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艺术投资之名,非法集资70亿元

作者: 苏晨 曲百莹

以艺术投资之名,非法集资70亿元0

“我是一个善于‘做局’的人,一个成功的企业,有‘做局’的人还必须有‘做事’的人。我们有几十个分公司、2000多名员工、1300多名签约画家、大量的艺术品收藏、6个大型艺品城、1个版画中心。到今天,这些全部成为了我们引爆行业的工具……”在工作总结大会上,作为汇艺财富公司的董事长,沈少滨在台上侃侃而谈,自信而昂扬地描绘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发展前景。

事实上,彼时沈少滨公司的资金链早已出现问题。然而,沈少滨及其公司员工依旧在向不明真相的百姓夸大、吹嘘公司的实力,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而大部分的投资款项并没有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而是作为本息交付给了先前的投资者。

沈少滨以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经营模式,在未获得金融许可的情况下,在2014年至2018年间,共计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0余亿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支付佣金等,最终造成了集资参与人损失20余亿元……

“保本反息”的销售模式

江苏人沈少滨是“50后”,1993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沈少滨进入艺术品行业,并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事书画、艺术品销售业务。

2013年,从业多年的沈少滨发现,彼时艺术品的行情不太好。为了扩大销售的渠道和门路,他开始想办法开辟新的经营模式。2014年,沈少滨结识了张木欢。张木欢在了解到沈少滨的公司想要寻求新的经营模式后,建议沈少滨可以使用售后回购的方式来销售艺术品。于是,二人就此达成了合作。

从2014年开始,沈少滨陆续成立了多家公司,与张木欢合作投资了名人名家书画、珠宝玉器等艺术品。沈少滨的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公司的组织架构清晰,设有市场部、财务部、书画部、采购部、珠宝部、行政部等部门。其中,市场部是沈少滨公司的关键部门,主要负责培训公司的业务员,教授业务员以发放公司产品宣传单、组织参观等方式,为客户讲解公司业务,吸引客户投资、购买艺术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交易过程中,沈少滨公司的艺术品成为了带有金融属性的投资产品。许多客户并非艺术品爱好者,而是单纯信任沈少滨公司的实力,期待通过购买、投资艺术品的方式赚钱。

而沈少滨的公司销售这些艺术品的方式,也并非传统的“钱货两清”模式,而是以一种“保本反息”的形式,吸引公众前来投资。在销售过程中,客户会签订认购协议书,而业务员会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客户承诺每年8%至12%不等的增值收益。虽然在形式上,业务员有时会告知客户投资的是公司的哪件艺术品,甚至还会将艺术品的编号写在合同上,但事实上,许多客户根本拿不到艺术品的实物,只是将钱投资到沈少滨的公司,之后坐等收益。同时,销售部的业务员,每谈成一单生意,也会从中得到高额的佣金。也就是说,沈少滨的公司在未获取金融许可的情况下,披着艺术品交易的“外衣”,从事着金融相关活动。

从2014年起,沈少滨不断地扩大公司的规模,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沈少滨在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全国十多个省市设立了几十家分支机构,通过业务员推销的形式,吸引客户前来投资。

而沈少滨的公司能吸引到众多客户投资的关键因素,是沈少滨十分擅长为自己打造人设,不断向外界展示自己和公司的“雄厚实力”,以及他总能“花样百出”地推出新业务,吸引客户的目光。

2015年年底,沈少滨发现公司的资金链出现问题,但他没有停止扩展业务的步伐,当时的他觉得“画卖出去,钱就能回来”。从2016年3月开始,沈少滨陆续在北京、上海、江苏南通及无锡等地共计开办了6家艺术品商场。此外,沈少滨的公司还组织开办了多场拍卖会、展览会、笔会,加大艺术品的销售力度。

同时,沈少滨还热衷于推出与艺术品相关的文创产品,如文化用品等。沈少滨的公司还和酒厂合作,推出了多款“文化酒”,打着买酒送版画的名义和“人人都能拥有一件艺术品”的旗号推销产品,吸引客户投资。

2017年,随着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的浪潮,沈少滨的公司也推出了线上销售模式。同时,在他人的建议下,沈少滨还引进了“区块链”的经营模式,将艺术品做成数字资产包的形式售卖。

在推新产品的同时,沈少滨也十分注重对个人及公司形象的包装。他曾花大价钱通过电视台、网站等渠道,为公司打广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同时,他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他与多个艺术界名人、名家的合影,向外界展示自己在艺术品行业的人脉之广泛,不断地打造自己社会交往的“金名片”。

通过这样的方式,沈少滨俘获了一大批客户的信赖。然而,沈少滨公司的经营模式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首先,许诺给客户的每年8%到12%的增值收益以及付给业务团队12%到13%的佣金,造成沈少滨的经营成本变得异常高;同时,沈少滨的实体经营能力十分有限,销售收入完全跟不上集资的速度,还一味地随意开办艺品城、买地建小镇等,赔本赚吆喝。这就导致一旦拉新客户出现问题,或者老客户想要撤回投资款项,沈少滨的资金链就会断裂。

