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神话研究领域的重大贡献
作者: 汤序波李诚教授是神话学大家袁珂先生辞世之后具有代表性的蜀中学者之一。他早年追随先祖父汤炳正先生研习楚辞,注重其中神话,凝结为学位论文《屈赋神话刍议》。此后,又陆续发表一批有一定分量的论文。1996年其专著《巴蜀神话传说刍论》一经问世,就被史学界誉为“填补了中国神话研究领域里的空白”。新著《古蜀神话传说试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即在其基础上的升级,然后出转精。正如著者在《后记》中所说:“无论是全书的结构,还是基本的论述,都有很大改变,简而言之,认识大大往前推进了。”窃谓李著实体现了新时代古蜀乃至中国神话研究的新的动向。换言之,体现李诚教授“认识大大往前推进”的是书,在古蜀神话研究领域有着新的贡献。至于其研究方法之大启吾人思考者,则远非古蜀神话研究领域所能限。
李著是四川省社科院神话研究院所推出的“巴蜀神话研究丛书”之一,其《前言》《结语》与《后记》外,共分《石神论》《李冰论》(上中下)、《二郎论》《杜宇论》《鳖灵论》(上下)、《廪君论》《神女论》《岷山蜀江诸神论》十一章。《杜宇论》《鳖灵论》皆章四节,其余各章每章均三节。另外,各章均有“小结”对章旨加以归纳,归纳中往往不乏理论概括。要而言之,其章与章、章与节、节与节间勾连颇紧,而问题挖掘之深、理论分析之到位、综合把握之得要,则足见著者思之缜密。细读李著,其索古蜀神话传说的渊源所自深,而勒其演化之轨迹晰,宛如大禹治水,分疆画野,“彼”“此”甚为分明,堪称佳构,而大有方法论之意义。
蜀地自古迄今流传着的大量神话传说,是书认为约可分三类:其一为与古史相关联如蚕丛、鱼凫等神话传说;其二为与传统的藏羌彝文化走廊相关流传于蜀地的少数民族神话;其三以清初所谓“湖广填四川”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历次移民所带来的神话传说。三者中,李著以第一类为重点展开,将古代文献中所涉及的古蜀神话传说置于一个广阔且相对准确的空间上加以探究,认为“巴蜀文化”以坊间习称而言,无可无不可;若以学术研究而言,则应有严格限定,不能笼统地称之以“巴蜀文化研究”。“(对)古蜀文化的深入研究,无疑将是华夏文化建构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从近百年以来三星堆考古成果看,古蜀地存在着绵延逾五千年且未曾中断过的文明。据是书研究可知,古蜀文明在中华文明构建体系中确实占据着独特且非常重要的位置。另外,是书中多处著者的“何以”“为什么”之问与“或说”“又或说”云云,其学术意义亦不菲:
文献典籍中所载神话与历史、史前文物、口头传说这三者,或许是研究任何一种古老的文明系统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几个支撑点,而这几者在古蜀文明中都已具备。尤其是现存古代文献典籍中有关古蜀的神话传说更为丰富。只是成都平原的考古实绩,使我对有关古蜀的神话传说及它与华夏文化的关系有了新的审视和思考。(P359)
近人傅斯年说:“后人想在前人工作上增高:第一,要能得到并且能利用人不曾见或不曾用的材料;第二,要比前人有更细密更确切的分辨力。”李著“新的审视和思考”,正是在傅氏所说的两点上实实在在地在前贤时彦的“工作上”大增其“高”。当然,如果说“第一”,首先是得之时代所“赐”的出土文物,然李著对此重视之足与运用之妙,确有其独到之处;“第二”,则更见出其识之灼与分辨力之高,而着力于发掘文献内存之证据——黄季刚说:“所贵乎学者,在乎发明。”此之谓也。
早在30年前,先祖父在为李诚所著《楚辞文心管窥》写序时就称赞自己这位高弟:
善于从人所共知的旧资料中,提出人所不知的新结论;从前人相传已久的旧概念中,推出超越前人的新观点;从历史遗留下的“知人论世”的旧方法中,运用出新的水平。
这个评价不可谓不高。而在这部新著中,这三个方面表现尤其突出与明显,所取得研究成果更加巨大。更重要的是,是书还在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基础上将传世文献、考古、田野调查(三重考据)完美结合起来,用以探究古蜀神话传说的故事。
下面,试以该书重点讨论的《李冰论》为例以说之。
