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模型构建研究

作者: 叶春如 蒙芳英

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模型构建研究0

摘   要:劳动教育评价是指引劳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手段,是劳动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与劳动教育的导向性、系统性及发展性存在适切性。在进行劳动教育协作学习时,将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加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关系,构建由成员贡献率评价、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团队成果评价三部分组成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模型,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劳动教育评价。

关键词:SAPA评价;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

中图分类号:G40-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2)27-0061-04

劳动教育作为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在教育领域提出的新要求,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内容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三五”规划明确表示要全面改进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体系,教育部发出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要把劳动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劳动教育过程性阶段监测评价,阐扬评价导向与反馈完善功能,这为劳动教育评价模型评价指标注入了新鲜血液。现如今,协作学习作为领先课堂教学的新方式在劳动教育课堂上被广泛运用,它将课堂真正还于学生,促使学生积极、高效地参与课堂互动学习,有助于达成培养学生“交往、协作、批判性思维”核心素养的目标。协作学习是指学习主体为达成同一目标,以小组形式积极参与、互相合作、分享信息资源的学习过程,影响协作学习效率的基本因素为个体责任与相互依赖。此前,在劳动教育中如何对协作学习的主体贡献度、阶段发展、协作成果进行评价,有效避免“互惠效应”,提高学习者协作学习的积极性,值得我们深究。

一、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成员贡献率评价解读

(一)SAPA评价解读

1975年,学者Upshur进行了内部评价(internal assessment)的相关概述,引发学术界在教学实践中应用互评与自评的研究热潮。被誉为“心理学中的莫扎特”的维果斯基也表示学习是学习主体的共同作用,从而创建价值的社会性协作活动。由此可见,学习离不开学习主体间的协作、交互。基于此,自我评价与同伴互评(Self-Assessment and Peer-Assessment,简称SAPA评价)应运而生。其中,自我评价是学习主体对自身学习过程与结果质量进行反思与评定,同伴互评是学习主体对共同学习同伴的学习水平、质量进行评定的方式。二者结合形成的SAPA评价有利于预防“互惠效应”,保证学习主体评价的公平性。“互惠效益”表现为学习主体因社会关系而出现的“友情分数”“默契分数”(组内分数相差不大),极易出现学生成绩“搭学习小组便车”而出现“事半分倍”的情况,打击学生学习积极性,破坏评价的公平性。

(二)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解读

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结合SAPA评价的自评与他评方式,加之成员贡献率评价、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团队成果评价的结合评价,注重协作学习主体参与评价标准制定、评价过程及结果;评价结果由个人与团队表现得分按一定比率计算所得,可有效避免“互惠效益”;采用劳动教育过程相关主体参与评价,注重量化与质性相结合,平时表现和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最终形成相对公平的评价结果。

二、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与劳动教育的适切性

(一)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内容多元化符合劳动教育导向性

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劳动新课标(2022)》)对劳动教育的导向性提出了以劳动素养为导向,以评价促教育的明确要求。为此,劳动教育评价内容应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紧扣课程内容与劳动素养要求,通过评价引导功能,促进劳动教育育人价值的实现。单一的评价体系难以判断学生是否达到了劳动教育的标准,且易忽视学生其他劳动素养的发展,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创造性的发挥。而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内容的动态性、多元化,可根据具体学习内容进行调整,满足劳动教育评价的需求。为此,在劳动教育中,协作学习评价的评定指标应基于劳动教育的核心素养,尽可能保证评价内容的多维性,如劳动知识技能、劳动观念、劳动习惯与品质、劳动精神等,并根据不同年级、不同课堂内容、不同任务群,调整评价重点。例如,在日常生活劳动评价过程中,应适当增加评价劳动知识素养的评价比重,相对降低其他劳动素养的比重,启发学生习得雄厚的劳动知识,激发学生参加劳动活动的热情,为完善自身发展,提高劳动素养,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做准备。

(二)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主体多元化符合劳动教育系统性

劳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劳动教育开展场域包括学校、社区、家庭及其他,教育过程涉及多方主体,由此可知,劳动教育是多方协同育人的结果,他们共同参与劳动教育这一伟大工程,影响劳动教育的成效。为此,《劳动新课标(2022)》指出,劳动教育评价应进行整体与系统评价,发挥多元主体评价效用。协作学习评价的相关主体不仅包含学习者本身、共同学习者与教师,还包括家长及教育过程中其他相关社会人员。多元主体通过观察、参与学生劳动教育协作学习的过程,对其表现按评价标准进行自评与他评,不仅契合了劳动教育评价的需求,而且有利于通过评价结果反思和改善劳动教育。

