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理解语文新课标的第一要义

作者: 胡元华

[摘 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要立足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对核心素养的理解,是解读新课标的首要和关键问题。作为教师,可从核心素养的内涵、研制过程、特征及教学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这样就能对核心素养的理念有深入、全面、具体的理解。同时,教师还要结合具体的语文教学实践,理解核心素养在课堂落实的具体要求,探寻核心素养教学的实施路径。这样,有助于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

[关键词]语文新课标;核心素养;课程目标;立德树人

[中图分类号] 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22)28-0014-04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语文新课标”)在“课程理念”的第1条就强调要 “立足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充分发挥语文课程育人功能”,同时在“课程目标”部分对核心素养的内涵予以准确的表述。这说明核心素养反映的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最为基本的理念,是语文课程的根本目标。理解核心素养,是解读语文新课标的首要的、关键的问题。

一、核心素养的内涵

对“核心素养”内涵的理解,首先从词源入手进行理解。“核心”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主要部分”[1]。所谓 “主要”,是指与同一系统内的其他组成部分相对而言的,表明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相对“次要”而言,“主要”是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素养”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平日的修养”[2]。 “素养”是指在自然状态下展示出来的,较为真实、稳定的状态,是在日常的习惯、行为、认知等综合作用下的一种可以观测、评估、界定的表象状态。其次,从对人的认识角度看,“素养”与“核心”并列时,描绘的是人最主要的行为、举止以及体现出来的内涵,是给周围人留下的突出、典型的印象,反映的是一个人最本质的能力、修养、特征。其三,对核心素养理解,还要联系“语文”与“学生”这两个关键词:语文,是核心素养讨论的范畴;学生,是核心素养指向的主体。语文新课标在“课程目标”部分对核心素养的内涵予以准确的表述:“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这里表明核心素养体现的是语文课程的育人价值,即语文课程要给学生带来根本的改变。同时,语文新课标还指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这说明核心素养有具体四个方面的综合体现。可见,语文新课标提出的语文核心素养所指的就是在语文学习中,学生所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3]。

二、核心素养的研制

康德在谈论逻辑起点时提出要思考“从何开始”的问题。从文献检索可知,核心素养中的研制,起初源于国外。最早可溯源到1972年德国学者梅腾斯( D. Mertens)提出的“关键能力”。这一能力指的是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到的、通用的、可迁移的能力。对劳动者而言,它是人发展中能够起到关键性作用的能力。1997年12月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启动的“素养的界定与遴选:理论和概念基础”研究项目,是世界范围内对核心素养研究的起点。2006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的《以核心素养促进终身学习》,拉开了欧洲地区研究核心素养的序幕。之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相继颁布研究目标,如美国提出的“21世纪技能”, 日本提出的“21世纪能力”等。世界各国都在集中力量研究核心素养,并写进各个文件、标准中。2014年,我国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要“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组织研究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体系”[4] 。至此,核心素养的研究以及核心素养在日常教学中的实践,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提出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概念,并做这样的界定:“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构建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这样,核心素养正式进入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标准之中。

三、核心素养的特征及教学要求

(一)核心素养的基本特性

在阐述课程理念,提出要“立足核心素养发展”时,语文新课标特别强调:“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和奠基作用。”可见,指导核心素养的发展方向,决定核心素养构成的就是“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

语文新课标在“前言”部分明确指出课标的修订意在规定义务教育课程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究竟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是课程标准必须要阐述清楚的问题。因此,核心素养的本质就是对“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的思考与实践。任何阶段的教育改革,根本意图就是实现在不同阶段,应对不同环境、不同年龄层次的人不同发展需要的目标。有学者将核心素养比喻为一个完整的细胞结构,各部分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细胞核,是核心素养之核。这一“核”的地位不可撼动,永居于核心素养最中心的位置,是各个组成部分都要围绕的“心”。

这一根本任务能让教师明确核心素养的育人本质。认识到这一本质属性,教师对核心素养的理解就会更准确,教学站位就会更高,教学的路径就会更正,教学就不会滑入“工具论”“功利性”的泥潭,就不会背离教育的初心。认识了这一本质属性,我们就能理解核心素养的四个特性。

1.必然性

核心素养是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立德树人根本目标的提出,是对教育发展过程的历史总结,体现了时代特征,是时代育人的需求所致,是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2.对象性

