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不端预防处理体制机制构建研究
作者: 杨励 程亦男摘 要:近年来,研究生学术不端引发社会关注。文章梳理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危害及国外学术不端防治的经验,分析国外防治做法带来的启示,指出要从健全防治制度建设、加强学术规范教育、制定科学招生标准和培养方案、充分发挥导师和社会公共媒介力量等方面着手构建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防控体系,构建研究生学术不端预防处理体制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不端;预防处理;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3)09-0038-05
一、引言
学术不端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1]。研究生作为未来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肩负着加快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历史重任。学术不端不仅败坏学风,破坏学术环境,还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危害国家科学发展。自2002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防治,陆续出台了系列指导文件及政策。深入研究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全面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成为全社会关注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的成因
(一)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基本法缺失
目前,我国并没有制定学术不端行为的单行法律规范,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中附载了相关条例。教育部、科技部虽发布了相关的综合性规章或者软法规范,但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工作主要还是由高校、科研机构来承担。这些规章的制约对象主要是高校教师,缺乏专门针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条款,而且条款内容大多是列举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缺少处理程序、惩处结果等硬性规定,不能适应日益复杂严峻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治理需要,无法为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2]。
(二)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不清
当前,各高校预防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范总体呈现出不统一、不专业、针对性不强的特点,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认定程序、申诉机制、惩治处理等存在较大差异,主要采取“命令—服从”的传统治理模式,未经充分调研和有效协商,处罚结果各不相同[2]。因没有统一的行为准则和惩处标准,所以,各高校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和治理各行其是,缺乏公平性和统一性。
(三)研究生个人原因
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个人利益驱使和学术规范观念淡薄。一方面,在学习阶段,大多数高校都要求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尤其是博士研究生,要求其在核心期刊发表篇次不等的论文,并且直接与学位授予、评优、评奖挂钩,这给研究生带来了相当大的科研压力,部分研究生因科研能力有限,为顺利获授学位,不得不铤而走险。大量研究数据表明,科研压力越大,博士研究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越宽容[3]。另一方面,部分研究生学术规范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抄袭和一稿多投等是学术不端行为,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才是正常状态。
(四)社会外部原因
一方面是社会风气影响。学术界存在着很多未被曝光的学术不端现象,有的期刊为提升论文档次,只录用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研究生为了发表成果,只能被迫迎合;有的期刊发表名额掌握在少数主编手上,无法做到审稿的公平公正。这些现象不断出现,会助长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周围普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未受到相应惩处,研究生可能会将学术不端行为“合理化”,无意识中放宽学术道德标准。
另一方面是高校和科研机构未加强教育。尽管各高校、科研机构都意识到要对研究生的学术诚信加强教育,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未能做好全程管理,部分高校仅在研究生入学时强调了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在后续几年的培养过程中鲜少提及,未能时刻让研究生绷紧科研诚信的弦;其次是不够重视,高校强调学术诚信的方式大多局限于将文件发到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转发给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后续较少跟进研究生的学习效果,流于形式;最后则是教育形式的问题,有的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关指导课程,但偏重知识传输,不适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涌现的社会发展现状,由于缺乏规范的创新教育,导致研究生创新能力退化,无法发现新问题、新观点,做学术研究时只能不断重复,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
首先,导师的把关不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既有指导责任,也有监督责任,但部分导师受兼职、自身科研压力或指导人数过多等因素的影响,疏于指导,致使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其次,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媒介等的监督仅局限于对问题的事后处理,缺乏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整治的主动性;有的高校为了办学政绩、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不主动调查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甚至有时主动充当学术不端的“保护伞”,欠缺健全的监督机制,给学术不端留有可乘之机。最后,现有的学术不端检测软件仍存在技术缺陷,目前,常用的是中国知网的查重检测系统,该系统仅检测结果,对写作过程中的篡改、伪造、实验违规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有效检测。
三、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危害
“学问可以高低并存,学风却不能正邪共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行问题,也是关系学风、社会和国家持续发展进步的大问题。主要危害如下。
(一)危害社会风气
研究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格关系到和谐社会风气的形成。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来讲,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根本任务。在研究生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不公正、不诚信的现象会潜移默化地对研究生诚信品格的形成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学术不端行为违反了科学精神和学术基本原则,容易导致研究生产生浮躁、投机思想,阻碍学术活动的正常开展,危害社会风气,不利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目标的实现。
