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样态、典型模式及特征研究

作者: 余智慧

摘要:在厘清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实践样态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典型模式——“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独立设置模式包括国外专修学院“移植式”办学模式和国内外高校“融合式”办学模式;非独立设置模式包括国内外高校“一对一”合作二级学院模式和国内外高校合作办学项目。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地域分布“东高西低”、办学体现“国际化”和“市场化”的特征。

关键词: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办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2)04-0005-07

随着《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政策的出台,我国致力于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以高水平的教育对外开放助力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中外合作办学不仅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我国实行教育对外开放的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当前,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初具规模,其发展水平极大地影响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然而,关于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样态、典型模式与特征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基于此,笔者从梳理当前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样态入手,分析总结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及其特点,以期为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从而为我国高职院校提质增效添砖加瓦。

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样态

(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实践样态

中外合作办学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种形式。截至2021年2月,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454个,其中,机构31个,项目423个。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覆盖全国除宁夏、青海、西藏、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28个省份。由表1可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是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主阵地,这4个省份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占全国总数的52.65%。

(二)各区域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样态

按照我国区域划分,分别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区域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进行分析。

1.东部地区

由表2可知,我国东部地区10个省市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为313个,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总数的68.95%。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3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总数的74.1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90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68.56%。

由表2可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占到整个东部地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总数的76.36%,而北京、天津、福建和海南这四个省市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数量不足整个东部地区的8%。可见,东部地区10个省市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着较大差异。

2.中部地区

如表3所示,我国中部地区6个省份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为48个,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的10.57%。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有1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的3.2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7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11.11%。

3.西部地区

由表4可知,西部地区9个省份已有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75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的16.51%。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16.1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16.55%。

4.东北地区

如表5所示,东北地区3个省份已有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17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的3.74%。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总数的6.4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个,约占全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2.84%。

(三)来华合作办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布样态

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由表6可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韩国这四个国家与我国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的积极性最高,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约占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总量的60%。而芬兰、瑞士、波兰、奥地利、挪威等国家与我国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则相对较少,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仅占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总量的1.1%,具体见表6。

(四)专业布局样态

截止2021年2月,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设的专业总数为587个。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当前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设的587个专业分属于19个专业大类,其专业布局如表7所示。

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所开设的专业门类涵盖了高职高专院校的所有专业类别,能满足高职院校学生所有专业类别的就读需求。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开设的专业大类中,财经商贸类、电子信息类和装备制造类专业占开设专业总数的55%。其中,财经商贸大类专业数为171个,约占开设专业总数的30%;电子信息大类专业数74个,约占开设专业总数的13%;装备制造大类专业数为69个,约占开设专业总数的12%;旅游大类(50个)、交通运输大类(48个)、文化艺术大类(37个)、土木建筑大类(37个)、教育与体育大类(37个),占所开设专业总数的36.66%;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10个)、新闻传播大类(10个)、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7个)、轻工纺织大类(5个)、食品和药品与粮食大类(3个)等专业大类开设的比例较少,占所开设专业总数的6.14%;公安与司法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和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均为2个,而水利大类仅有1个。从以上统计数据可知,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设置与经济结合得相当紧密,充分体现了教育服务贸易与经济的特征。

二、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典型模式

关于办学模式的定义,潘懋元认为,办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以一定办学思想为指导,在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规范化的结构形态和运行机制[1]。也有学者从办学的外在特征入手,将中外合作办学划分为融合型模式、嫁接型模式和松散型模式[2]。也有学者以生源属性和文凭发放等为依据,将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分为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文凭与双文凭、单校园与双校园等模式[3]。依据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可将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分为独立设置模式和非独立设置模式两大类,其中每一大类又包括不同的办学模式。

(一)独立设置模式

高职院校独立设置模式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设置的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于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不允许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单独在我国境内设立教育机构。因此,“独立模式”是相对意义上的独立,是指与合作的中方高职院校相分离的关系,而非脱离中方高职院校而单独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4]。截至2021年2月,我国共有3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独立设置的仅有7所,分别是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专修)(Shanghai Vancouver Film School)、天津茱莉亚学院(Tianjin Juilliard School)、苏州百年职业学院(Suzhou Centennial College)、苏州淑德语言学校、江苏艺术设计教育研究中心、无锡立信日语进修学院和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占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总数的22.58%。这些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其办学特点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办学模式。

1.国外专修学院全盘“移植式”办学模式

在独立设置的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有的机构在办学模式上全盘“移植”了所合作的外方专修学院的办学模式,譬如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专修)。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专修)成立于2014年,是由上海大学与温哥华电影学院联合创办的电影专修学院,由上海市文广局、市教委、静安区政府、上海大学和温哥华电影学院共同组成学院理事会。学院系上海大学全盘复制了加拿大温哥华电影学院的办学模式,“原汁原味”地引进加拿大温哥华电影学院的师资、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而成的中外合作高职院校。该学院的办学层次和类别是非学历高等教育,学生毕业后颁发的是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专修)证书和Vancouver Film School Diplomawithhonors(温哥华电影学院荣誉证书)。

2.国内外高校“融合式”办学模式

“融合式”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是指将中外合作双方的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及其他教育资源有机结合,实现价值共生[5]。以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为例,该高校由苏州科技大学和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两所公立大学合作举办,是我国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职院校。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通过采取食宿社会化的国际做法、中外联合培养模式、中外学生同校同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有机融合了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师资、就业和升学等资源。此外,还通过对接外方合作高校专业的方式,采用“四双”(双录取、双学籍、双培养、双文凭)人才培养模式,为取得大专文凭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去外方合作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不仅如此,该校还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契机,积极建设国际化“双师型”师资队伍,该校的教职工中三分之二为外籍专家和海归学者。

此外,采取国内外高校“融合式”办学模式比较成功的案例还有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该校是由闽江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两所公立高校合作举办,旨在引进借鉴澳洲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国际同类专业水准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该校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实行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引入澳洲百年历史的TAFE教育以及墨尔本理工学院先进的课程体系,并结合国内实际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副学士学位教育及澳洲专科教育。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中澳双证书——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副学士学位或澳洲专科证书。

(二)非独立设置模式

非独立设置模式是指在我国高职院校开展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和项目。

1.国内外高校“一对一”合作二级学院模式

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是指国内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主要在国内合作高职院校设置,实施高等专科(学历/非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中方合作院校作为法人代表管理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动,并为其提供办学场所和设施。此类教育机构的招生几乎都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仅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可以自主招生,但其自主招生的学生在毕业时不发放文凭。截至目前,我国尚有23个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其中,有12个二级学院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包括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泰尔弗商务学院、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俄罗斯交大交通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东北亚高铁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现代传媒技术与艺术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中西机电工程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杰克逊国际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爱尔兰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通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萨马拉交通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怀卡托国际学院;11个二级学院实施的是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重庆理工大学商贸信息学院、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中新外包管理学院、烟台大学枫叶国际商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澳合作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潍坊学院中奥维也纳音乐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怀卡托国际学院、青岛大学霍尔姆斯学院、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中澳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其中,烟台大学枫叶国际商学院、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俄罗斯交大交通学院和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通学院这三个二级学院授予毕业生单文凭(只有国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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