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背景下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编制研究
作者: 黄瑾 李琳 程阳春 乔慧
【摘要】以评估来监测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是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举措,也是我国学前教育从“有质量”普及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路向。区域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是核心与关键。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精神指引下,本研究基于对学前教育质量要素的理论分析,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政策文件的文本分析,结合对理论专家与实践工作者的访谈等,编制了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并进一步强调本工具使用情境的针对性、使用目的的发展性和使用平台的智能化,以发挥本工具在诊断并提升区域学前教育质量中的作用,为地方政府推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编制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2)7/8-0014-06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质量评估成为重要议题。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进结果评估、强化过程评估、探索增值评估、健全综合评估”的总体原则,为我国学前教育评价指明了方向。2022年2月,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基本精神,明确坚持过程性、发展性评估的基本理念,完善评估内容,改进评估方式,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重要功能,为实现我国幼儿园教育的内涵式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政策框架。
贯彻落实《评估指南》的基本精神,既需要园所构建与完善内部评估体系,更需要着力改进影响园所自评的重要评价生态——外部评估体系。由学术机构等第三方开展的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正是从这一层面上进行的探索,有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评估政策,为服务地方政府改进评估举措提供更客观、科学与有效的借鉴。基于此,本研究着力于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研制,为区域学前教育公平与质量整体提升提供有效方案与决策依据。
一、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编制的时代背景
(一)以评估促质量提升:世界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共同追求
近年来,保障并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一方面,各国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另一方面,各国政府还通过成立质量监督机构、颁布质量标准等举措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质量监测,以此作为验证与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重要依据,最终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1〕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理事会(EU)等国际组织也致力于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别于2001年、2006年、2012年、2015年和2017年发布《强势开端》系列报告,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政府职责、监控体系和课程设计等进行了探索;〔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2年和2016年研制了《整体性早期儿童发展指标体系》,以监测全球范围内早期儿童的整体发展;〔3〕欧盟理事会发布《欧盟高质量学前教育框架》,为欧盟成员国所有家庭提供可及、优质、包容的学前教育与照料服务。〔4〕这些国际组织对学前教育质量的监测评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前教育质量评价的发展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国际专业机构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国际儿童教育协会(ICEA)制定的《全球指南评定量表——幼儿教育与教育机构评估》(第三版)和全美幼教协会(NAEYC)制定的《关于高质量幼教评价标准》,对于建立家庭、班级、社区的互动评价机制和美国幼教机构资格认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5〕本研究团队以第三方立场研制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尝试,与这些机构基于第三方立场对高质量学前教育评估标准的有效实践,具有相通之处。
(二)从“有质量”到“高质量”: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时代路向
在我国,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政府和公众对教育质量的诉求不断提升。就学前教育而言,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中长期改革与发展目标,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到2035年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现代化发展目标,体现了我国学前教育从外延式的规模扩张到内涵式的质量提升的发展趋势。2010年发布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有质量”,2018年发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优质”,而2022年2月颁布的《评估指南》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组织实施,为开展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的、以儿童为本的、具有科学性和发展性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进一步实现从“有质量”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依据。
二、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编制的理论框架
本研究对质量的定位来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强势开端Ⅳ》,即质量是“涵盖了所有被认为对儿童发展有益的环境和经验特征”。〔6〕《评估指南》也从这一质量观出发明确了幼儿园对儿童发展产生影响的质量要素,并提出评估应坚持“正确方向”“儿童为本”“科学评估”和“以评促建”四条基本原则。其中,“科学评估”为反思质量要素提供了重要参考。
大量研究表明,幼儿园教育质量主要分为结构性质量、过程性质量和结果性质量。对于园所评估而言,当前更多研究探讨的是前两者,而对结果性质量——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表现是否纳入园所评估中仍存在争议。〔7〕结构性质量(structural quality,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也称结构质量、条件质量、结构特征,指的是较为远端和可控的因素,主要包括一些可具体规范和控制的变量,如师幼比、班级规模、安全和卫生环境、活动材料和图书资源等。结构性质量可以再细分出保障性质量,主要包括管理和支持性服务,如工作人员的发展机会、财政情况、健康服务、许可和认证情况、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稳定性等方面,这些往往受立法、政策、财政投入的影响。〔8〕过程性质量(process quality),也称过程质量、交往质量、关系质量,指较为近端的儿童每日学习生活经验及其与教师和同伴的互动。〔9〕就结构性质量、过程性质量和结果性质量相互之间的关系而言,以往理论研究认为,结构性质量通过过程性质量影响结果性质量,即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然而,实证研究并未充分证实该理论假设。〔10〕这可能是因为不同的质量要素的评估存在文化差异性,如结构性质量中的教师待遇与过程性质量的关系存在跨文化差异,在中国,教师待遇与过程性质量成正相关,〔11〕在美国两者并无关系。〔12〕
