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五育并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价值意蕴、评价要求与实践路径
作者: 吴佳男摘 要 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职教育评价的基础和重点,也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高职院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体现“五育并举”的价值要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回答技能社会建设时代命题的价值意蕴。高职院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增强育人属性、明确市场属性和强化就业属性等方面考虑,突出德技并修的评价目的、校企合作育人的评价主体以及增强适应性的评价标准。据此提出高职院校开展“五育并举”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路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地位作用,科学设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体系,科学改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和强化结果应用。
关键词 五育并举;高职院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评价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35-0076-04
教育评价关乎学校事业发展的方向,是办学治校的指挥棒,其中开展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和重点,也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调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于高等职业院校而言,如何体现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培养的学生要符合国家、社会、家庭和学生个人的发展期待,体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特色。因此,科学、全面开展高职院校学生评价,构建“五育并举”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高职院校办学治校的重要课题,也是建立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
一、价值意蕴:高职院校为什么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有利于体现“五育并举”的价值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过程中,贯彻落实“五育并举”的价值要求已成为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指导理念。“五育并举”是培养时代新人的素质总体要求,是对我国新时期“如何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整体回答,旨在通过“并举—融合—汇通”的方式实现教育对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具有均衡性、平等性、关联性、整体性等特点。虽然开展“五育并举”的教育已成为共识,但具体到高职院校的教育实践中,仍普遍存在着“窄化德育、强调智育、轻视体育、忽略美育、弱化劳育”的现象。部分高职院校只是重视学生技能水平的掌握情况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培育,认为职业技术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目标在于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只强调学生毕业后如何尽快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更有甚者,将学业成绩、技能水平的高低直接等同于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忽视学生全面综合素质的提升。“德智体美劳”是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逻辑整体,高职院校要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学生评价必须体现“五育并举”的总体目标要求,既要重视知识技能的传授,也要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健全人格、良好心态的养成,培养学生成为能够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近年来,国家多项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密集出台,不断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强调了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教育”转向“产教”,着重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当前,各高职院校都与企业开展了不同模式、不同深度的校企合作,其中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主要从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等环节入手,很少涉及学生综合评价,导致高职院校不确切掌握学生所具备的各项素质能力与企业需求的匹配情况,企业由于没有直接参与学生评价,不能确认由学校根据各项标准评选的优秀学生是否能匹配企业岗位需求。因此,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如能从企业角度,对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进行培养和反馈,并根据反馈持续改进,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对于培养更适合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及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回答技能社会建设的时代命题
2021年全国职教大会创造性地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的理念和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到2025年,技能型社会全面推进,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是国家技能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必然选择,技能社会建设离不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这就需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作为支撑。当前,数字化和自动化的全面推进正在深度改变劳动力市场的格局和未来的技能人才需求。促进劳动者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发展意识已经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当社会的发展进入到信息化时代和人工智能时代,越来越多的岗位对就业者的期待和要求有了质的变化,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尤其是创新素质有着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面向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需求来培养学生,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重发展学生的认知学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和情感沟通能力,帮助学生胜任更加复杂、更具挑战性的职业岗位,更牢固地把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这将是我国职业教育新的价值追求。
二、评价要求:高职院校要开展怎样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增强育人属性,突出德技并修的评价目的
“德技并修”是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评价旨归,是职业教育学生评价的根本价值导向[1]。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产业转型压力不断增大,“德技兼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将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2]。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总体评价不高,家长和学生不愿选择职业院校,也与职业院校学生整体素质偏低、社会声誉不佳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学段,经历高考后的家长和学生,习惯于将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进行横向比较,尤其关注校风、学风、师资、就业等与学生发展息息相关的办学质量指标。作为一种与普通教育不同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的学生评价更应该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促进学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因此,突出“德技并修”的评价目的,培养“德技并修”的技术技能人才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通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更多地导向职业院校学生工匠精神、职业素质的培育,更好地体现职业教育“德技并修”的育人目标。
(二)明确市场属性,突出校企合作育人的评价主体
