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学视角下大学生志愿服务去功利化研究

作者: 周丹

行为学视角下大学生志愿服务去功利化研究0

[摘 要] 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的内在需要。目前高校对志愿服务实行学分制或积分制的量化管理模式探索容易冲淡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精神的热情,阻碍其实现自我价值的路径,致使志愿服务误入功利化歧途。从行为学视角解释,其根源在于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在行为指导过程中产生了碰撞。高校应努力构建以社会规范主导的志愿服务教育体系和以市场规范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同形成高校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关键词] 志愿服务;社会规范;市场规范;功利化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45-0001-04 [收稿日期] 2022-05-24

志愿服务行为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体现,主要特征是无偿性和自愿性。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具有奉献精神和家国情怀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高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现。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意义及发展现状

高校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场所,更是培养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场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高校有责任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近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其质量和数量都有了很大突破。高校对志愿服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大学生发展规律的教育引导方式和组织管理体系。中国高校传媒联盟曾随机对来自全国137所高校的320名大学生进行关于志愿服务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6.88%的受访者参与过志愿服务,其中近98%的高校对参与志愿服务的同学采取了激励措施或给予了附加价值[1]。2017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中提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2]的要求,此后多所高校将志愿服务纳入必修课管理,并赋以学分。以南京审计大学为例,自2019年起,志愿服务以0.5个学分被纳入第二课堂,学生在大学期间必须修满15个志愿(义工)类实践积分(约等于30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长),在志愿服务活动评优中,个人获得校级、省级、全国级表彰的,可分别认定5、10、15个实践积分。该项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

依托PU平台进行志愿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志愿活动更具体系化。大学生可以高效便捷地从平台中查询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交申请,大部分志愿服务活动均得到热情反馈,甚至多次出现平台发布志愿名额即刻秒光的火爆现象,这说明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态度是积极接纳且乐于参与的。但是,也存在志愿者人数招募不满的活动,多集中在连贯性、长期性的志愿服务活动上。统计显示,短期性、即时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与度较高,长期性、连贯性、对能力要求较高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与度较低。实行学分制以后,志愿服务活动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覆盖面得到有效保证,但某种程度上却削弱了志愿服务的公益性质,一部分人滋生了功利主义思想。学生并非以无偿的服务和奉献作为参与原则,取而代之的是以获得积分和完成任务为目标。显然,其行为动机已发生偏移,这与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初衷相背离。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功利化行为学解释

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偏移现象客观反映了实用主义对一些青年的影响。实用主义本不是贬义词,引导学生有计划有方向地制定长期和短期目标,自主进行学业和职业规划,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但将实用主义应用于志愿服务当中,就容易产生功利化倾向,继而衍生出一定程度上的精致利己主义趋势。从行为学角度观之,则不难发现这一现象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管理方的引导方式密切相关。志愿服务学分制将志愿服务变成一项规定动作,特定时长的志愿服务行为对应着等值的志愿积分,建立这样的映射关系有利于衡量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度,是对大学生志愿行为的充分肯定与有效激励。但学分制管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将任何活动都与志愿服务挂钩,参加与否以有无志愿积分奖励为前提。

借由两则真实事例反思致使志愿服务行为功利化的过分激励效应:一是为劳动行为追加积分奖励的事例。在某次开学典礼后,老师临时召集十几名参加典礼的学生留下来收拾会场,学生皆无异议,按要求完成了老师交办的任务。事后老师认为这些学生较为辛苦,遂申请为他们发放志愿积分,以表示对其工作的肯定与激励。假定你是志愿服务管理者,是否同意发放志愿积分?二是关于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某高校师生每天需登录指定平台填报个人健康码、体温等信息,但常有学生忘记填报,班委们也未能做到尽职尽责地每日督促,于是有辅导员提出给负责督促填报的学生发放志愿积分,以此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果你是决策者,又会如何处理?在做决策之前,不妨分析事例一中学生的行为动机——他们欣然应允帮助老师,绝非以索取回报为目的。据随机采访,其行为驱动力大致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而做出的服从行为。二是受到社会责任感驱使做出的力所能及的助人行为。行为学中将这类行为称作“亲社会行为”,也叫“利社会行为”,是指符合社会希望并对行为者本身无明显好处,而行为者却自觉自愿给行为的受体带来利益的一类行为,一般包含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这种行为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社会规范,即人类道德准则中最普遍的成分——交互性规范,它是支配社会交换、保持社会关系中得失平衡的一个基本原则[3]。内化的社会规范可以激发人们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事例一的学生行为意味着社会规范正在发挥作用。在这样的前提下发放志愿积分奖励,反而会使学生对义务行为做出别样解读,产生过分激励效应,使原本良好的劳动教育实践变了味道。试想这些学生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还会视其为无偿劳动吗?会不会不自觉地将其与奖励相关联?师生间的友好助人行为、正确劳动示范行为很可能走向市场化,变为一种需要回报的利益交换行为。因此,不是所有激励行为都能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有些可能会适得其反。

