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的基本路径

作者: 刘玉峰 张长兴

摘  要:教师评价问题是关系到当今地方本科高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应当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针对教师评价存在的主体官僚化、指标体系简单化、评价目的功利化等问题,把握教师评价的本质内涵和价值取向,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遵从整体性、公平性、可行性和导向性原则,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系统完善、约束与激励并行的教师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健康持续发展,推进学校内涵建设。

关键词:地方高校;教师评价;评价指标;评价机制;评价理念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17-0146-05

Abstract: The teacher evaluation is a key issue related to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local undergraduate universities today. We should carry out the gist of the Overall Plan for Deepening Educational Evaluation Reform in the New Era. After finding the problems of evaluation subject bureaucracy, index system simplification, evaluation purpose utilitarian, local universities should grasp the essence of the teacher evaluation and its value orientation, establish the people-oriented evaluation concept, comply with the principle of integrity, fairness, feasibility and orientation and build a multi-dimensional and multi-level teacher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s a result, we form a systematic perfect evaluation mechanism with constraints and incentives, promote teachers' health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university connotation construction.

Keywords: local university; teacher evaluation; evaluation indicator; evaluation mechanism; evaluation concept

地方本科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军,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点所在。与部属一流高校相比,地方高校存在生源质量较低、生师比较大、高层次学科平台较少、生均经费投入较低和服务保障不到位等客观事实,内涵建设任重道远。

高校内涵建设的关键主体是教师,其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水平是内涵建设的重点,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长期以来,地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存在“功利化、标签化、官僚化[1]”现象,致使“五唯”顽疾难以解决。地方高校应当深入贯彻执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厘清评价内涵,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教师评价,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一  地方高校教师评价的本质要义和基本依据

教师评价问题已经成为当今高等教育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改革的难点问题。多年来,人们对高校教师评价合理性的质疑来源于对评价本身的诘难和对教师评价活动有效性的诟病[2]。为提高教师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正确把握教育评价的本质要义和基本遵循,这是地方院校教师评价的首要问题。

(一)  教师评价的本质要义

教师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内外有关教育评价研究的历史悠久,不同学者对其描述不尽相同。例如,高等教育评价的本质是基于价值事实的价值判断[3];教育评价的本质就是判断教育活动满足教育主体需要的程度[1];评价是根据客观事实对价值或意义进行的判断[2];教育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蕴含着鲜明的价值取向,主导着高校的办学行为,对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导向、激励、诊断和调节等功能[4]。

基于教育评价的内涵阐述,教师评价可理解为评价主体遵循主体价值观和特定价值取向,对教师劳动事实和劳动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劳动事实是劳动价值存在的客观基础,教师评价是基于劳动事实和劳动价值的认知和判断。从理论层面,教师评价反映了劳动事实与劳动价值的客观存在性及其认知或判断的统一性、一致性问题。从实践层面,教师评价反映了评价目的、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等问题。

(二)  教师评价的基本依据

从本质分析,教师评价是评价主体对教师劳动价值判断问题。教师评价应遵循教师的劳动价值和评价价值取向两个方面。劳动价值是教师评价的根本遵循,价值取向则反映了评价的导向和目的。

1  教师的劳动事实与劳动价值

高校教师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其劳动事实体现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履职的过程与结果。价值属于关系范畴,是客体属性和功能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客体事实是主体价值的基础,主体价值是客体事实的效用、效益、效应或意义,事实与价值都具有客观存在性。教师劳动价值是评价的基本依据,需要厘清事实与其价值的关系问题,即事实与价值的认知和判断问题。教师劳动具有需求多样、内容高深、过程创造性强、性质复杂和成果识别周期长等特点[5]。劳动事实容易认知,事实价值不易判断,由此导致了教育评价实践中无法回避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性、一致性问题。

事实与价值应当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若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一致,则评价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否则,评价是不科学的或不合理的,甚至是错误的。正是由于教师劳动具有知识过程性、行为结果隐显性、投入产出复杂性[6]等特征,其劳动价值不能简单地用经济学领域的劳动价值学说予以解释、评判。教师评价实践表明,过度地使用经济杠杆或追求经济利益是导致价值取向偏离的主要原因。

