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技能型社会背景下技工教育的发展定位研究
作者: 秦程现 任永波 乔勇 蔺军舰摘要:建设技能型社会背景下技工教育承担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当前技工教育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甚至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技工教育存在必要性的反思。为回应上述质疑,研究阐述了技工教育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的价值需求,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的发展定位,根据国家人社部门有关教育政策指向,剖析了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从而为技工教育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增值赋能提供路径参考。
关键词:技能型社会;技工教育;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2)11-0005-05
2021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率先提出了技能型社会理念,并将其描述为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实现以技能促进国家全方位发展的新型社会形态。在建设技能型社会过程中,学习并掌握一定技能不再是局限于少数人的特殊需求,而是演绎成为面向社会大众的一种常态化社会生活方式[1]。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的时限,这标志着建设技能型社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职业教育法》为建设技能型社会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从立法层面确定了职业教育具有推动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教育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充分借鉴苏联政府管理体制和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机制基础上,我国开始兴办技工教育,起初由劳动部门统筹管理,后于1964年将其划归教育部门管理,1978年经国务院同意再次将技工院校划归国家劳动总局管理[2]。技工院校在各个历史时期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对推动建设技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20年,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23所,技师学院496所,在校生人数为395.5万人。技工院校的存在表明:职业教育的实践形态可以是多样的,而且应当是多样化发展的[3]。《职业教育法》第十条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然而,当前技工教育依然面临着社会认可度不高、高技能人才供给乏力等现实困境,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技工教育存在必要性的反思。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4]。本研究拟从技工教育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的价值需求、“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的发展定位、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从而回应上述质疑并为技工教育如何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增值赋能提供路径参考。
一、技工教育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的价值需求
建设技能型社会是一场系统的社会结构性变革,着眼于摆脱单纯学历型社会难以有效支撑我国实施建设技能型社会战略的束缚。从新人力资本理论视角来看,技能是人力资本的核心载体,而技工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可以为建设技能型社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本支撑。从技能形成理论视角来看,技能的形成依然遵循着人力资本所揭示的客观规律。一般而言,技能知识的学习主要发生于以职业学校为主的教学场域,而技能经验的传递与累积较多发生在企业生产场域。职业学校场域和企业生产场域的有效互动可以促进技能形成[5],因此,技工教育在建设技能型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优质人才和技能支撑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实现中国创造的主体力量,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制造业、实体经济和新型产业发展面临着“三重困境”:一是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加大,“堰塞湖效应”持续存在;二是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领军人才匮乏;三是新时代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契合性不强,尚无法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技工教育始终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2006年原劳动部明确提出“将技工院校培养规划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在各级人社部门指导下,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共同成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指导技工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6]。一是通过举办“非学历”的全日制技工教育,为区域输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二是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契合市场需求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二)为劳动者供给高质量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增强创业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十二五”期间,技工院校以市场需求为指挥棒,相继承担了约500余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区域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三五”期间,以技工院校为主体,聚焦农民工、留守劳动力、企业工人和待就业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保持在500余万人次以上。“十四五”期间,要求技工院校重点围绕“高精尖缺”的职业工种,聚焦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提升企业员工从业能力和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为目标,全方位开展各项职业培训工作,五年期间的总培训规模不少于2000万人次。可以说,以技工院校为载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有效缓解了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服务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技能型社会的功能显著增强。
(三)为学习者成才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
教育结构的多样性本身不能直接产生教育价值,它更多地是营造了教育的差异性和多元化的文化氛围,在本质上却有利于实现教育创新。从教育的属性特征来看,技工教育是从属于广义层面的一种职业教育类型,与普通教育相对,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从教育的举办主体和办学定位而言,技工教育与教育部门举办的狭义层面的职业教育存在差异性,如技工教育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一种“技能教育”,而职业教育通常被视为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历教育”;技工教育侧重于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而教育部门举办的中职教育侧重于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可见,技工教育与狭义层面的职业教育存在差异性,二者共同为学习者成才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教育,有助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四)为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实施载体
技能是指在已有知识基础上,为顺利完成某一具体目标,通过练习而习得的涵盖知识、智力和体能的活动方式。建设技能型社会就是要采取相应的保障机制促进技能教育和技能学习,从而保障技能的形成。伴随着全球经济再工业化发展趋势,当前我国经济也开始由“虚”向“实”转变,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逐渐向高技能、高附加值、高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业转变,而培育从事制造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无疑是实现制造业转型的重要支撑[7]。技工院校始终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办学任务,聚焦实体经济变革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以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为全面建设技能型社会提供实施载体。
