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特征、模式及方向

作者: 李晓光 袁海军 肖萍萍

应用型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特征、模式及方向 0

摘 要 现代产业学院是国家推行的一项产教融合计划,具有协同多主体办学、分流人才培养与供给、回归教育人本价值等功能性特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实现了产教融合的组织创新,形成了国家、省和学校三级建设,普通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竞相举办的格局。应用型高校面临的任务,是强化现代产业学院内涵建设,实行“专业学院+产业学院”的“双学院制”全覆盖,并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引领学校的综合改革。

关键词 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高校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22-0062-06

现代产业学院是近年来国家推行的一项产教融合建设项目,已有一批应用型高校经审批获得了国家或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可以看出,这个项目获得了多数高校的认同,但也有部分高校明显思想准备不足,只是将原有产教合作组织简单加以包装,便用来申报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其动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国家稀缺政策资源的竞争。因此,有必要深刻揭示现代产业学院的性质与特征,认真梳理现代产业学院的历史及办学模式,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应用型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的应对策略。

一、现代产业学院的功能性特征

(一)学院制:多主体办学的平台型实体

实行“学院制”,是现代产业学院的鲜明特征。其突出了现代产业学院的育人功能,明显区别于传统上以市场为导向、互利为基础、科技成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产学合作机构。但是,其与通常人们关于“学院”的常识性理解也有着本质区别。传统上,“学院”(College、Institute或Academy)是依托于学科而设置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既可以是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如“中央音乐学院”“外交学院”等;也可以是高等学校下设的二级教学机构,如“北京大学工学院”“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等。在这里,“学院”是高校科层组织中的一个层级,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重要职能,具有实体性、主体性、自主性等特点[1]。相比较而言,现代产业学院既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是高等学校的专业教学学院,而是依托高校二级学院或其所属专业、专业群,面向特定产业发展需要,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平台型办学实体[2]。

现代产业学院的平台性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功能的聚合性。“聚合”是任何平台类组织都具有的基本功能,而现代产业学院的功能则在于聚合政府、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办学资源,共同创建一个全新的育人环境,实现应用型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紧密对接。二是资源的共享性。“共享”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依托互联网平台,打破了商品或服务供应者与消费者间的界限,形成了类似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一书中提出的“产消者”(Prosumer)这样一个新的社会角色。现代产业学院以其强大的平台功能,将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人才的纯“消费者”转变成人才的“产消者”甚至“培养者”。这种身份的转变减少了产教双方的信息不透明、地位不对称现象,真正实现了人才培养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三是运行的机制化。“机制”是组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因此“机制化”即是制度化,组织所通过的计划、议案和决定等对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甚至法律效力[3]。现代产业学院以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体系化的规章制度,凝结产教各方的共同价值和利益诉求,有效提升了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话语权,进而实现了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的共享共用,推动了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的联动发展。

(二)产业链:人才培育与供给的目标体系

供给与需求是市场经济的一对基本范畴。但高等教育是国家提供的一种准公共产品,其供求平衡不仅需要人力资源市场的调节,更需要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不论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调节,还是政策这只有形之手的调控,都是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及人力资源市场细分的重要手段。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就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推出的产教融合项目,目的在于促使人才培养的供给侧与产业发展的需求侧相适应,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4]。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是国家对地方高校实行分类管理、促进转型发展政策的延续,旨在通过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统筹和分类指导行业特色型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促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落地见效,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5]。

现代产业学院之所以能够促进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对接,是由人才链与产业链的关系决定的。传统上,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包括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由此构成了层次分明的高等教育供给链;这些学校分别培养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由此形成了规格各异的专门人才链。为使教育链与人才链通过产教融合渠道实现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对接,国家相继推出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客观上在人才培养与供给端形成了一座分水岭。按照教育部等在“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中的要求,“打破传统的基于学科的学院设置,在科研实力强、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面向产业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面向产业急需建设与行业企业等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6]。可以推知,所谓“科研实力强、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一般指传统的“211”“985”及“双一流”大学,即常说的“研究型大学”,其所培养的人才一般称为“创新型人才”;而“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本科院校一般指地方高校、新建高校和民办高校,统称“应用型大学”,其所培养的人才称为“应用型人才”。“未来技术学院”与“现代产业学院”的分设,实现了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大学在产教融合道路上的逻辑分野,从而实现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精准对接。