“面向市场、面向实践、面向人人”是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取向。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校企合作双元育人已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企业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助于将评价从教师视角、学生视角向企业视角、社会视角转变,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育人成效。作为一种全面了解学生在校表现的重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评价内容和评价主体上应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存在方式和现实需求作为导向,将行业企业对毕业生的要求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体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育人的类型特色。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在人才培养的起始段就参与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有效避免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真实需求的脱节,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融合。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理应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作为“教育需求方”的行业企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需求,应成为“教育生产方”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就业属性,突出增强适应性的评价标准
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是面向市场、面向就业,但是面向就业的教育不能简单等同于就业教育。如果高等职业院校仍然在人才培养的评价指标上只关注应届毕业生当年的就业率,而对学生未来能否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好职业生涯发展等方面的关注不足,那么就无从体现职业教育的适应性。这种适应性不仅是面对现有的职业、岗位的适应,更是面向未来智能化时代的生涯适应能力。当前,新职业、新工种、新岗位不断涌现。“一人一岗一辈子”已经成为历史,即使是同一职业(岗位),因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的出现,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普及,未来大量的岗位将被人工智能取代,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更多是适应人的职业能力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技术变化的能力和面向未来终身发展的职业变迁能力[3]。教育部在2016年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就强调了学生应具备的各项适应终身发展的素质能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增强适应性的评价标准,增强学生的学业生涯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更要通过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来提升学生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三、实践路径:高职院校如何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地位作用
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的教育内容划分为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从法律层面上,为职业院校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职业教育的地位不断得到明确和提升,高职院校应科学理性地调整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和应用办法,以平等和悦纳的理念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学生通过评价发现自己努力的方向,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以自信地迎接属于他们自己的“平等机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地位作用要依据以下原则:一是评价内容多元全面原则。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工作应充分遵循“五育并举”育人目标,依据人才培养任务以及不同阶段的培养特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育人矩阵,科学规划素质教育活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多维度考量。二是评价标准科学合理原则。要多维度、多方面地开展顶层设计,对考查内容分层分类,对同类化考核项目科学处理,力求全面、标准、规范、客观地进行每一项指标考核。同时,评价标准需具备可操作性,能够确保评价指标可视性、可采集性以及可评价性。三是评价得分实时反馈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日常性以及伴随性能够引导督促全体学生主动投入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并实时反馈学生们的各项指标状态,有助于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反馈分数及时进行自我调节,也能够使学生管理工作者适时监测学生的各项日常表现,以便后续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强化与提升综合素质水平。
(二)科学设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体系
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水平是衡量高职人才培养水平高低的标准,也是对学生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评价的结果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表现。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升格为本科职业院校后,以黄炎培职教思想中“金的人格、铁的纪律”育训标准为核心,以“敬业乐群”“做学合一”精神理念为根本,以“美的形象”“强的技能”育人模式为导向,将百年南工“职教救国”“以例示人”使命担当、“敢为人先”“与时俱进”教育追求,转化为人才培养“创的精神”,形成新时代特色育人标准,即培养具有“金的人格、铁的纪律、美的形象、强的技能、创的精神”特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并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根据育人目标分为校本化德智体美劳的基础性素质和体现职业本科教育特点的发展性素质两部分。基础性素质包括思想品德素质、学业表现、身心素质、审美能力和劳动实践能力五个模块。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创新实践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的创新性、实践性及创造性的素质,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课外文化素质三个方面。通过科学设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体系,明确各个模块的内涵和权重,引导学生在校期间综合均衡地发展各项素质能力,既明确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又引导了优秀学生根据测评结果查漏补缺,在全面发展的同时做到个性发展。
(三)科学改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和强化结果应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在不断突破旧有价值标准、寻求多方价值共构、进而形成新的价值平衡态的循环往复中持续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发展的过程[4]。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存在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全面,另一方面在于没有将大数据和信息化系统应用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由于很多高职院校采用“档案袋”的评价手段,无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很多数据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二次核查并计算相应评价得分,大大降低统计的工作效率,并且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录、缺录等现象。另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更应基于目前的评价结果而给学生提出针对性的综合素质提升建议,这就需要科学改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构建科学评价流程。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形成了学校、学院、班级、测评小组四级测评工作模式,科学平衡自评与他评的比重和作用,最后结果经学院公示后由学工处统一归档,作为学生“数据画像”的重要依据。二是推动评价过程的严谨性。将测评作为一个阶段连续的过程体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系统推进“五育体系”,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测评前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强调测评意义,测评中严格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评价指标、标准,依据上一学期自身在思想动态、学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客观、全面地进行自我评测,测评后根据测评结果,不断评估学生成长成才情况,以结果推动学生发展。三是完善评价保障机制,结果导向与过程导向并重。建立明确的评价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大数据平台,最大程度地采集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实践数据,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日常性以及伴随性特点,引导督促全体学生主动投入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并客观、及时地将测评数据反馈给学生,同时发挥测评结果的激励作用,破除“唯分数论”,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考核学生、评选优秀个人、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工作的依据,发挥综合素质评价“育人之道”“选才之术”的性质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