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体系的探索
作者: 李红 吴海龙 张金玉[摘 要] “申请—考核”制是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招生单位不断优化申请条件、完善“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该招生制度的选才成效。针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在试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探索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在研究生群体和教师群体中开展调研。提出适度放宽申请条件;实行材料审核积分制;引入“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推广导师课题组考核方式;弱化博士科研计划书的形式要求;强化培养环节管理,严把中期考核淘汰关和学生毕业出口关等措施。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提升“申请-考核”招生制度的公平性和招生流程的规范性,并为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和优化“申请—考核”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 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招生流程;培养管理
[基金项目] 2020年度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林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体系的构建及优化研究”(CAFYBB2020MD003)
[作者简介] 李 红(1976—),女,山西襄汾人,农学博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吴海龙(1986—)男,山东临朐人,管理学硕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工程师,主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张金玉(1983—),女(满族),黑龙江绥化人,农学硕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副主任(通信作者),主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3)39-0129-04 [收稿日期] 2022-11-02
引言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我国博士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和实践,通过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综合考核,选拔符合招生学科特点、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目前,全国大部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实行了“申请—考核”制。在申请条件、考核流程、监督机制、录取原则等方面,招生单位和导师有很大的自主权,从而引发了外界对该招生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的关注和担忧[1]。“申请—考核”制在我国还处于试行阶段,招生单位要检视自身“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个环节,在充分发挥该招生制度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功能的同时,兼顾好招生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从2018年开始,在个别所(中心)试点推行了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为了优化现行“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和招生流程,笔者就现行“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拟推行的改革措施在研究生和教师群体中分别进行了调研。同时,为了解其他农林院校对这些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还在三所农林院校(中国农科院、南京林业大学和辽宁农业大学)的部分研究生和教师群体中开展。调研结果对优化我院 “申请—考核”制招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其他农林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的完善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方法
(一)招生改革措施的形成背景
1.现行“申请—考核”制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研究生和教师群体认为我院现行“申请—考核”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申请条件中英语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有待改进;(2)材料审核环节信息透明度有待加强;(3)综合考核方式需进一步丰富;(4)担心“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人情因素对招生公平的影响。相关研究成果已经发表。
2.改革措施的形成背景。我院从2018年开始,在个别所(中心)试点推行“申请—考核”制;2021年全院所有博士培养单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自实行“申请—考核”制以来,我院2019—2022年博士生报名人数依次为374、330、206、206,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下降最明显,这一年我院招生方式从统考招生全部转为“申请—考核”制招生。这能否说明目前的申请条件设置偏高呢?
申请材料内容涵盖申请者的课程成绩、学术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博士科研计划书等,能较全面地反映申请者既往的学习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大多招生单位是定性化审核,缺乏量化的标准,审核过程容易受到审核人主观意识的影响;审核结果简单定性为“通过”或“不通过”,既不能清晰体现申请人各方面的优秀度,也使得材料审核流程的公正性和招生信息的透明度受到质疑[2]。有人建议对科研成果类材料(发表的学术文章、获批的成果等)的审核以分数制形式公布[3],以便为确定综合考核名单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能提高招生信息透明度[4]。
人情因素对导师公平行使招生权利的影响一直是“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引起利益相关群体担忧的点。为进一步提升选拔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有高校/科研院实行了“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考生的申请资料被匿名送给其他学校/科研院所的相关领域专家,专家匿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打分并给出评语,专家的打分和评语作为导师和考核组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院外双向匿名评审”是建立在申请人和评审人互不公开姓名基础上的一项评价制度,因此,评价意见更加公正和客观。“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在学术期刊审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中已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在综合考核环节,大多招生单位包含了笔试和专家组面试。专家组面试的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有的甚至更短。有人担忧,面试时间较短,无法确保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全面考察。另外,由于各学科之间差异大,导师考核的侧重点不同,仅靠专家组面试难以保证考核的精准度。应该增加导师对申请人的个性化考核环节。
