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直播乱象”对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冲击及应对研究

作者: 刘俞彤 黎美婷

摘要: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媒体社交方式及文化传播形式,对大学生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塑造具有重要影响。文章描述当下网络“直播乱象”对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冲击表征,分析“直播乱象”产生的原因,提出从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法律法规、利用智能科技进行有效监管、加强智媒教育等方面入手,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文化环境,促进主流文化的传播和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增强。

关键词:智媒时代;直播乱象;大学生;文化认同

大学生群体对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和强烈的依附感,网络直播空间已然成为他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主要渠道。但是,在满足大学生群体社交互动和求知学习等多元需求的同时,网络“直播乱象”频发,如直播内容低俗化、虚假科普知识、意识形态渗透等。这些问题对主流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造成冲击,对大学生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形成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治理“直播乱象”并合理应用网络直播增强大学生文化认同,成为智媒时代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直播乱象”对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冲击表征

(一)“娱乐至上”削弱价值认同

在网络直播领域,部分主播为了追求经济收益和观众关注,倾向于展示具有强烈娱乐效果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忽视了文化深度和教育意义,还可能对观众特别是大学生这类年轻人的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

第一,滋生错误的“三观”。在网络直播环境中,部分主播为了吸引观众,可能会采取不恰当的手段,不仅破坏了网络文化的正常秩序,也会侵蚀大学生的精神世界。第二,扭曲审美观念。一些主播为了迅速吸引观众和增加流量,采取了扮丑、“自黑”等手段,通过夸张的表情和不雅的动作来吸引眼球,易导致观众审美观念的扭曲。

(二)“茧房效应”窄化文化视野

直播平台的推荐算法是根据用户的历史观看行为和偏好,推荐相似的直播内容,使得用户只接触到与自己兴趣和观点相符合的信息与直播内容。这种现象导致用户的文化视野越来越狭窄,仿佛被封闭在一个由相似信息编织的“茧房”之中。一方面,大学生长期接触不良的直播内容,“茧房效应”会让低俗文化更容易充斥大学生群体的认知空间,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大学生的塑造,腐蚀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大学生感兴趣的关注点会成为算法推荐的主打推送,进而陷入信息的同质化。这将不断窄化大学生群体对信息的选择、接受和传播路径,助长大学生的惰性心理,消耗大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自主探索的热情,致使大学生对文化的思考与行动变得愈加狭隘,文化创新能力受到明显冲击。

(三)“混淆视听”歪曲正确认知

部分网络主播为了博取流量,对直播内容进行虚假设计,制造“信息陷阱”,混淆视听。而部分大学生的媒介素养较低,且尚未接触社会,容易被“直播乱象”歪曲正确认知。第一,炒作热点事件,传播网络谣言。部分主播恶意利用热点新闻扭曲事实、捏造谣言,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误导大学生的价值判断,从而削弱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第二,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部分主播廉价“消费”观众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在更深层面误导观众对社会客观现实的认识,并可能会使大学生对积极的价值观念产生怀疑。第三,“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部分主播冒充金融、教育等领域专业人员,在直播时传播虚假科普信息,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

(四)意识形态渗透冲击文化立场

网络直播平台具有辐射范围广泛、信息传播迅速的特点,是文化交流和传播的重要渠道。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价值渗透,影响网民的价值取向。一方面,他们可能会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推广错误价值观。有些非法媒体和社交平台也可能通过算法推荐系统,向用户推送符合其价值观的内容,企图影响和改变听众的思想,削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大学生可能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对复杂社会现象的辨识能力不足,容易受到这些不良观念的诱导。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可能存在故意曲解中国历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象,以及可能宣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观念。

二、“直播乱象”冲击大学生文化认同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尚不健全

目前,中国网络直播产业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行业标准。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相关专项管理文件,以法治手段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引导和规范,但仍存在些许不足。这些法规文件和指导意见整体上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导致监管措施可能显得零散,且对违规行为的具体界定和处理不够清晰明确。此外,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现有的法规多集中在规范管理层面,而更高效力层级的法律尚在完善中。同时,网络直播的行业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直播内容缺乏有效的审核和把关机制,导致直播内容生态不良,以及缺乏统一的准入门槛,主播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

