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视域下英雄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施策略探究

作者: 潘翠兰 张珍

全媒体视域下英雄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施策略探究 0

摘  要:全媒体视域下把英雄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有利于增强教学实效性。在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教学设计中,教师按照“精选案例—设置问题—组织线上讨论—点评归纳总结”的思路来组织教学,凸显一例到底、问题导向和学习通贯穿全程的特点,在增强学生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素养的同时,培育大学生敬畏英雄、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主体意识。

关键词:全媒体;思想道德与法治;实施策略;法治素养;超星学习通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01-0192-05

Abstract: Integrating the spirit of heroes into the "Ideological, Moral and Legal Education" cour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ll media is beneficial for enhancing teaching effectiveness. In the teaching design of exercising rights and fulfilling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law, teachers organize teaching according to the idea of "selecting cases - setting questions - organizing online discussion - reviewing and summarizing". This method highligh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xample to the end, problem orientation and learning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While strengthening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of exercising rights and fulfilling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law, it also cultivates the subject consciousness of fearing heroes, advocating heroes and striving to be heroes.

Keywords: all media; Ideological Morality and the Rule of Law;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rule of law literacy; Super Star Learning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围绕英雄精神形成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指导制定相应法律制度保护英雄模范人物。2018年4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法律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尊严,让英烈精神融入血脉。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以下简称“德法”课)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课程。习近平关于英雄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英雄观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养料,是“德法”课极为宝贵的教学资源。2019年,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高校“德法”课因全媒体而呈现新的机遇和挑战,探讨如何顺应全媒体时代,把英雄精神融入“德法”课,是增强 “德法”课教学实效性的重要课题。

一  全媒体视域下英雄精神融入“德法”课的价值意蕴

(一)  有利于实现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可见,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需要协同发力,不可或缺。习近平对于英雄精神的重要论述中既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畏的英雄气概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等思想道德品质内容,又有用法律的形式加强对英雄的保护等法治内容。比如,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保护身边的凡人英雄,同时对于保护英烈的行为也有新规则。这都体现了党和国家致力于以法律制度的名义保护英雄。高校教师将保护英雄的法律法规融入“德法”课中,既有利于弘扬英雄精神,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同时又可以引导大学生敬畏法律,增强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实现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相统一的目标。

(二)  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对于英雄精神的相关论述中,蕴含着临危不惧、攻坚克难、忠诚国家、勇于担当和开拓创新等丰富内涵,其核心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相一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养料。大力弘扬和传承英雄精神,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三)  有助于高校解决全媒体视域下英雄精神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英雄精神教育应有的价值

全媒体视域下,社会上出现的戏谑“狼牙山五壮士是土匪”、认为“黄旭华不孝”等历史虚无主义对大学生英雄精神价值认同造成不小的冲击。另外,高校当中存在偶像崇拜取代了英雄崇拜,英雄人物被大学生边缘化的现象。这使得英雄精神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被消解的风险。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在讲授中国历史时,要注重引导学生传承民族气节、崇尚英雄气概,引导学生学习英雄、铭记英雄,自觉反对那些数典忘祖、妄自菲薄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自觉提升境界、涵养气概、激励担当。”全媒体视域下,亟需创新英雄精神教育理论,探索新的实现途径和方法,以解决英雄精神教育在实践中的诸多不适应问题。

二  全媒体视域下英雄精神融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教学的实施策略

(一)  背景与问题

1  教学内容的背景分析

本教学内容来源于《思想道德与法治》(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第六章第四节第二目“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要明确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要落实到依法行使法律权利与履行义务上。通过教学,引导学生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一律平等、互利共赢的关系。

2  教学问题分析

教学的重难点问题分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一律平等、互利共赢的关系”是本教学内容的教学重点。其中,第一个教学重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互依存”是难点问题,学生对马克思的论述——“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存在一定的不解和困惑,需要教师通过讲授厘清学生的困惑点。第二个教学重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应通过讲授引导学生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特权。第三个教学重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互利共赢”也是个难点问题。由于部分学生认同网络上的观点,“公民只有行使法律权利才对自己有好处,履行法律义务只有付出没有回报”,因此教师需要通过组织学生讨论,结合点评总结,驳斥这一错误观点,引导学生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互利共赢的关系。

学情分析。本课程的授课对象是高校一年级学生。从学生的知识储备来看,在前面的学习中,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含义与特征,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缺乏理性认知。从学生的能力水平来分析,学生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概括总结能力,熟练使用超星学习通的各项功能,具备在超星学习通上进行师生互动的能力基础。从学生的学习特点来分析,“00后”大学生思维活跃,对新媒体的使用意识较强,更喜欢在新媒体上表达个人观点。

(二)  解决问题的思路

本节课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理论教学内容与英雄保护实践紧密结合,主要采用一例到底和问题导向教学法,按照“精选案例—设置问题—组织线上讨论—点评归纳总结”的思路来准备和组织教学,通过“新课导入—新课讲授—课堂小结”这三个教学环节,实现本堂课的三维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能力目标,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概括总结的能力;情感目标,增强学生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素养,培育大学生敬畏英雄、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主体意识。

(三)  教学实录(课堂教学过程的实际记录)

第一环节:新课导入(3分钟)。

【教学活动】在线回答+教师总结。

【教学内容】播放电影《长津湖》片段,展示朋友圈中同学们的观后感和网络上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言论,提出问题1:对于在网络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行为,你认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在保护英雄方面,我们应该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师生互动】教师在超星学习通上发布主题讨论,学生将思考结果发布到平台,教师投屏关键词。

【教师总结】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抗美援朝精神的内涵作了如下表述:“在波澜壮阔的抗美援朝战争中,英雄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始终发扬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尊严而奋不顾身的爱国主义精神,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不畏艰难困苦、始终保持高昂士气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为完成祖国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慷慨奉献自己一切的革命忠诚精神,为了人类和平与正义事业而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锻造了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同学们观看电影《长津湖》后,都纷纷表示“泪目”,可见大家都被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所感动,对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行为深恶痛疾。所以对此问题,绝大部分同学都很快提交了答案,但是同学们的答案并不够准确。接下来,老师给同学们阅读人民网的相关文章,全面了解英烈保护中公民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二环节:新课讲授(35分钟)——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教学活动】阅读文章+教师总结。

【师生互动】教师在超星学习通上推送文章《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恶意诋毁贬损将被严惩》(来源:人民网2021-10-09,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1/1009/c1008-32247960.html),要求同学们认真阅读文章。

【教师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英烈所具有的法律权利,我们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概括而言英雄烈士具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起诉权。

个人在英烈保护中所具有的法律权利,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概括而言,个人有举报的权利。

组织和个人在英烈保护中所具有的法律义务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概括而言,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英雄烈士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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