针对我院现行“申请—考核”制存在的问题,拟探索以下改革措施:(1)放宽申请条件,将英语从硬性要求改为弹性要求,取消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的要求;(2)材料审核实行积分制;(3)引入“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4)增加导师课题组对申请人的个性化考核,丰富综合考核的形式和内容。并针对这些改革措施在师生群体中展开调研。
(二)调研对象和调研方法
1.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为研究生群体和教师群体。四所农林院校共363位教师(硕导193人、博导127人、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43人)和1 032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781人、博士研究生251人)参与了调研。在两个群体中,我院的研究生437人,占调研人数的42.3%;我院的教师271人,占调研人数的74.7%。在受访的教师群体中,导师占88.15%。
2.调研方法。针对两个群体,设计了两份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围绕拟推行的改革措施展开,由单选或多选题组成。通过统计每一选项的支持率来反映调研对象对调研问题的观点。
二、研究结果
(一)关于优化申请条件中英语水平和学术论文要求的调研结果
1.将英语从硬性的申请条件变为弹性条件。我院对申请者英语水平的要求属于硬性条件,如果考生的英语水平未达到相关规定,将不具备申请资格。92.50%的研究生和85.62%的教师希望将硬性的英语条件改为弹性条件;79.36%的研究生和65.84%的教师希望我院组织统一的英语入学测试,允许未达到英语要求的申请者参加考试,成绩达到要求即可继续申请。
2.取消对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我院对申请者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有明确要求。要求在硕士期间或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经调研,91.56%的研究生希望在申请阶段,取消对学术论文的要求;相比之下,仅有65%的教师希望取消学术论文的要求。
(二)关于优化申请材料审核环节的调研结果
1.量化申请材料审核标准,试行材料审核积分制。材料积分制是指在材料审核阶段,为各项申请材料进行赋分,专家根据赋分标准对各项申请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在调查对象中,89.17%的研究生和85.82%的教师支持在材料审核阶段采用积分制。
关于不同群体对各项申请材料赋分的支持率,在调研中发现,教师和研究生均比较看重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包括代表性学术成果(教师支持率为94.77%、研究生支持率为91.28%)、科研发明或专利(教师支持率为73%、研究生支持率为75.48%)、科研经历(教师支持率为71.35%、研究生支持率为72%)。在制定材料审核标准时,建议这几项赋予较高权重;相比研究生,教师更重视申请人的博士科研计划书(教师支持率为71.07%、研究生支持率为52.42%),但研究生认为申请者的英语水平和学习成绩比起科研计划书更具有参考价值(教师支持率为59.50%、研究生支持率为64.44%)。两个群体都认为“推荐信”和申请人的“社会活动能力”不能很好地体现申请者在科研方面的潜力(教师支持率为21.21%、研究生支持率为29.84%),因此,可以适当降低这两项在积分制中的权重。
2.引入“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经调研,92.8%的研究生和77.99%的教师赞成在材料评审过程中,引入“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以便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增加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关于优化综合考核环节的调研
探索推广导师课题组考核。我院个别所(中心)开展了导师课题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实验设计、实验操作、结果分析、报告撰写、团队协作、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为5~7 天。导师课题组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进行打分,并按照一定比例将得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经调研,89.2%的教师和93.65%的研究生支持进一步推广导师课题组考核方式。
三、结论和讨论
(一)适度放宽申请条件,严格考核环节
报名条件过于严苛,有可能影响生源规模,导致潜在优质生源流失。因此,对于学术成果或综合素质较突出但英语成绩未达到申请要求的申请者,可通过组织统一的英语入学测试,成绩达到要求即可继续申请。选择个别所(中心)以试点方式推行取消对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和期刊质量的要求。通过适度放宽申请条件,扩大生源规模;通过严格考核环节,严把生源质量关。
(二)推行积分制和“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制度
通过给申请材料赋分,将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以积分形式体现。在给各项申请材料赋分时,对代表性科研成果、博士科研计划书、英语水平和既往学习成绩可以给予较高的赋分权重。申请材料积分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综合考核成绩,提高申请材料质量与录取结果的关联性。在审核工作开始之前,公布材料审核标准,提高招生信息透明度和招生工作公信力。还可引入“院外双向匿名评审”度,通过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不仅能够有效屏蔽人情因素对申请材料评审的影响,增强申请材料质量对人才选拔的影响,提高考核的客观性,还能合理限制导师的权利,保障招生的公平公正。
(三)丰富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能有效保证综合考核过程更加专业和完整,确保考核的公正性、严谨性和人才选拔的有效性。导师课题组考核是对考生个性化考核的有益探索,能很好地弥补专家组考核时间短、考核不够全面的不足,进一步丰富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四)弱化对科研计划书的形式要求
科研计划书要求申请者结合所申请导师的研究方向拟定一份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字数一般要求3 000字以上。个别申请者为了达到形式上的要求,大量堆砌文献凑字数,个人科研思想和创新点体现得很少,使科研计划书流于形式。削弱了科研计划书的含金量,不利于导师对申请人科研潜力的判断。因此,建议弱化对科研计划书的形式要求,字数可控制在1 000字以内,但要突出申请者的研究兴趣、研究潜力以及申请者的研究基础与导师研究领域的契合度。让导师通过“瘦身版”的科研计划书,读懂申请人的科研思想和研究志趣,研判其与招生专业的拟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