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逻辑框架与实现路径

作者: 张东华

摘    要:随着数据影响的日益广泛,探索数据时代高校学生数字素养的培育方式势在必行。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在价值、目标、实践层面存在着递进逻辑,但在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教学实践中却面临数字素养培育的伦理教育问题。高校可从培育数据伦理教育先行意识、掌握数据伦理教育基本准则、强化数据伦理教育能力保障、完善数据伦理教育保障机制4个方面进行数据伦理教育融入,以期为提升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提供参考。

关键词:数据伦理;伦理教育;数字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4)12-0049-05

一、引言

随着数字技术与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数据也变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推动人们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变化的同时,也伴生出新的伦理问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网民比例为23.2%;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20.0%;遭遇设备中病毒或木马的网民比例为7.0%”[1]。目前,伦理失范行为仍频频出现,社会伦理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网络安全与网络诚信问题不容忽视,开展数据伦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数据伦理教育既是提高个人数据素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整体道德建设的重要助推力。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2]。数字素养是公民素养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数字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3]。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的《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强调,要“多措并举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全方位提升学校数字教育教学水平”[4]。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构建覆盖全

民、城乡融合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推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数字中国建设”[5]。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人才和传播数字理念的重要阵地,在开展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工作中需要突出数据伦理教育的价值功能,切实将数据伦理教育融入到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中,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价值定位

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是伦理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一步。因此,将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数据伦理教育是提升高校学生数字思维的内在之需

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数字思维,引导高校学生理性认知数字社会,提升数据伦理意识,促进数字思维与数据思维孪生并行。数字思维是数字知识与能力的内化,植根于数字素养知识的学习体验与感悟。通过融入数据伦理教育,可以提高高校学生对数字信息的敏感度,借助数据能力训练、价值分析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数字思维与数字安全意识,为高校数字人才培养打下思维底色。将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可以促进数据伦理教育引导功能的发挥,使高校学生深刻认知数据中蕴含的伦理思想与价值理性,益于提升高校学生理解和解读数字信息的素养。

(二)数据伦理教育是开发高校学生数字技能的应然之意

数据伦理教育强调将所学应用于情境,将知识转化成技能。高校学生数字技能多指数字设备运用技能、数字交流技能和数字信息管理技能等实践技能。高校在人才培育过程中应当避免轻视实践教学的倾向,推进高校学生多种实践技能的培养,培养复合型数字技能人才。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倡导实践理念,注重提高高校学生识别道德问题的能力,以增强高校学生面对伦理问题时进行合理分析的能力。数据伦理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教育,更为重要的是注重数据应用能力的培养。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可完善高校学生的数字素养结构,在提高高校学生基本数字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还可以提升高校学生数字交流和关联能力,实现高校学生数字能力的全面发展。

(三)数据伦理教育是强化高校学生数字道德的有效之方

数字时代,网络环境的快速发展在为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提升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易诱致道德失范等行为。数据伦理教育关注伦理道德问题,可以帮助受教育者了解数据伦理标准,使受教育者能够以自觉的伦理道德意识进行自我行为约束,减少或避免各种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是对高校学生数据意识和行为规范施加影响,是在培育学生数字思维和数字价值观的基础上,引导高校学生依据伦理道德标准和网络运行准则规范自身数字行为,实现高校学生获取、理解、应用数字信息能力的全面发展。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能够促使高校依据学生培养实际,开展相关道德文化活动,增设数字道德课程,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高校学生的数字道德水平,达到明晰高校师生道德责任、培养高校学生数字道德习惯的目的。

三、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逻辑框架

数据伦理教育与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相融合并非偶然。为正确理解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内在逻辑,文章从价值、目标、实践这一递进逻辑来分析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内在关系。

(一)以数据伦理精神滋养为指引的价值逻辑

以数据伦理精神滋养为指引的价值逻辑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核心。数据伦理精神是伦理道德准则体系的精神内核,是重要的道德认知内容,也是人重要的精神支柱。数据伦理精神作为道德价值取向,不仅影响着高校学生的道德行为,而且影响着高校学生品格的发展路向。高校学生对数据伦理精神的认知情况影响着其道德认知素质的发展。数据伦理精神滋养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价值指引。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时,不应脱离数据伦理精神价值,要在伦理道德认知内容传授的同时,将数据伦理思想与伦理品质培养融入高校数字素养课程中,增强数据伦理教育内容的有效性。在数据伦理精神滋养的指引下,将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可为高校学生道德品质与道德风尚培养提供精神引领,培养高校学生的伦理意识,唤醒高校学生对数据伦理问题的敏感性。

(二)以数据伦理知识传授为导向的目标逻辑

以数据伦理知识传授为导向的目标逻辑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动力。数据伦理知识是数字时代高校学生数字素养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高校学生对数字资源的了解程度。高校学生只有在充分掌握数据伦理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激发高效使用数据的实践动力。目标导向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根本遵循。培育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时,除了教授高校学生数字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数字思维外,引导与塑造高校学生的数据伦理价值理念也尤为重要。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就是通过数据实践活动中的伦理知识、网络规范与其他多种学科知识的传授,力求达到完善高校学生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形成对数据伦理正确认知的目标。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在数据伦理知识传授的目标导向下,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各种数字资源与信息,塑造高校学生的文化素养与审美意识,帮助学生掌握相关伦理规范和伦理知识,促进高校学生数字素养的全面发展。