与社会规范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市场规范,前者从道德的角度出发,以个人价值体现为衡量标准;后者从利益的角度出发,以付出与回报的收益率为衡量标准,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二者无好坏之分,但有适用之别。比如,在家庭中以市场规范为指导显然是不合适的,夫妻间的付出难以用金钱计算,父母对子女的情感更是无法量化;而在公司里,仅以社会规范指导员工行为也是不适用的,明晰的奖惩制度和薪资标准才是更好的制约模式。在不同的情境下,需合理运筹不同的规范模式指导行为。大学校园实则一个微型社会,学生的行为同时受到社会和市场两种行为规范的影响和制约。而组织管理者的决策会影响大学生对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有时甚至能够直接决定个体志愿服务行为选择。高校应当正确把握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之间的平衡。如何有效激励班委参与班级管理、学生干部开展学校社团工作、学生帮助老师处理一些临时事务?显然,所有工作都以志愿积分为诱饵是不适宜的,过度激励会让志愿行为驱动力的重心从社会规范转向市场规范。

再回顾第二则事例,我们是应该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明确班委职责,培养奉献担当精神,强化学生参与公共事务的内在动机,还是充分发挥外在动机的作用,以积分奖励换取管理服务?其实除了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行为经济学家还曾经提出“社会动机”的概念,即关心自己的形象,渴望被他人所喜欢和尊重,努力表现出社会规范和价值观认为是“好”的特征,它反映出的正是效用观点的规则[4],也是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推动手段。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去功利化对策分析

大学生志愿服务行为功利化现象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不够。应将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目标融入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体系当中。二是志愿服务行为的评价体系单一。简单地将志愿服务时长与实践积分画上等号,会造成学生在完成规定学分以后就没有参与志愿服务的动力了。三是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部分活动没有技术含量、专业性不强,未能有效体现个人价值,同时也缺乏完备的志愿者培训机制,大学生无法从志愿活动中得到能力方面的提升。

从行为学角度分析,我们应当努力构建以社会规范主导的志愿服务教育体系和以市场规范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同形成高校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一)以社会规范主导的志愿服务教育体系

研究表明,与市场规范相比,社会规范能够带来更强的利他意愿[5]。社会规范有利于引导学生从道德层面获得活动参与的体验感和满足感,探求深层次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价值。高校应以社会规范为主导,从心理上激活这些规范,唤醒大学生的社会动机,引导其主动发展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

若想实现志愿服务行为与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相统一,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志愿服务课程体系(见表1),主要表现形式为必修通识课程和选修培训课程,内容应包含志愿服务的概念、意义及优秀志愿者必备素质等。在指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同时,更应告诉他们为何参与、如何参与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项目。

就个体而言,志愿服务行为不应局限于临时任务或志愿时长的累加,而应在不断参与的过程中深化对志愿服务的认识,提升专业能力,扩大社会交往,积累工作经验,从而拥有实现个人价值的成就感。

就高校而言,通过志愿服务教育,引导大学生将专业知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以知促行、以行践知,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培养社会责任感,这也是开展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手段。

(二)以市场规范协调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

将志愿服务列入高校第二课堂是以市场规范为协调、有效发挥市场规范效能的组织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志愿服务融入学校育人体系的可视化表现。但仅有学分制约是远远不够的。目前很多高校的志愿服务组织化系统化程度还较低,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地区资源整合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调研发现,有些高校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地点距离学校几十公里路程,学生志愿者往返服务单位耗费2~3个小时,若非该合作单位有其不可替代性,着实没有必要让学生志愿者花费这些宝贵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此外,很多校内志愿活动内容仅仅是扫地和拖地等体力劳动,对于大学生的专业能力提升收效甚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当利用市场规范的优势,统筹利用高校周边资源,结合区位特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目标有计划地开拓志愿服务基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精力、时间浪费。同时,须重视志愿活动内容的筛选与部署,深化志愿服务内容,着力打造品牌志愿活动。大学生不是廉价或免费劳动力,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需要考虑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的服务质效及志愿者自身是否可以从中获得成长等因素,避免志愿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三)行为规范视角下的机制保障

高校在志愿者组织方面经常面临一种困境,即很难招募到高质量的大学生参与到优秀项目中,其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并未获得良好的锻炼平台和成长机会。虽然国内已有规范化的注册登记制度、志愿服务认证及考评体系,但在高校范围内尚未普及应用。规范的做法是: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6]。其中的评价指标也应是多元多向的,分别从志愿者、被服务对象和组织方三个角度进行考量,包含但不限于志愿者对组织方的评价、服务对象对志愿者的评价、组织方对服务效果及志愿者能力和信誉的评价等,以此获得志愿者认同、服务对象认同和公众认同。同时,激励机制也不应仅限于“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授予,高校可通过志愿者进阶升级制或打卡通关制等增强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趣味性。进阶升级制是根据志愿服务内容的难易程度限定参与人群,比如将劳动类、专项类和专业类志愿服务,分别与初级、中级和高级相对应,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须从初级开始,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后方可申报中级和高级志愿服务,不可跨级申报。这样既增加了专项和专业类志愿服务参与者的荣誉感,也对志愿服务质量有推动效应。打卡通关制则可根据志愿服务类别设定打卡频次和通关要求,如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参与完成了所有类别的志愿服务,则可获得通关奖项。通过以上多种措施调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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