2018年,沈少滨公司的部分分支机构被责令整改、停止经营,同时,想要撤回投资的客户也越来越多。在明知公司财务情况已经出现巨大问题的情况下,沈少滨依旧没有选择暂停经营,当时的他认为,一旦停手,可能很快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他就硬着头皮继续经营公司并吹嘘公司的实力,公司的业务员们也仍旧不断地拉不明真相的客户“入伙”。

就这样,从2014年至2018年,沈少滨通过举办展览、媒体访谈、组织笔会等方式,以退货补偿分红、共享经济加盟、区块链数字币等噱头,向客户许诺每年高额增值收益,向几万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了70余亿元。

“骨干员工”拉亲朋好友投资

沈少滨的公司有不少“骨干员工”,他们之中有的人在应聘时并不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然而,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不少人都发现了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问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然而,一些人为了赚钱,选择继续在沈少滨的公司工作。

吉林人孙小健是“80后”,在沈少滨的公司担任副总裁。2013年,孙小健来到沈少滨的公司应聘。沈少滨告诉孙小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书画、珠宝,未来公司还要开拓线上业务。此后,孙小健开始在沈少滨的公司工作,负责金融投资业务发展、机构设置、人员招聘、销售制度制定等工作。

彼时,沈少滨也为孙小健开出了十分优厚的待遇。前三个月,沈少滨拿到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万元,后来,他的基本工资涨到了每月5万元。而当孙小健在沈少滨的公司工作第7个月时,他的基本工资已经达到了每个月10万元。除了基本工资,沈少滨还对其负责的团队业绩提成,佣金比例在1%左右。在孙小健的助力下,沈少滨公司在北京的销售团队很快成型,孙小健也坐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总裁之位。2015年初,孙小健因想要独自开办公司而离职。在职期间,孙小健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

河北人万柳星是“85后”,是沈少滨公司的北京直属分公司负责人。2014年,万柳星入职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由于万柳星表现积极,业绩良好,他成为了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此后,万柳星自己组建招聘人员、销售团队,并对团队的业务员进行培训。万柳星曾表示,业务员通过POS机收取客户的钱款,“所有资金的出入都由沈少滨审批”。2016年,万柳星从公司离职。在职期间,万柳星非法吸收资金7000 余万元。

赵颖颖是“70后”,担任沈少滨公司北京直属一分公司负责人。2014年,她看到公司的招聘广告,便前往应聘,成为了公司的业务员。赵颖颖拉投资的目标人群主要是身边的朋友、朋友的朋友。赵颖颖曾表示,后期公司无法为客户“返本付息”时,一些客户就拿走了公司的字画、玉器等抵账。在职期间,赵颖颖非法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

曹凡凡是“80后”,北京人,大专文化,是沈少滨公司北京直属三分公司负责人。2014年底,她被曾经的同事介绍来到沈少滨的公司。2015年,曹凡凡被沈少滨提拔成为管理层人员。与赵颖颖相似,曹凡凡和其手下的业务员也将推销的目标瞄准了身边的亲朋好友。曹凡凡每个月的收入在1万元至3万元。曹凡凡表示,2018年,在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沈少滨还召集曹凡凡等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介绍想要推出数字币业务,以及想要创办新公司等事宜。在职期间,曹凡凡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

北京人韩小丽是“60后”,在沈少滨公司北京直属二分公司担任负责人。2014年,经朋友介绍,韩小丽来到沈少滨公司担任业务员。2016年7月,韩小丽成为公司的管理层人员,负责接待客户、传达公司文件、管理团队等事宜。值得一提的是,在推销其他客户进行投资的同时,韩小丽自己也在公司投资了几十万元。在职期间,韩小丽非法吸收资金5000余万元。

沈少滨公司的不少业务员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是老年人,这与老年人更轻易相信推销员的宣传话术,对投资理财需求更为强烈等心理有关。

刺破艺术品经营的“伪概念”

2019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对此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后改变管辖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经审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沈少滨利用多家公司的名义,雇用孙小健、万柳星、赵颖颖、曹凡凡、韩小丽等人,在未获取相关金融许可的情况下,在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发布媒体广告、口口相传等方式,以投资字画、玉器等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0余亿元。沈少滨将大部分非法集资的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和收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最终造成集资参与损失20余亿元。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沈少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孙小健、万柳星、赵颖颖、韩小丽、曹凡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五人刑事责任。后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4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沈少滨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小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万柳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赵颖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曹凡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韩小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后沈少滨、孙小健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7月3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0月,此案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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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承办检察官曲磊表示:“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刺破了沈少滨等人艺术品经营的‘伪概念’。涉案公司打着‘众筹’‘股权’‘区块链’等旗号,大搞所谓‘补偿收益’,辩称从事艺术品实体经营。在全面掌握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紧扣‘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认定此案名为艺术品经营,实为变相非法集资。面对海量资金证据,通过穿透式审查,厘清了经营收入与集资规模的比例,经营支出与返本付息、佣金发放的比例,最终准确认定沈少滨集资诈骗的本质。”

曲磊还表示:“此案作案手段迷惑性极强,集资参与人众多且多为老年人。公安机关全流程查扣涉案公司、人员房车、字画等资产,妥善保管各类涉案款物,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我们通过与相关单位座谈、提示、制作微视频、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充分揭示艺术品经营领域的非法集资乱象,拓展普法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全方位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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