“链”的本义是“用金属环节连套而成的索子”,人们一般用它来形容事物之间的层次性、关联性和丰富性状态。比如,基于科学技术的上下游关系,可以把“创新链”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中试改进、产品设计等环节,把“产业链”划分为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等业态,把“人才链”划分为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类型,把高等学校划分为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等层次。按照资源配置理论,独立的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同类资源共享和异类资源互补会形成共生体,这种共生体的形成可改进资源配置的效益并形成共生经济,带来社会福利的增长[7]。同理,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分别与人才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相对接,从而打破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等在各节点上的“低端锁定”,描绘出一幅以人才供求关系为枢纽、各种链条环环相扣、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的生态图谱。其对应关系见图1。

(三)现代性:回归人本价值的时代特征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理论基础,是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方针(简称“教劳结合”方针)。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具有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属性。自“教劳结合”方针提出以来,其价值性随着人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深化而不断发展,具体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教育为政治服务时期(1949-1984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针对旧教育遗留的弊端提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论断;1958年,他进一步强调:“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8]这一时期“教劳结合”的价值,体现在促进受教育者与体力劳动结合,实现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二是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时期(1985-2011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向经济建设的战略转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适时提出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并在《教育法》(1995年)中得到了确认。但在市场经济初期,学界出现了泛化“教劳结合”方针的现象[9],有人甚至据此提出所谓“高等教育产业化”的主张,一度引起了教育思想的混乱。三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下简称“二为”)时期(2012年至今)。“二为”方针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来的,并在2021年写入了修改后的《教育法》。“二为”方针确立了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体现。

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是落实“二为”方针的重要举措。教育部等部门在2020年7月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出4条建设原则,其中头两条就是以“二为”方针为依据的[10]。其一,坚持“育人为本”。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有过深刻论述:“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1]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并把教育当作最大的民生,把帮助大学生实现充分而高质量就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现代产业学院重视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重视人才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对接,体现了教育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新要求,是对“教劳结合”方针的新发展。其二,坚持“产业为要”。《指南》要求,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这使得教育的经济属性获得了新的揭示,不仅不会导致教育工具价值与人本价值的割裂,反而通过深化产教融合实现了更高层次的统一,展现了现代产业学院提升教育工具价值、复归人本价值的鲜明时代特征。

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的推行

(一)现代产业学院目标模式的确立

“目标模式”即“理论模式”,是人们希望达到的一种应然状态。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在设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方案时,提出了9条基础申请条件[12]。这形成了现阶段观察现代产业学院目标模式的四个基本维度。维度一:专业建设水平。《指南》要求国家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所依托的主要专业要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并具有相对优势。维度二:产业发展状况。《指南》要求与企业相关的产业应当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并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维度三:产教融合情况。《指南》要求申报立项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有一支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数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维度四:学校保障条件。《指南》要求申报学校应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能够提供稳定经费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能够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这些是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的遴选条件,也是现阶段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已经达到的实然状态和先进水平。但是目前这些指标还不够细化,也未做量化处理,指标体系的层次和类型都不够完善。随着建设项目的逐步推进,国家必将出台系统、全面的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指数、验收标准和管理办法,这将构成指导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完整目标模式。

(二)对“学院制”产教合作组织的探索

我国历来重视产教合作组织建设,多年来探索了校企合作举办大学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工程研究中心等多种模式。本世纪以来,我国开始试行“学院制”产教合作模式,其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一是建设“示范性软件学院”时期。2001年10月,经教育部和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全国有35所高校成立了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对象为硕士研究生。二是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时期。2015年,教育部等6部委支持北京大学等9所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7所高校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其装备、材料等方向的工程型人才。三是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或未来技术学院”时期。2018年9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了分类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设想。随即,教育部等面向“四新”领域启动了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从产教融合体制上实现了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大学的分野。总体上看,前期创办的“示范性软件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尽管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按照类型应当归入“未来技术学院”,而“现代产业学院”则是针对应用型大学设立的全新产教融合建设项目。

(三)现代产业学院三级建设体系的形成

我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是在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面展开的。一是国家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计划。2021年1月,教育部、工信部启动了国家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计划,并于同年12月公布了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制药现代产业学院等首批50个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各领域,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产业的专业和学校发展。二是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计划。根据《指南》精神,各省出台了区域内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比如,吉林省教育厅、工信厅于2021年7月首批认定了吉林农业大学菌物现代产业学院等20个建设项目,并计划在“十四五”时期建成30个左右的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使其在推进产教融合中发挥骨干作用。三是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根据《指南》精神,各高校可自主提出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报省工信厅备案即可完成筹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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