由此可见,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估,是对由不同质量要素共同作用所形成的系统化整体进行评估。其中,结构性质量与保障性质量是基础,是体现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达标清单”;过程性质量是教育质量的核心,也是评估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而结果性质量则是对“高质量”的反映和确认,也会对教育生态起引导作用。本研究对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研制基于一个“金字塔”式的质量要素系统展开,将对三种质量要素关系的考虑作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重要依据(见图1)。
三、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编制路径
(一)目标定位
本研究基于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阶段的分析,以及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特点,确定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三个主要目标。其一,全面诊断评估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以幼儿园为主要评估对象,基于国家和地方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估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估工具收集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系统信息,全面诊断评估区域学前教育质量与水平。其二,为改进区域办园质量提供有效方案与支持。基于区域学前教育办园质量诊断报告,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园所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也为“园长领导力、师幼互动质量、观察评估、家园社区协同发展”等专项质量提升服务,同时进一步为各级各类园所提供定制化、渐进性、可持续的课程建设、教师队伍专业成长、园所优质均衡发展等系统改进方案。其三,为区域学前教育公平与质量整体提升提供决策依据。基于区域学前教育的实际发展情况,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园所的办园质量评估诊断结果,致力于为区域学前教育公平与优质发展提供基于证据的决策思路与依据。
(二)框架确立
本研究根据《总体方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评估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改进结果评估、强化过程评估、探索增值评估、健全综合评估”的原则指引下,编制区域学前教育评估工具,旨在对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各个主要方面进行整体评估,对影响区域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方面进行专项分析,在对区域内园所的办园质量进行诊断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教育特色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对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性、持续性提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改进建议。
具体而言,本研究对标《评估指南》的基本精神与指标体系,坚持《评估指南》所倡导的“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儿童为本、坚持科学评估、坚持以评促建”的基本原则,力求使编制出的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在评估内容上全面系统而又重点突出,涵盖《评估指南》“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一级指标的各个方面。同时,由于区域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进行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因此本研究将“园所管理”作为一级指标提取出来集中呈现,以便地方政府更好地了解园所管理情况。
(三)指标析取
1.国家层面政策分析
本研究首先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与督导评估直接相关的文件3份,学前教育基础性、关联程度高的政策文件4份(见表1)。①
本研究根据国家层面政策文件的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以下方式构建评估工具的一级指标:一是以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为主要依据,梳理并提取核心关键领域;二是按照逻辑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将一些文件中作为一级指标的内容归并到其他一级指标下,如将“安全卫生”“班额”归到“办园条件”中,形成更加合理的维度。在此基础上,构建评估工具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本研究遵从开放-关联式编码的思路,初步梳理形成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86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
2.地方层面政策分析
由于我国地域广,各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状况迥异,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评估的认识、需求处于不同的阶段,各地政策标准的出台反映了当地的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因此,在探讨国家层面政策的基本指标的基础上,本研究还分析了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地方政府有关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政策规定,旨在使构建出的指标能体现出一定的发展性和弹性,使二级指标,尤其是三级指标能得到补充和细化。
在样本选择上,本研究综合考虑地方经济与财力发展水平以及教育发展水平,按照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所划定的五档地区,搜集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
本研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获取21个地区22份质量评估政策文件和指标体系,并以观测点的形式对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编码。其中,一级指标102个,二级指标522个,三级指标1476个,一共获得2100个指标,2249个编码,并进行了聚合分析。此外,本研究还分析了政策文本中所规定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查看材料、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与查看材料相结合等。其中只需查看材料的仅占24%,其他均需要实地考察或实地考察与查看材料相结合。
3.工具框架初步形成
首先,基于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目的,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文本的框架,本研究最终形成办园条件、园所管理、队伍建设、保育教育和安全卫生5个一级指标。
其次,基于从地方政策中析出的指标进行整合与调整,析出二级指标。如根据地方经验,按照“室内外场地”和“设施设备”对一级指标“办园条件”下的二级指标进行调整和重新划分,以提升工具的可操作性。本研究共形成25个二级指标,如一级指标“保育教育”下有“组织实施”“科学保育”和“观察评价”等二级指标。
再次,通过考察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指标体系和内容的特点,重点分析北京、上海、河南、广西和新疆的评估指标,对三级指标体系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其更能体现和反映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学前教育质量的发展情况。本研究共形成70个三级指标,如二级指标“保教管理”下有“课程规划”“园长指导”“质量监测”等三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