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缺位”与个人道德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武汉 曾革楠)
有调查显示,国内企业有捐赠记录的不过1%。于是乎,许多人指责富翁“为富不仁”。我以为,市场经济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并没有错,不用上升到道德层面拷问。许多人拿盖茨的慈善行为来说事,却没人把中国富人的慈善环境与盖茨做一下对比。其实,在中国搞企业,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说,过高的关系成本让中国的富翁总有一种“被剥夺感”,这让他们对看上去很光鲜的慈善事业提不起半点胃口。
如何保证捐赠不被贪污挪用也是一个问题。迄今为止,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督、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与退出等等都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余彭年曾捐给湖南10辆救护车,这些车改装后却成了领导专车,盛怒之下,余悉数收回转赠给某县几家医疗机构,结果救护车再次被挪用。
要想实现理想的状况,如公民道德的自觉完满,如富人和穷人的和谐相处,如企业积极行使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尽快制定出能激发大家向上、追求自我实现的制度。否则,一味相信个人道德力量,则是挑雪填井、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