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的退市规则
作者:邢海洋(文 / 邢海洋)
证监会郭主席上任伊始,先烧起“零容忍”等监管大火,又有强制分红和遏制圈钱的发行改革等制度建设,现在,大火烧到了退市制度上。“五一”后,创业板退市制度实施。股市兴利除弊,此前仅限于个案或浅显的层面,现在,第一个改善市场结构的制度化设计出台了。消息公布后,创业板指数跌去5.25%,4月24日,主板也罕见地出现了3个百分点的震荡,股价的估值重塑才刚刚开始。
主板也有退市规则。可惜,自2000年的PT水仙开创A股退市先河后,十余年间仅有不足50只退市,在2000余上市公司的大基数上,微乎其微。之所以上市即如进入保险箱,是因为证券市场的退市法律依据匮乏,条例规则模糊,人为因素控制。《证券法》、《公司法》和交易所上市条例中有限的规则,用在几十家退市公司上,基本上是“连续三年亏损”和重大证券犯罪等。于是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既可以重组卖壳,也可财务操纵,变三年连亏为不连续亏损。更有甚者,靠“拖”字诀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结果,绩劣的靠重组涨得比绩优公司还多,投机远比投资更有收获。市场之所以不能奖优罚劣、良性循环,就因为制度不明,垃圾企业作乱。
这次,管理层动了真格。自去年11月底的征求意见稿到今日的实施,创业板退市规则两易其稿,前后经历了近半年时间。从最终实施的规则看,可谓充分酝酿,直指积弊。创业板退市规则包括23条退市红线和11条暂停上市条件,这就尽可能地从细节上封死了上市公司的种种“保壳”路径;更给予为“保壳”或“卖壳”获利不惜违法者以足够的惩戒。比如“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等条件。这一规定,将直接宣判操纵会计报告的行为“死刑”。又比如,对惯于“借壳”的资本重组,退市规则中有一条,“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中,要求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另外,主板退市,上市公司经常利用补充材料来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的情况,甚至一拖几年。创业板退市,直接规定公司必须在30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
有一种颇“乐观”的看法,昔日股市改革,凡不利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虎头蛇尾的多,换汤不换药的多,况且新旧并行,规则繁乱,极易被钻了空子。退一步说,即便退市制度有足够的威力,现有300余只股票却因昔日圈钱成功,每只平均4亿多元的超募而幸免。要“败光”这笔钱,成为负资产,至少到真正出现暂停上市也要到2014年,真正实行退市也要到2015年。故而4月23日创业板闻退市规则而大跌未免有点反应过度。这样的乐观情绪似有道理,证券市场发展20余年,基本上是这样的错位保护。
但郭主席履新之后,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改革越来越深入,投机者恐怕再也不能惯性思维了。半年来的市场改革,很多方面显示了完全不同的治市思路,虽没有休克疗法的顶层设计,但渐进式的改变已经发生。从指导思想上,注重市场的基本规则的建设,吸取国际上有价值的经验;具体方式上,虽然表面上很多方法与市场化规则相悖,却是向着合理价值体系的“小步慢跑”,累积效应逐渐显现。一场价值重塑已经开始:他一方面提倡价值投资,提倡回报投资者的分红制度,认为“A股具有罕有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则打击投机,反圈钱,建立退市制度,从制度上摒弃投机炒作之土壤。相信沿着这样的思路,正如管理层曾经承诺的,主板的退市新规也会在上半年出台;而对于股市其他制度的完善,如利率期货、柜台制度等,也会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地推行。
这里不妨同样乐观地预言:郭主席的改革如果真的推行下去,将会是尚主席股改之后的第二次市场改良,对于估值而言可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坚持做下去,牛市不远了。具体而言,因为退市的大帽子压顶,市场会出现大量“仙股”,可因为绝对价格低,表现出更大的波动性;而大盘蓝筹股因回报稳定,吸引来价值投资的持续增持;小盘股市场重心下移,惟其如此,可能会爆发更大的机会。当然价值重塑的过程会充满曲折,不可能一步到位。 规则动真格的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