(二)阻碍社会发展进步
学术诚信是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学术研究的目的是寻找真相,追求真理。诚信应该是每个研究生必备的态度和品格。如果研究生违背真实诚信原则,违背科学精神,不踏踏实实做研究,通过粗制滥造、东拼西凑、抄袭剽窃等手段获得学术成果,那必定会严重阻碍学术的发展进步;此外,“学术不端病毒”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放大效应,会通过学术界向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传播和蔓延,助长社会的不道德行为。
(三)浪费国家公共资源
近年来,国家逐年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用于研究生科研创新。学术不端的存在将大大降低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率,意味着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和扭曲。低水平且缺乏原创性的研究造成了学术资源的极大浪费,产出了大量的学术垃圾和学术泡沫。
(四)降低国家竞争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国家的未来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到底靠人才,而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教育[4]。研究生作为高层次人才,其培养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学术不端行为扰乱正常学术秩序,损坏学术界的创新能力。如果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发生,将会降低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消解中国社会发展的动力,降低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国外学术不端行为防治做法简介及启示
(一)国外学术不端行为防治做法简介
1.英国高校拥有一套完备的学术不端防范体系。第一,《学院委员会和同级部门的要求》《学监、教学主任和导师的建议》《教职工和审查员的指南》《学生学术指南》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与类型、认定程序、调查机构、处理措施和申诉程序,也明确了导师等高校各类人员和各级机构在防范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的职责[5]。第二,成立学术不端行为专门调查委员会,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程序、时间节点、申诉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理调查高度保密,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并充分调查学生的学习经历、学术违纪动因,注意考量处理结果给学生带来的实际影响。第三,重视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在学生入学及日常学习中大力宣传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加强教师在学术科研实践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第四,制定指导性文件,如引用规则等,让学生清楚认识什么样的行为是学术不端;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检举流程,给检举人清晰的指引。
2.德国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在学术规范建设中的示范
引领作用。除夯实以宪法为基础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外,在学术自治的共识下,德国的学术资助组织——德国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发布了一系列行规文件,且这些文件逐渐法典化、规范化。文件强调“自我约束”,积极引导各学术团体及其成员,逐步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明确贯彻实施的基本原则、未予落实的后果。此外,对于落实存在困难的学术组织,基金会将协助提供解决方案。基金会在建设学术规范过程中,开展科学逻辑推演,对研究全程的质量保障、行动者的责任和角色、研究的设计、研究方法和标准、文献的记录、作者的署名、发表渠道、公众获取研究结果的方式方法等均做出规定,并将拟倡导的事项通过“模仿法条”的方式呈现出来,建立统一的文本体例;对学术工作中新出现的争议,保持开放的态度,尊重学术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如要求研究人员“建设性地观察和处理科学和社会的变化过程”,记录好研究过程,同时鼓励研究人员讨论错误,既能防止学术规范建设中的矫枉过正,又能给学术研究保留讨论空间[6]。
3.日本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的理
念。日本文部科学省设立“学术不端行为特别委员会”,出台科学伦理教育政策文本,实施科研伦理教育,让研究人员掌握学术行为规范,培养研究人员的伦理判断和问题解决能力,下属各部门出台关于学术不端的细化政策,规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科技计划工作实施监管主体分离制度,日本综合技术会议协同中央府、省、厅开展工作,文部科学省负责统筹管理,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采取具体措施,科学管理计划省负责委托科研项目,研究机构和高校等负责实施,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确定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审理、惩处、公示等环节的分工安排,避免出现因交叉而互相推诿的问题,提高学术不端案件的审理效率;此外,在学术不端的防治过程中,日本所特有的耻感文化也发挥了一定作用,日本高度重视社会荣誉,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败坏个人的学术声誉、影响个人前途,还会波及家人、师友[7]。
4.美国建立了系统完善且成效显著的预防和处理学
术不端行为机制。第一,美国高校设有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专门机构,各高校在制定和修改学术诚信规章制度前会广泛征集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正式制定与执行过程中要求有学生代表参与其中,如哈佛大学要求申诉机构成员的学生代表不得少于3名[8];第二,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建立专业协会监管机制,美国专业协会众多,如美国科学促进会、美国微生物学会、美国物理学会等,在促进科研诚信的过程中,这些协会会根据本协会的学科知识体系来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对包括研究生在内的研究人员进行学术道德监管;第三,建立完整有序的学术不端行为审查程序和惩处机制,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受理学术不端行为后,会要求研究机构进行初步核查、正式调查、判断程度,并出具详细书面报告,各高校也建立了包括举报、受理、初步质询、正式调查、裁定、申诉等的审查和惩处机制。
(二)国外学术不端行为防治做法启示
国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和治理开始较早,建立了比较规范完备的防治体系。这对我国高校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防范机制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参考意义。主要启示如下。
1.政府重视宏观政策指导。国外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出台了详细指导政策,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各个环节,分类细致,执行性高,可操作性强,在防治工作中发挥了统筹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