“人”就是核心素养培养的对象。人的成长,即学生的发展就是核心素养所关注的,也是核心素养指向的目标。这一特性让核心素养有了具体的“接地点”。

3.功能性

核心素养让教育更具发展功能。学生的成长,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终身的。核心素养要满足学生的终身发展需求,就必须在提出之初有前瞻的、有稳定的性能,有适应情况变化的应对,这些使得核心素养具有强大的功能。

4.变化性

什么是这一时代应有的“德”?这个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是什么?核心素养必须注重立德树人,也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生的成长需要而变化。变化才能让人的成长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让教育与社会变化相适应,让学生在未来社会生活中能发挥应有的才能,实现社会价值。

(二)核心素养的“主题词”

核心素养在英文中写成“Key Competencies”。其中的“Key”是 “关键的” “必不可少的”的意思,因此会有“核心”与“非核心”之争。在解决这一争论时,王宁教授使用了“主题词”来回答。 2016年12月9日,王宁教授做了《面向语文教育的语言学研究》的讲座,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他提到:“有语文老师问:加了‘核心’两个字是否表示有‘不核心’啊?‘不核心’是什么?我的理解是这样:语文核心素养就是语文素养。一个素养是综合的,而且还是人文的,人文的东西是表述不尽的,你说多少也表述不尽。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核心’两个字,是把它概括一下,说明它后面、下面还是有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我们把它概况成这四方面。所以,‘语文核心素养’并不意味着语文素养里面还有许多非核心的东西没说出来。在课标组,为了让大家记得比较清楚,我们就用这些主题词来表述它。”[5]

语文新课标核心素养内涵中出现的关键内容,就是对学生语文学习与发展中应有的关键能力的简约的、精准的概括。对其中涵盖的主题词,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1.主题词之“实践活动”

语文新课标在“课程理念”中对核心素养进行这样表述:“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的,以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活动为主线,综合建构素养型课程目标体系。”其中的“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就是落实核心素养的四项语文实践活动。

语文学习离不开识字写字,离不开对文章的阅读与鉴赏,离不开与人交流与表达,同时还需要对热点问题进行追踪、关注、探究,对信息进行梳理与运用等。学生学习力的提升是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完成的。核心素养的提升也是一样,必须落实到日常具体的、可操作的、学生能参与的实践活动中 。这是理解核心素养的基本思路。

核心素养自身的基本逻辑是什么?发展规律是什么?从培育人的过程看,人是在经过丰富的学习活动后,获得经验与发展的,这是最基本的轨迹。因此,在具体实践活动中落实核心素养,就成为教学最为基本的建构。从教育的需求上讲,所有的理念、思想,都要经过实践活动才能落地、转化,都要设计成具体的学习活动才能展开,才能达成目标。因此,“语文实践活动”这一主题词提示了教师理解核心素养时,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思想——认认真真开展语文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发展核心素养。

2.主题词之“素养内涵”

美国课程专家古德莱德(Goodlad)提出课程存在的五种不同类型,即理想的课程、正式的课程、领悟的课程、运作的课程、经验的课程。核心素养首先是理想的课程,因其反映了国家意识;其次,它也是正式的课程。将核心素养写入语文新课标中,体现了国家对课程的规划、指导。语文新课标不仅对核心素养提出具体的内容、目标、评价等,还提出了如何落实的建议。理解核心素养,需要落实在具体的实践层面,让其能得到有效实施。这就需要明确核心素养的第二个主题词——素养内涵。

语文新课标在解释核心素养时指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其中的“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就是核心素养具体的内涵构成。核心素养的这四个内涵,有不同的主题,我们应深入理解。首先是文化自信,其中的“自信”就是主题词。自信是一种高贵的气质,既是素养的外显层面,也是素养的根基和底色。“文化”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文化自信,就是要培养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的中国人。其次是语言运用,这是核心素养中的基本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基本功必须扎实,因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交流、表达,这是学生未来发展的根本基础。其三,思维能力是应对未来生活、实现发展的关键能力。能不能有效、灵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能不能长期保有好奇、求知等,这些都需要学生具有思维能力。这是学生发展的重要潜力。最后,审美创造决定学生未来能走多远,人生能达到何种境界。能理解美、欣赏美、评价美、创造美,就是一个具有健康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观念的人,就是具有高雅审美情趣的,就是能理解世界、把握世界的人。

3.主题词之“整体模型”

语文新课标明确指出“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并给予解释:“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与发展的过程。”这说明了语文核心素养四个方面内涵的关系,要求一线教师在理解并践行核心素养时,要注重其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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