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也应多退少补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石家庄 樵夫)
作为小区的业主,往往被物业通知交钱的时候多,通知退钱的时候少。至于交的钱干了什么,实际花了多少,心中没有数,很多物业部门并不能按照承诺定期公示。因此,物业收费是一笔明白账,但物业消费却是一笔糊涂账。
近日,哈尔滨某小区的业主向物业公司要求,公布2005年物业费的详细收支账目,并根据目前的管理现状做出预算,确定2006年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这是一个好开端。
物业在水、电等方面的支出随着季节变化,肯定是月月不相等的。但物业却是以不变的收费去支付变化的消费,这本身就很奇怪。既然有关部门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那么“多退少补”就应该成为物业收费的一个基本原则予以体现,对于一些节余出来的费用,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返还给业主。可实际上,从来没有多退一说。住户交了物业费之后,对费用的去向,享有一定的知情权。既然物业公司称住户为“主人”,那么“主人”要求查账,也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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