(三)基于SAPA的协作学习评价避免“互惠效益”符合劳动教育发展性

劳动不仅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更是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其发展性体现于学习者参与劳动,于劳动中寻求生命本质,从而促进学习者自我发展与社会性发展,最终获得全面发展。协作学习评价为避免“互惠效益”,使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劳动教育成效实行评定,为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可靠性提供保障;利用QQ小程序评分打分系统评估学习者的劳动学习情况,把握劳动素养形成过程,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把阶段与结果评价相联结,贯穿于劳动教育学习的始终,注重学习者在劳动教育中的动态发展,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不仅符合了劳动教育发展性需求,而且有利于阐扬评价的反馈与改进效用,实现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

三、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基本架构

基于SAPA评价创建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评价框架系统,结合劳动教育的特点,构建与之相对应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成员贡献率评价、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团队成果评价”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模型(如下图所示)。其中,三项评价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统一,独立于可同时或循环进行多项评价,也可单独对具体某项进行他评与自评;统一于各项他评与自评服务于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这个整体,是其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成员贡献率评价

成员贡献率评价是指在团队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依据个体所投入的程度与完成质量度进行评估的过程。成员贡献率评价基于组内成员分别对学习个体进行匿名评价,提高成员完成任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障个体学习成果的公平性。同时,个人成绩得分中,小组协作成果分值占一定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将各成员与小组这个整体进行捆绑,有利于学习者之间建立积极的依赖关系。自评和协作学习组员以成员贡献率评价对学习者协作学习过程的积极性、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完成度等方面进行阶段性评价,成员贡献率评价最终得分为自评与组员他评的平均分。通过成员贡献率的自评与他评,学习者可以对比二者,看自身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有助于学习者清晰认识自我,促进自我反思与发展。

(二)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

通过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参与人员以团队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价对学习者进行劳动教育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定,是评价小组协作学习阶段过程表现的重要依据。该评价以《劳动新课标(2022)》提出的劳动教育内容为基点,以10个任务群为基本单元(如下表所示)所得的单元分数及课堂表现评分作为团队课群学习阶段最终综合等级评价的依据。

(三)团队成果评价

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参与人员以团队成果评价对该团队的出勤率、分工情况、成果展示、成果答辩等进行总结性他评,是评价小组协作学习成效的关键。成果展示与成果答辩环节应注意渗透劳动教育素养,对该团队成果进行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与品质、劳动精神等进行总结性评价,是评估学习者劳动教育习得成效的关键。其中,劳动观念素养应包含尊重劳动、劳动者,主动参与劳动,热爱劳动等指标;劳动能力素养包含一般性劳动能力(日常所需的劳动能力),职业性劳动能力等;劳动习惯与品质素养包含持之以恒,有责任担当,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劳动精神素养包含追求品质,精益求精、奋斗、创新、贡献等。基于劳动教育核心素养的相关内容,通过教师、家长及其他社会参与人员组成的评委团,学生组成的大众评审团对协作学习成果进行他评。其中,评委团得分计算过程中,应除去最高分与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大众评审不可将票投于本组,小组所得票数即大众评审分;团队成果评分则为评委团得分加上大众评审团得分。

四、基于SAPA的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的使用

(一)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使用原则

1.整体性原则。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应注意对学习主体学习过程的各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评定。采用形成性评价,把日常评价、档案袋记录、课群学习阶段综合评定结合起来,把课堂表现与平时作业、实践操作结合起来,既关切学生在协作学习中的阶段性表现,又对其学习成效进行总结评价;既评价成员协作贡献度及协作成果,又强调融入学习者的劳动素养评价。

2.互动性原则。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在评价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协作学习评价标准应当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制定,通过评价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进行自评、生生互评、师评、家长与其他社会相关人员参评,对学习者在学习中的情况给予针对性与实际性的反馈,提醒学生按时填写协作学习反思内容,引导其树立参与评价、对评价认真负责的意识。

3.客观性原则。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无论是评价指标、标准与方式,还是参与评价过程人员所秉承的观念,或是最后计算所得的评价结果,全部都应与客观实际相契合。在评价过程中,将学生进行随机叫号分组,匿名评分,避免掺入个人情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二)劳动教育协作学习评价注意事项

评分设计中为避免出现主观恶意打分的现象,应控制最低分为70分。为避免个体在团队中过于注重个人表现而忽视团队协作,应谨慎处理成员贡献度评价与团队成果评价得分构成比例,可考虑在3:7的范围内。评价过程为避免“友情分数”,保证评分的公平性与客观性,应匿名进行,并注意填写评语。为避免“默契分数”,可采用排序打分,但也要给参与相对贡献度一致的成员相同的分数。在采用QQ小程序评分打分系统时,成员应认真阅读评分项目与规则,及时进入本小组相对应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切勿进错小组评分系统,影响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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