(三)以数据伦理能力培养为落实的实践逻辑

以数据伦理能力培养为落实的实践逻辑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关键。数据伦理能力是数据伦理教育的核心,也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的综合体现。数据伦理能力是在面临数据伦理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与选择,并采取相关数据行动的能力,要求在实践活动中坚持数据伦理责任与数据伦理理念相统一。在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中,既要培养高校学生的数字实践能力与伦理责任,也要坚持数据伦理能力的渗透性,培养高校学生分析与处理数字信息的专业技能。忽视了数据伦理能力的培养,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落实也就失去了实践根基。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可以培养高校学生数据伦理的实践能力,使高校学生具备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和伦理决策能力,让高校学生在伦理实践活动中践行数据伦理责任。

四、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问题透视

数据伦理教育是指在数据活动中将受教育者技能提升与实践知识传授相结合,以数据中蕴含的伦理观念、道德责任来实现教育的目的。以数据伦理教育为切入点,纵观当前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教学实践成效,还存在着意识培育欠缺、课程标准不一、师资队伍薄弱、机制构建失位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高校学生数字素养的提升。

(一)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意识培育欠缺

数据伦理教育作为促进高校学生数据伦理意识养成的价值引领性教育,其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目的是培养高校学生的伦理先行意识与数字责任意识。数字经济的发展对高校学生的数字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学生除需具备学术素养外,更需要具备伦理素养与数字信息认知能力,因而,培养高校学生有效甄别与利用数字信息的数字素养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内容方面仍缺乏完整的教育体系,对于数字人才培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数字意识缺乏与技能缺失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提升面临的挑战。高校数字素养意识培育的缺失将会导致高校学生对数字信息的辨识能力不足,很容易掉入一些教育机构的数字陷阱中。2023年7月4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消保委系统投诉和舆情分析,上半年商品类投诉80 001件,占受理总量的63.03%,服务类投诉44 320件,占比为

34.92%。其中,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量居服务类投诉量前三位[6]。在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过程中,高校仍缺乏将学生数字素养培育融入到不同学科教学中的意识,普遍认为数字素养培育是数字技术教师的专责,而数字技术教师在培育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时缺乏使命感,培育内容仍较为简单、粗放,在理解与使用数字资源的广度与深度上仍存在较大差异。

(二)高校学生数字素养课程标准不一

伦理课程是数据伦理教育的基础。将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不能仅开设伦理通识课程,还需要构建伦理知识与数字素养课程立体协同的课程模式。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因缺乏统一的教育标准进行引领,数字素养培育课程存在着开设质量参差不齐、课程更新迟滞、课程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统一的高校学生数字素养课程框架可以帮助高校更好地开展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工作。英国、澳大利亚的诸多高校根据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提出的数字素养框架制定了各校的内容框架,如英国开放大学(The Open University)创建了“数字和信息素养发展框架”,牛津布鲁克斯大学(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制定了“数字素养发展框架”[7];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制定了“学术数字素养框架”、阿德莱德大学(The University of Adelaide)构建了“数字能力框架”等,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相应的数字素养框架[8]。当前,我国高校数字素养课程普遍存在更新速度较慢的现象,且数字素养课程教材的更新周期较长,不仅容易导致课程内容的滞后,还容易导致课程内容冗杂,加重学生负担。由于专业不同,专业课程设置也会出现差异,由此造成的数字素养能力差异也较为明显,如理工科专业本科生的数字素养水平和问题解决水平显著好于人文社科专业本科生[9]。大部分高校数字素养课程设置甚少征求学生意见,在课程学习中学生的体验感难以得到充分满足,同时,高校在设置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虽会适时举办相关专研会与讲座,但高校学生参加该系列活动的比例不高。数字素养课程内容存在着学生学段重叠或脱节的现象,现有数字素养课程教育的形式更新不足。

(三)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师资队伍薄弱

数字素养教师是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重要力量。在新的数字环境下,数据伦理教育融入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也提高了对教师的素养要求,即数字素养教师不仅应对数字素养的知识与技能有所了解,还应熟悉数据伦理教育对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产生的影响。一方面,高校数字素养教师队伍较为单薄,不合理的师生比难以保障规模化的数字素养教学。目前,高校师资力量不容乐观,有些边疆民族地区地方院校师生比达到1∶30,有的冷门专业的师生比为1∶50,与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师生比合格标准1∶18相差甚远,而数字素养教师可谓凤毛麟角[10]。在高校学生数字素养教师队伍中,无论是年龄方面还是学历方面都存在结构性短缺的问题。部分高校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偏少,教师团队活力不足,教师流失问题严重。另一方面,教师是数字素养培育的实施者,然而,在高校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中,并非所有教师都具备数字素养培育所需的数字知识与技能。高校教师的岗位职责笼统与数字素养培训不系统、数字素养的教学观念与知识缺乏及时更新、教师的数字素养不强等问题,导致高校缺乏具备较强数字素养能力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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