二、“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的发展定位
从本然层面来看,技工教育具有跨界属性特征,可以满足学习者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从实然层面来看,当前技工教育适应性不足,尚无法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所需要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从应然层面来看,技工教育应厘清自身发展定位,切实增强技工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提高技工院校办学质量,为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增值赋能。
(一)坚持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行的办学思路
技工教育既是开展学制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也是提升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创业进而满足终身职业发展需求的重要载体。专业化、规模化的高技能人才,对加快构建技能型社会、促进高质量就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职业培训则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扩大高质量就业和实现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2014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技工院校要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行发展的办学路子;2015年国家人社部门在解读上述文件精神时,明确表示技工院校将长期坚持“两条腿”走路,即由传统的注重学制教育向“学制教育+职业培训”转变;2021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颁布的《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要把技工院校打造成“学制教育+职业培训”的重要平台。可见,“十四五”期间技工院校将始终坚持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发展的办学思路。
(二)坚持以服务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
追本溯源技工教育发展历程,技工院校始终致力于为国家经济建设培养合格技术工人,不断彰显其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功能[8]。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部门及所属技工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技工教育的外部适应性,为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增值赋能。2022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健全完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服务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成为“十四五”期间技工院校的办学目标;在国内各技工学校中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成为技工教育服务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可见,“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将始终坚持服务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
(三)坚持专业化和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当前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人力资本,而技工院校则是培育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场所。高技能人才是指具备高超技艺和娴熟技能,可以开展创新性劳动,能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培养200万人次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以技师学院为主要载体,坚持专业化和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契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师、预备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此外,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和龙头企业推进实施“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育工作。可见,“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将继续坚持培养专业化和规模化高技能人才,以此为建设技能型社会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三、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影响技工教育发展的因素是多样性的,这就决定了增强技工教育适应性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其高质量发展路径必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近年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各省(市)人社部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为建设技能型社会背景下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路径参考。
(一)以优质技工学校建设为实施载体,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十四五”期间,人社部门将遴选300所技师学院实施优质技工学校建设工程,培育500个技工院校优质特色专业,推动形成“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技工教育体系,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社部门拟打造至少10所省级优质技工院校、30个省级优质专业群、50个山东省省级“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以期将山东省内技工院校打造成为集学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2022年5月,山东省人社厅从全省现有的45所技师学院中遴选了7所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项目建设。此外,为进一步拓展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空间,在毕业生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了明确规定: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应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相一致,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的待遇相一致。
(二)以一体化课程改革为基础,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
为提升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在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以技师学院为实施载体,大力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所谓“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是指采取“工学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围绕制定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一体化课程资源、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完善一体化教学场所、建设一体化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推进。一体化课程标准是指将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或世赛技能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等引入一体化课程之中,使其更加契合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一体化课程资源是指各技工院校结合自身能力,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和紧缺型行业,开发形态多样的一体化课程教学资源包,如新型活页教材、任务工单、微视频、教学资源包等,从而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实施载体。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是指按照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技工院校学生认知学习规律,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授课内容,师生通过“做中教、做中学”实现知识、技能和素养传递的教学方法。一体化教学场所是指建设与一体化课程教学相契合的实验实训场地,科学配置与学生人数相匹配、符合工学一体化教学要求的软硬件设施。一体化师资队伍是指通过“内培外引”模式,打造可胜任工学一体化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既包括专职的一体化师资,也包括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