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大三男生“隔空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孩

关于未成年隐私保护的话题,随着网络的发展,变得愈发重要。未成年女孩在网络上寻找“学习搭子”,却落入“隔空猥亵”陷阱。近日,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三男生隔空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

【案件回顾】

“监督学习”变“发裸照看看”,

大三男生被判5年

2024年3月,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学11岁女生小陈,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App搜索关键词“免费学习监督”,发现一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发布的无偿监督学习内容,小陈点击关注了对方。

在该平台上,对方问了小陈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要求对方必须服从他的命令。后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对方仍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小陈对其以主人相称,并要求小陈给其拍摄裸照、视频等。

连续多日后,小陈的母亲无意中在女儿手机上发现了裸照及聊天记录。在给对方打电话遭拒接后,小陈的家长敏锐地察觉到该裸聊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果断选择报警。

经了解,该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为周某,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其在学校宿舍内通过浏览手机网站,通过某App平台以监督学习等名义在网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周某还曾以涨粉为由,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另一名未满14周岁女孩的微信,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

在周某的好友列表中,还有多名类似的女性未成年人,但她们发现周某的行为异常后及时中断了和周某的联系,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2024年11月,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周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相关案件】

伪装成小女孩设“闺蜜考验”,

男子“隔空猥亵”女童被判15年

随着“触网”的孩子年龄越来越小,在隐藏的角落里,“隔空猥亵”正日益高发。

2019~2022年,舒某(男,1998年生)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14岁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网络诱骗、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自慰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舒某在社交软件上会假装自己也是小女孩,要跟对方处闺蜜,骗取其个人信息,然后先主动发布裸露照片给对方,称是自己的照片,随后诱骗小女孩“要想跟我做闺蜜也要发你的照片”,或者说“感觉自己发育不太好,想看看你的情况”等等,索要对方照片。待女孩上钩后,舒某会露出真面目,变本加厉。若有女孩想要摆脱他,他就会拿“把照片发给别人”作为威胁。

直到某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有账户向未成年人索要照片等,平台报了警,舒某才被抓获。

由于舒某从2019年就已开始“隔空猥亵”行为,手机里已没有那么多被害者的账号信息。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李思瑶介绍,为了补齐证据链,她用1年多的时间,通过嫌疑人只言片语的聊天记录,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被害人,并前往全国各地取证,最终使“隔空猥亵”了多名儿童的舒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15年——这已是猥亵儿童罪的顶格量刑。

2024年3月,舒某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1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普法课堂】

什么是“隔空猥亵”?“隔空”也是犯罪!

“隔空猥亵”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性侵类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模式,“隔空猥亵”将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作为实施猥亵的场所或者中介,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这类行为犯罪主体更广、作案手法更加隐秘、犯罪成本较低,加之网络传播的快速与无限放大,对被侵害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加持久和严重。

【案件反思】

儿童被“隔空猥亵”,存在发现难、取证难

儿童被“隔空猥亵”,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在上述周某的案例中,女孩母亲无意中发现并迅速报警,让司法部门得以迅速行动、调取证据。

“因本案是‘隔空猥亵’,许多证据都储存在网络平台上,不尽快调取容易灭失,如果被删除更是难以恢复,不利于被害人权益保护。”门头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固定被害人手机聊天记录等证据,并通过该软件后台查找并锁定涉案嫌疑人,民警迅速行动,到周某所在学校将其抓获,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并非所有的孩子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在舒某的案例中,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李思瑶指出,虽然舒某交代他“隔空猥亵”了40多名儿童,但实际上并无一人报警。

李思瑶介绍,这些女童有些因为遭到侵害时年纪太小,并没有报警的想法,但面对办案人员询问时,她们会有意愿讲出自己的受害经历。然而,“很多时候家长不配合,觉得这件事情不光彩。”

还有些家长知道这些事情后会责备孩子,甚至打孩子,觉得自己教过孩子相关的知识,为什么孩子还是做不到?但其实对那么小的孩子来说,有时真的很难识别犯罪分子的狡诈手段。

【媒体评论】

“隔空猥亵”是伸向未成年人的“裂空爪”

在仍有家庭对孩子“谈性色变”的时候,“隔空猥亵”的“裂空爪”已经伸向未成年人。早在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网络时代,猥亵早已不只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肢体接触,更有可能以网络交友和网恋的形式发生。同时,被侵害对象可能被有预谋地暗中挑选,被长期诱导,进一步发生无法估量的伤害。很多未成年人被侵害后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此,家庭和学校的性教育不仅不能缺席,还要“与时俱进”,让孩子随着犯罪手段的更新,加强防范意识,知道“隔空猥亵”就是性侵犯。

性教育和良好的亲子沟通不仅是为了保护孩子免受性侵害,也是避免孩子成为性犯罪的加害者的关键,学校和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普法工作和思想引导,让孩子合理面对自己的好奇心和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正确使用互联网,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抵御“隔空猥亵”的“裂空爪”,还需要立法部门细化在网络实施猥亵的法律界定和惩罚条款,需要平台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及时识别有害内容,让隔空之手难以触及,给家长和孩子提供一个有安全感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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