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一棵核桃树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泡泡唐)

“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后院的那两棵枣树现在不见了,但在其原地的西南200米处,我家门前有一棵核桃树,树冠很大,把个大杂院里十来户人家的房子差不多全遮了。

我最早来北京的时候,睡办公室,白天也在办公室里,只有吃饭的时候下楼到另外一座楼上。所以,我曾觉得北京就是一座楼。后来,夏天的时候,小严也来睡公办室,我们两个就会在午饭后买两支雪糕,坐在马路牙子上看汽车,就像看一部很艺术的电影。比如那部《樱桃的滋味》,开篇就是把镜头放在汽车的驾驶室里,默默地在德黑兰录了二十几分钟。

E.B.怀特写1948年的纽约,说他什么都不理会。一名男子因妒生狂枪杀了自己的妻子,他不理会;商业航班他不理会;北大西洋的远洋巨轮他不理会;国际狮子会他不理会;州长进城了他也不理会。“人在纽约,却与世隔绝。”但是他却关心龟湾的一株大柳树,“这是一株伤痕累累的老树,经磨历劫,攀爬过度,靠铁丝捆扎才不致摧折”。怀特喜欢这棵树的原因是,“它象征了这座城市:在混凝土中蓄养元气,兀然挺立,迎向阳光”。

似乎所有能写点文字的人都更喜欢乡村,更别说那些能拿文字陶冶别人的人了。但也有例外,比如英国的兰姆。210年前,也就是1801年元月,华兹华斯邀请他到乡下农家乐,他不去,回信说,他特别喜欢伦敦。喜欢什么呢?河滨路和舰队街上铺子的灯火,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和顾客,载客和运货的大小马车,戏园子、风尘女、更夫、醉汉、怪声的拉拉鼓,尘土、泥浆、照在屋子里和人行道上的阳光以及图片店、旧书店、咖啡店,这一切都让他“由于感到有这样丰富的生活而流下泪来”。

我相信兰姆说的是真话,但我觉得他的伦敦更像是我家乡的县城,而不是一个大都市。兰姆有一个好朋友,叫海什力特,也是很厉害的作家,他就不那么喜欢伦敦,他的名言是“给我头上一片晴朗的天,脚下一片青草地,面前一条弯曲的路,三小时的步行行程,接着是晚餐,然后是沉思的时刻”。我不知道三小时步行我向东能不能到通州,但向西肯定得过了圆明园了,这样的话就算是有人请我白吃白住,我也不相信自己还能沉思。肯定是死睡,然后第二天腿疼得走不动路。

所以,我还是像怀特那样什么都不想去理会。我来北京9年了,但我没有去过长城,虽然我打小就想去。我现在最关心的是那棵大核桃树。夏天的时候,能把8点钟以后的太阳遮得死死的,而且,一过10月,我天天都可以捡核桃。去年有几个深夜,我一听到刮风,就从床上披衣下来,把灯打亮,把门敞着,看有没有被风吹下来的核桃。我不知道那些果实是不是真的有混凝土的元气,但李时珍说它“补肾通脑,有益智慧”,而且我还知道,它价钱不低。■ 一棵门前核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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