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研究

作者: 左光群 吴杰

摘要:文章阐述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以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探究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内容,最后围绕研究内容,为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创建长效且丰富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变“技能订单”培养为“素质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共同制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健全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等优化策略。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

一、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一)推进校企优势资源共建共享

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出现,不仅可以让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还能调动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积极性,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与资源共享,为高职院校在未来发展中提供开放式办学平台。高职院校也可以借机引进具有专业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从而打破传统人才培养封闭式短板。

(二)促进高职院校教育改革进程加快

高职院校传统的人才培养主要依托校内各项专业课程,定向式培养学生的专业水平。而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岗位职业能力为重点,让学生能快速适应专业实践工作,从而在毕业后无缝衔接进入企业。可见,与高职院校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相比,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具有诸多优势。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对传统的课程体系、专业设定等展开深层次创新,加快高职院校教育改革进程。

(三)实现高职院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

高职院校通过贯彻落实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实现高职院校、企业、学生的三方共赢。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显著提升高职院校的就业率,也能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优质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对于企业而言,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可以第一时间得到适合企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大幅减少人才培养的投入成本。对于学生而言,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为学生指明清晰的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提高学生的技术技能。

二、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以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一)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概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曾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中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湖南省高职院校育人成效20强”等多项荣誉。目前,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2 000余人,教职工550余人,学院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导向,持续深化政校企合作,现已与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等多个国家级产业园区,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为鸿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课程共建、双师型教师共培等工作。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机器人应用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移动互联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群,打造了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2个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现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推进订单班、现场工程师等项目,校企合作成果斐然。

(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践

近年来,随着新质生产力这一新概念的提出,国家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新质生产力为基础,以教育改革为推手,围绕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使用了先进的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其实践举措如下所示。第一,把握产业转型机遇,打造人才培育新高地。工业互联网技术一头连接传统制造业,一头连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了让学生有效掌握工业互联网技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时俱进,和不同企业达成合作关系,共同围绕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打造了4间实习实训室,包括工业互联网网络运维实训室、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实训室等。这些专业基础实训室中的软硬件设备与企业实际工作一模一样,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则与智能制造龙头企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已推进两届“雏鹰班”订单式人才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实训室真实项目的实践,做到“学中做、做中学”,加深对企业岗位技能的培养,从而让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岗位工作。第二,牵手龙头企业,构建高端产教融合平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于“学院+龙头企业”的校企合作新模式,与树根互联等多家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关系,通过资源共建共享的方式,为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提供保障。比如,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树根互联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订单人才培养,二者深度合作,开发工业互联网络运维实训平台,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合作立项湖南省“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同时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项目还被教育厅认定为2023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还和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牵头成立“全国新一代智能信息系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轮值理事长单位,参与共建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牵头成立的“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这些工作的推进标志着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三、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策略

(一)创建长效且丰富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在2020年明确校企合作的具体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确保校企合作实现制度化、法治化方向发展。可见,加强制度保障的重要性。对此,高职院校可以从四个方向出发,创建长效且丰富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第一,高职院校应明确合作企业的资质,唯有通过考核审批的企业才能和高职院校共同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第二,高职院校应明晰参与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各人员、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对于不主动分享资源的企业,高职院校可以及时解除合作关系。第三,高职院校应围绕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制订保险管理规定,确保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出现问题时,采取规范化的举措解决问题。第四,高职院校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由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为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宣传,或是提供一些政策补助。

(二)变“技能订单”培养为“素质订单”培养

传统的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过于强调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这显然不符合国家和社会对新型劳动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高职校企合作需要拓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变“技能订单”培养为“素质订单”培养。第一,落实“弹性修课制度”。传统的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要由企业根据自身人才需求向高职院校下发人才培养订单,高职院校接单后在企业的主导下按订单进行人才培养。这种培养方式虽然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但是无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因此,高职院校要落实弹性修课制度,把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划分成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订单式特色课程、能力拓展课程四个模块,从多个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第二,实行导师制度。与学术研究型导师制度不同,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导师制度主要以因材施教、以人为本为原则,并按照一定的师生比,在学生群体中配备学习导师和生活导师,旨在强化对学生思想价值观念、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引导。

(三)高职校企合作共同制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

在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高职院校一定要充分征求企业的意见,因为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重点便是为企业输送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及时征询企业的意见和想法,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市场需求,充分向高职院校表达自身的意见。有了企业的建议,高职院校不仅可以在设置订单式人才培养课程时更加贴合社会需求,还能有效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的针对性。不仅如此,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还涉及学生的企业岗位实习和实训。企业因为提前参与了高职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课程的设计,因而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具有一定了解,于是便能跳过基础的专业知识传授阶段,直接让学生进入岗位实践,并针对学生此前学习的不足给出专业性指导,帮助学生快速适应企业工作,实现校企的无缝对接。

(四)健全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保障机制

现阶段,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确保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在更多高职院校中得到集中推广,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相关企业等主体需要共同合作,健全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力争做到六个明确。第一,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动调查愿意和高职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企业资质。地方政府调查研究的内容包括明确企业管理者是否热衷教育事业发展、企业是否愿意和高职院校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等。第二,地方政府在明确高职院校和企业间的关系后,应进一步明确高职院校、企业、学生三者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每个个体各司其职,合力促进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顺利进行。第三,地方政府应和高职院校、企业共同明确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保险规定,当学生在订单式学习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时,能有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保险依据。第四,地方政府应建设订单式人才培养基金,该基金将专门用于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开展。第五,地方政府应明确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优惠政策,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第六,高职院校、企业等主体应明确高职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利益保障机制,确保高职院校、企业、学生都能在订单式人才培养中获得收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作为对外输出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中坚力量,需要依靠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职院校、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新的道路和方向。

参考文献:

[1]吕凡任,姚荣,邵红才.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21(3).

[2]韦庆昱,吴玉剑.百万扩招背景下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模式探索[J].职教通讯,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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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婕.高职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教育信息化论坛,2023(5).

[5]李金蔓.职业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23(3).

[6]吴亚娟,李科举,刘颖.高等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经济师,2022(10).

(作者单位: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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