首先,考察李冰的职守。《汉书·沟洫志》采司马迁文,始言“蜀守李冰”。《史记》《汉书》、扬雄《蜀记》(《太平寰宇记》卷七十三引)皆未言李冰何时为“蜀守”,而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言其任蜀守在“秦孝文王”时;《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六引应劭《风俗通》则云“秦昭王使李冰为蜀守”。“两者所言,一在‘秦昭王’,一在‘秦孝文王’”(P41-42),李著在依《史记·秦本纪》所录与蜀有关秦史后说:“孝文王即位三日即死,说李冰在其时为‘蜀守’,于理似不合。而秦昭王统治长达五十六年,依《风俗通》所说,李冰为‘蜀守’于此时,当是适合的。”(P44)“《华阳国志·蜀志》言李冰任蜀守在‘周灭后’。则周之灭,已在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前256),以此推测,李冰为蜀守当在公元前256年前251年之间。”(P45)经著者梳理可知,李冰封号大致不出保民安民、显灵显圣之意。同时也可见李冰其人、其名代代有传,从蜀守到封侯、封王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史无专传,却又传说甚多,甚至一直受到官方认可和褒赏。《华阳国志》叙李冰治水事迹一开始就指出其“乃至湔氐县”设神祠之事。何以以“湔氐”命名的诸多地方都与李冰有关系?李氏认为“湔氐县”当为“湔氐道”。“道”乃秦汉时所设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机构与区划,与县略当。“湔氐道”其实就是指古代羌氐等少数民族居住之地。从普遍规律来看,所谓土地神常来源于本民族的杰出人物,或虽外来却能保此一方平安者。李冰或许来自羌氐与汉族相关交融的地区(P50)?李氏此一揣测倒与史无专传,而又名声显赫的情形颇为吻合。
其次,李冰事迹最著者当然是治水。秦汉以后史传典籍鲜有不及于此者。“言李冰治水事以《史记·河渠书》为最早。”(P52)依据《史记》,李冰治水所及地方,可得而数者,乃“离堆”“沫水”“二江”“成都”。依据《华阳国志》,巴蜀汉中三郡,秦时郡守之后名得存者,仅张若、李冰二人。张于周赧王元年(前314年)被任命为“蜀国守”,守蜀三十年。继张若而后的李冰,其管辖范围能及于什邡、南安(乐山)、僰道(宜宾),当然也没有什么问题。而对这一条水道上危险地带的改造、疏浚,当为其时更紧迫于农业水利之事。无论当其事者是否传说中的李冰,此皆当时治水之要务,亦合乎秦自商鞅变法以后立耕励战的一贯政策。《史记》以来载李冰治水,不但及于农田灌溉,亦涉及其航道意图。而《华阳国志》以后已偏重治水的农事功利,李冰治水传说之演变即此始,这是在讨论李冰治水时首先需要注意的一点。李冰任蜀守时间毕竟有限(至少在三四十岁后方得任此职)。诸多因素汇聚,则李冰治水或不可能涉及过多的地方,与鳖灵治水相较即可了然,这恐怕是在研讨李冰治水传说时当需注意之又一点。
再次,深入探讨李冰传说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从时间的角度,亦即从李冰的职守、封号等变迁过程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史无专传,但却又传说甚多,且不断滋生蔓延。因此从本质上而言,史上是否确有其人并不是这一课题研究中最重要的;而最关键的是李冰的职守、封号等变迁过程与其传说之间的关系,它反映出人类普遍的生活需求对神话传说在其流播过程中所起到的培植作用。”(P66)李冰治水传说的空间范围则具有如下特点和意义:“首先,自宋元以后,对李冰的祭祀被朝廷正式批准,……对李冰的祭祀已遍及巴蜀各地。……这种传说广为分布的意义在于,它为李冰治水传说的流播变迁、歧说纷出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条件。其次,从传说的内容看,中、北、西诸部传说往往能具体指明李冰治水的具体所在(尽管其中多有附会之嫌)。而南部、东部的传说有时虽也言之凿凿(如“歌乐山”之得名),但是总的看来,始终不能指实李冰治水的具体所在与遗迹(哪怕是附会之说)”;“李冰治水之事很可能除南安(今乐山市)以外,主要还应在西部、北部。再其次,以《史记·河渠书》《蜀王本纪》《风俗通》《华阳国志》《水经注》等书为参考蓝本,以地方传说与之对照,则可发现依上述五书,李冰治水之事,一在疏浚航道,其事皆在南部;一在农利灌溉,其事多在西部、北部。而今西部、北部所传尤多有所谓‘古迹’可证,则李冰治水之传说实在已稍与上述五书尤其是前三书略不同,而重在强调沟渠灌溉。此乃蜀地人民以农业为其根本,重农、重水、务实的地区民情所决定。”(P67)
李氏“在厘清李冰治水传说这个论题上,不仅讨论了这个神话传说产生之时,神话历史化的情形,更着重讨论了这个传说在其播迁发展过程中历史被神话化的一些表现和规律”(P151)。李氏发现的这种情况、规律显然也能普遍地适用于一般的神话传说。他说:
任何神话传说归根结底都是历史。李冰神话传说仿佛置身于古蜀地域中,却又好像游离于正史外(尽管李冰被冠以了“秦守”的官衔)。这样一种现象不能不引人深思。我认为,其实“治水”这一主题本身,不仅是世界神话传说与历史研究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也不仅是华夏神话传说与历史研究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而更应该是古蜀神话传说与历史研究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这一课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李冰治水神话传说置于古蜀地域的必然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古蜀神话传说、古蜀文化(也就是历史)乃华夏文化建构重要部分的见证。(P151)
借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序》的话说,李诚教授于古蜀神话传说乃真“能观其会通,窥其奥窔者”也。
就相关文献言,李著充分注意到了《山海经·大荒西经》等对于古蜀神话传说研讨所具的特别意义,认为其所载与天相通的诸门、诸山似即在成都西北部的岷山山系:
因此李冰治水要先到“天彭关”,并说这是天之侧门,有鬼神精灵从此出入,并不是他异想天开的发明和命名。……《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所讲述的那些神话传说,前面数章中所讨论到的神话传说,原本都是属于一个辉煌的巴蜀神话传说体系的,遗憾的是,高度成熟、务实的古蜀农业社会发展得太快、太早,而至今尚值得研究的导致民族覆亡似的战争与其他一些现在无法窥知的原因使得这个体系湮没、流失,只剩下一片断垣残瓦了。……不过这寥寥数语更弥足珍贵,它使后来者对李冰的治水业绩,除了产生自然科技工作者的赞叹,产生历史学者感慨,还可以产生神话学者的无穷遐想。(P73)
又,李著充分注意到了“在禹、鳖灵、李冰等人的治水神话传说中,总是会出现女神,并究其所以然——其实原因就在于,在相当早期的神话传说中,连江神、河神也是女性的”。(P79)“在传说中,女神从一开始就眷顾着李冰,而这大约也是李冰一开始就去江源,在水边建立三座祠庙的原因,也是他的祠庙最后竟然与玉女房(实际上可能就是江神庙之一)合而为一或相邻的原因吧。将治水者与治水者所崇拜的水神合祠祭祀这种现象的出现,大约也是神话传说在流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规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以治水者本身被升格为神后形成的。如神话传说中,鳖灵曾在温江留下过活动遗迹,有‘炳灵太子读书处’。”(P83)鳖灵为神话传说中治水有功者,结果在传说中竟被认为是江渎神。如在李冰治水故事中,这些神话就是与李冰治水故事的集合,或为其张目,或从其获得合理解释。神话传说播迁的这一规律,可能来源于古代“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现实,更可能来自解决西门豹所感叹的“民可以乐成,不可以虑始”“父老子弟”“患苦我”这样一些问题的实际需要。
考察目前有关文献,可以想见,“水神娶妇传说的产生,当不会早过春秋。据文献所载,较早恋爱娶亲,或为婚娶不成郁郁而死的水中之神多为女性神。以后,或随着男权占统治地位,男性神祇在神话传说中占据主体地位这一事实,出现了男性水神娶亲的事”(P96)。《风俗通》所载李冰斗水神传说的外壳、人物、情节,既与《史记·滑稽列传》中所记西门豹罢河伯娶妇的故事有基本的“同”,又有若干重要的“异”。显然,《风俗通》中李冰传说的撰造、改编基本上借用了《史记·滑稽列传》西门豹故事的情节,李冰故事的进展完全遵循了西门豹故事相同的发展轨迹。
李冰治水传说从南安转移至成都,从斗牛怪到斗江神到斗龙,这几点变化是各自独立的,但又是相互连接的,且形成一个体系。李氏将这个体系命名为“李冰治水传说体系”。“这个体系可以视为神话传说播迁一些普遍规律的典型表现。而构成这个体系,或者说促使这个体系形成的动机就是农耕经济的逐步形成。不难看出,治水从南安(今乐山市)转移至成都,乃水力交通向农耕水利灌溉的转移;从斗牛到斗龙最后与龙达成某种程度、某种形式的妥协平衡,正是农耕社会对牛与龙作用认识的定型。同时,这样一个体系逐步形成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过程。”(P116)
此外,传说中,二郎与李冰是父子关系:
二郎之与李冰发生契合有四个因素:一、李冰与二郎在蜀中并享崇祀,不过李冰在官方,二郎在民间;二、李冰与二郎故事流传的区域、享受祭祀的祠庙有叠合或部分叠合,造成二人官方、民族间祭祀的交叉;三、官方从对二郎的祭祀中获得了“公家无穷利”,而民间有乐于攀附李冰这样享受官方祭祀的神的心理;四、语言上的契合。(P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