晋”
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占主体地位。山西发展离不开煤炭,对全国煤炭贡献1/4以上,为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安全法学”课程中,结合山西煤炭生产大省特色,课程以资源法、矿山安全法为主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学生“服务山西、扎根三晋”的意识,既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又符合行业需求,可提升学生认知水平,使学生在“安全法学”课程中体会到山西省、我国乃至全世界安全行业的发展态势,树立行业自豪感,更好地投身于社会,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大数据+安全法学
“大数据+”的模式,不仅带来了教学技术和教学方法的改进,更是一场“学”和“教”的双重革命。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指出,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10]。如何将“大数据+”更好地运用到“安全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是对安全法学教师的挑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确大数据背景下的安全法学教育仍以传统的法学知识传授为基础
大数据背景下,教师的角色定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型为能力的培养者。大数据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宽度资料,如何培养学生大数据思维,帮助学生正确使用大数据,教师“能力培养者”的角色不可或缺。不可否认,“大数据+”拓宽了学生的学习途径,如网站、慕课、学习通、电子书、微信等,但面对海量的学习资料,学生难以循序渐进深度学习。相比之下,传统教育形成的渐次推进的教学体系,仍然是学生运用大数据深化学习的基础。有效的大数据利用首先需要对学习者的知识结构进行基本的认知诊断,然后于此基础上选择适合的学习资源。因此,“‘大数据+’安全法学”的有效展开,必须明确一个前提,即安全法学专业学习仍需以传统的知识传授为基础。
(二)加强安全法学教育中大数据的嵌入
1.提高大数据在“安全法学”课程中的使用频率。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对于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提高大数据在“安全法学”课程中的使用频率,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新的信息技术,在课堂中呈现多样化的数据利用形态,拓宽和深化教学内容。近几年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各学校开展了“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的线上教学活动,线上教学模式迅速扩展。“安全法学”课程线上教学模式便是大数据思维下的一种实践。“安全法学”在线课程以课程团队成员主编的高等教育安全工程专业规划教材《安全法学》为教材,以“学习通”平台为基础,共制作并发布55个学习视频,累计时长990分钟,其他非视频资源11个。在教学过程中发布38个章节测验,共计349道题目,发布作业2次,组织讨论5次,学生参与讨论403条。将最新、典型的案例及相关的学术研究在线提供给学生,能帮助学生更准确地理解法的内容,将法的内容与社会生活相结合进行观察,能使学生用研究的视角、专业的术语进行分析讨论。在线学习资料极大地弥补了教材内容上的滞后性,也更方便将一些篇幅较长的阅读资料以电子的方式分发给学生。再如,让学生理解为什么要学习安全法学,先以图表的形式对近十年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做一个统计分析,特别是影响较大的事故案例的分析,再给学生播放近三年我国的安全月宣传视频——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让学生首先在视觉上有直观印象。
2.建立安全法学数据库。数据库有利于提高教师与学生的检索效率。目前法学类的数据库有LexisNexis、Westlaw、Wolters Kluwer、iCourt、北大法宝、北大法意、无讼、China Law(司法部法律法规)等。建立安全法学数据库可以借鉴其模式,可以逐步建立安全法学法律法规库、视频库、试题库、案例库及在线讨论系统和学情分析系统,尤其是安全法学案例库,案例库的建立能够提供大量有针对性的案例,可培养学生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出发点,从结果到原因,从法律责任到法律关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
三、事故案例教学法+安全法学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都是责任事故,且均由相关人员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20世纪80年代初,案例教学法因其高效、多元、互动等特征,被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者所关注,后来广泛运用于各类教学。案例教学法就是在过程中营造一个最佳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去主动尝试思考,充分挖掘个体潜能,通过教师逐步引导,主动地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和理论构建的过程。事故案例教学法的一般步骤如下:依次介绍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事故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和学生互动来完成,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原因进行思考,并适当地进行启发。如何将事故案例教学融入“安全法学”课程的教学中,提高学生参与率,以“河南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为例,具体做法如下。(1)布置作业,安排学生课前搜集该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新闻发酵过程和官方回应。(2)课上讨论事故原因。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事故原因通常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层次。对于此事故原因讨论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法。(3)事故调查处理,尤其是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内容,然后结合相关事件做对比分析。(4)总结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用案例引导学生认识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背后的安全科学与管理科学的规律,帮助学生认识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强化风险辨识管控能力的重要性。
结语
“安全法学”的内容较为抽象,对学生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综上,“安全法学”课程创新探索出了“3+”模式,即“课程思政+大数据+事故案例教学法+安全法学”的模式。在“课程思政+”模式下,把人权保障融入安全法学教育,将“应国家之需、解人民之急、保一方平安”“规范操作、技术创新”的理念及“服务山西、扎根三晋”的情怀植入学生灵魂;在“大数据+”模式下,以传统的法学知识传授为基础,培养学生使用现代工具的能力,提高大数据的使用频率、建立安全法学数据库;运用“事故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率。同时,将课程思政、大数据思维与事故案例教学法相结合,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安全法学”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高洁,张朋光,王小群,等.《安全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探索[C]//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学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Public Safety),全国高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年会委员会.第31届全国高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术年会暨第13届全国安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奉贤支队,2019:1.
[2]郭正超,唐鑫,闫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思政建设的探索[J].科学咨询,2019(38):96.
[3]李小双,董冰岩,支学艺,等.课程思政下《安全法学》的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J].现代矿业,2019(4):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