(二)网络直播有效监管难度大

网络直播监管的困境主要源自直播自身的特性和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能时面临的挑战。一方面,网络直播具有“全民皆主播”的广泛参与性。任何人只要有一部手机和网络连接即可开启直播,这导致了主播数量庞杂。另一方面,直播监管各主体部门并未实现有效协同监管。一是监管主体权责分散且不明晰。当前,我国网络直播行业中的每一监管主体有其自身的权责定位,但其监管权限又是不完整的,存在职责的重叠与空缺现象。二是监管技术落后。直播监管主要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人力成本耗费大,且网络直播的内容是边直播边产生,乱象一经产生,便已登上各大网站头条,监管反应速度难以匹敌网络信息传播速度。

(三)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有待加强

当代大学生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红利的同时,其自身表现出的网络媒介素养也日益令人担忧。一方面,高校对网络教育的关注缺位,导致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和主动思辨能力。面对多元网络直播,大学生容易陷入媒介所营造的“信息茧房”和“泛娱乐化”情境而不自知,往往被动接受网络直播传递的信息,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另一方面。由于对社会的认识不够理性与成熟,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网络行为自控力。在此情境下,大学生的认知易被扭曲,价值认同易遭侵蚀。

三、“直播乱象”对大学生文化认同冲击的应对之策

(一)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深耕内容生产质量

行业自律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举措,只有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提升直播内容生产质量,才能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生态,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第一,提高主播准入门槛。相关部分应制定网络主播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明确网络主播持证上岗的要求,规范主播行业网络资质。第二,深耕优质内容生产。网络主播需要在直播过程中自觉摒弃不良文化,主动承担弘扬主旋律的责任。第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行业协会需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净化网络直播环境、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并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共同探讨网络直播未来发展方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法律保障: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法治监管力度

法律约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基础保障。相关部门通过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文化生产和传播的法律边界,用法律手段引导智媒时代网络直播空间的文明发展,为提升大学生文化自信提供健康有序的能力场。

第一,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监管执法依据。部分“直播乱象”行为并未违法,但直播内容游走于“灰色地带”,对网络文化产生消极影响。因此,相关部门总结“直播乱象”形态,并根据网络直播平台中各类“直播乱象”的具体表现特征,以及近年来发生的网络直播案件,对各类“直播乱象”进行“量化”说明,即要详细说明每一类“直播乱象”具体表现形式,以及违法、违规情况下对平台运营商、主播人员的处理方式。这样可以打击部分主播借助法律条款的模糊性而策划和传播低俗化、泛娱乐化内容的行为。第二,明确主体法定义务,厘清各部门职责。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直播平台和主播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另一方面,网络直播监管的实效性需要公安、网信、文化等部门的协调合作。

(三)技术支持:升级监管手段,充分利用智能科技

网络直播的发展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乱象”治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因此,智媒时代下监管部门要抓住新科技这把“新钥匙”。第一,构建完善的直播动态监控系统。在直播进程中,监管部门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算法,运用色情、暴力识别技术,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的图像识别、视频检测和语音分析的审核。同时,监管部门可引入流量异常监测系统,对直播间流量激增等异常变动实施精密监控,及时察觉并应对潜在风险。第二,构建网络直播综合预测大数据平台。直播监管部门通过广泛整合直播平台的数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内容、主播个人资料、观众反馈记录、违规行为历史等,形成一个跨平台、全方位的数据共享网络。基于数据分析,监管部门能深度构建精细化的用户画像,识别并锁定潜在的高风险用户群体,精准实施引导策略。

(四)教育引导:加强教育引领,培育大学生智媒素养

第一,将智媒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高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网络素养教育的号召,将智媒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融入媒介素养教育元素。一方面,高校教育学生积极参与网络直播监督,指导学生有效鉴别直播中的不良信息,并在发现不当内容时,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反馈,协助平台和监管机构及时处理;另一方面,高校倡导学生在从事直播活动的过程中,承担起网络文化正向发展的责任,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坚定不移地维护主流文化立场。第二,加强教师智媒素养队伍建设。高校智媒素养教育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具备高水准智媒素养的教师队伍。为此,高校应组织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媒介素养教育培训,提升教师的智媒素养,为提高大学生智媒素养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楷芹.契机、危机与转机:智媒时代青年文化自信提升探论[J].理论导刊,2024(4).

[2]杨继慧.整治网络直播乱象[J].人民论坛,2019(6).

[3]钱敏.网络直播乱象问题的认知与规制[J].人民论坛,2019(21).

[4]王欢,庞林源.网络直播监管机制及路径研究[J].出版广角,2017(6).

[5]常凌翀.智媒时代大学生媒介素养现状及提升路径研究[J].新闻论坛,2020(3).

[6]张开.媒介素养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基金项目: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智媒时代‘直播乱象’对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冲击及应对研究”,项目编号:S202410534086。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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