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入选理由 《通知》对“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对197个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和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建设绩效评价两个方面,对全国“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开展中期检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本次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省级评价为重点、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评价为引导,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知》明确,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对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和对省级建设绩效评价两个方面。对建设单位的评价包括“建设单位自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的省级评价、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两部评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评价内容基本保持一致。根据建设单位的类型不同,对建设单位的评价分为: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两类。对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评价,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50%,2个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各占比25%;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的评价,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30%,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占比70%。对省级建设的评价主要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省级管理情况的评价分值占20%。重点评价地方对“双高计划”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落实情况,资金支持和执行情况,推进机制和运行情况。各地建设单位建设情况的评价分值占80%。

《通知》提出,绩效评价的重点是各建设单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落实情况以及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20]8号),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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