2  教师评价的价值取向

教师评价的目的是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内涵式发展的新时代要求,提升教师的人本价值和工具价值,即教师评价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评价的目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功能等。教师评价的人本价值是促进教师回归本分,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育人,促进教师健康持续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教师评价的工具价值在于引导教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知识创新、技术创新。

遵循教师评价的价值取向,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性、一致性难题就容易解决。首先,教师能够认识到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压力,能够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历史使命、改革形势;其次,教师最为关注的不是其劳动价值,而是对其劳动事实的尊重和认同,体现于评价的公平性、合理性。对于具有抽象性、不确定性、难以度量性等特点的教师劳动价值判断,不必追求精准,只求事实和价值正向统一、相对一致,这就大大降低了教师评价的难度。

二  地方高校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评价问题是教育评价改革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地方高校已经认识到当今教师评价存在的官僚化、评价指标简单化、评价目的功利化等问题,也一直致力于教师评价改革,试图扭转“五唯”顽疾,推进教师健康持续发展和学校内涵建设。

(一)  教师评价官僚化

地方高校在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或职称竞聘等教师评价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官僚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评价主体官僚化。教师评价通常是学校职能部门主导的高度集权化的评价模式,教师始终是被动的考核评价对象,体现不出教师的主体地位。二是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官僚化。在构建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时,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教师自身,研究得不够,征求意见或参与程度不够,多为生搬硬套或拿来主义,未能体现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发展的价值取向。

(二)  评价指标简单化

地方高校教师评价主要是教学评价和科研评价,评价指标以量化指标为主。其中,教学评价主要是统计教师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的教学工作量(学时数)。教学质量以学生打分为主,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也有,但形式大于内容;科研(含教研)评价主要是统计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研究项目和获奖项目等,其质量以是否被检索、级别或层次代替。至于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几乎没有。近年来,增加了师德师风评价,但只要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统一合格,体现不出教师思想道德水平和表现程度。

(三)  评价目的功利化

目前,地方高校教师评价的关键问题是评价目的过于“功利化”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评价导向功利化。学校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系统性、整体性,“重科研、轻教学”导向明显,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内涵式发展本质要求不符。二是评价结果利益化。评价结果直接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奖励性绩效等利益挂钩,没有体现出“多劳多得,高质高酬”的原则,评价的不合理性一再放大。三是教师追求现实化。长期面对功利化的考核要求和奖评规则,造就了“利用规则的人,随波逐流的人,冷眼旁观的人,痛心疾首的人[7]”的教师群体,尤其是经济压力较大、担负未来学校改革发展重任的青年教师。

三  地方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的基本路径

地方高校应当遵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内涵式发展的本质要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并针对教师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评价理念,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一)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师评价理念,促进教师健康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有利于提升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学校层面,树立以教师为本的评价理念,扩大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能够体现教师的主体地位,提高评价主客体间的信任度和认同感,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态,激励教师潜心育人、扎实科研;从教师层面,能够发挥教师的主人翁精神,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引领,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为己任,以个人发展愿景为目标,锐意进取,健康持续发展。

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师评价理念,需要合理地确定教师评价的主体。从评价主体的概念分析,教师评价的主体应是教师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的获益者或相关者。这就需要依据教师评价的内容和价值取向,选择评价主体。评价主体过多,会因其价值追求或利益诉求不同,冲突过多,看似公平,实则不然。以地方高校本科教学评价为例,教务处是管理部门,可以是评价组织部门,不宜是评价主体。教师是最重要的评价主体之一,可通过自我规划、总结、诊断,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和能力。学生是最直接的获益者,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公平公正、客观可靠的评价主体。同事是利益相关者和共同育人者。教学督导是本科教学重要的指导、督查力量,是联系教师和教务等职能部门的桥梁,可成为评价主体。用人单位可以评价学校层面的人才培养质量,但无法对教师个人进行评价。

(二)  构建系统全面的教师评价体系,体现教师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评价指标体系是教师评价的基本内容和实施依据,是教师劳动事实的表现形式和劳动价值的存在基础。地方高校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和教师评价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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