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弟带着核心技术出走
作者: 涂思敏 郝硕“我的师弟兼部下高凌风带领着公司技术团队和核心技术出走,成立新公司,并推出新产品,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我要报案。”这是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民警接到的一通特殊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叫王晨国,是武汉市内一家高新科技公司的总裁。
民警经深入调查后发现,王晨国和高凌风都毕业于国内一所顶尖的985高校,是同门多年的师兄弟,也是一起成立公司并共同奋斗的战友。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昔日的同窗好友反目成仇?报警电话里所说的侵犯商业秘密,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师弟带领核心技术团队出走
王晨国毕业后成立了一家名为诚鹏的公司,主营业务是做警车上的追踪仪,这是一项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特殊性的技术。诚鹏公司经过公安部批准后便开始生产这类产品,因为客户群体很固定,市场的占有率也很高,业务经营得蒸蒸日上。
诚鹏公司就这样顺利发展了十多年,直到公司里的一款产品出现泄密风险,一下子上了公安部的黑名单,经营业务受到了大幅影响,利润缩水,市场占有率下降。这时候,诚鹏公司的内部便开始出现纷争。当时,公司的管理层主要有三个人,王晨国负责经营管理,高凌风负责技术研发,陈飞飞负责商务销售。王晨国作为诚鹏公司的创始人和总经理,平日里性格较为强势,公司出现问题后,他经常和其他人产生矛盾。久而久之,作为公司科研核心“大脑”的高凌风就产生了带领团队出走的念头。
彼时,诚鹏公司的通信产品主要是在4G网络下经营的,但随着通信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比如5G技术的全面应用等,要想跟上时代的发展,诚鹏公司必须寻求技术上的突破。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高凌风带领着诚鹏公司8名核心技术骨干出走,并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命名为城欣公司。
然而在成立城欣公司前,高凌风曾经咨询过律师:“我想带领着原公司的技术团队出走并成立新的公司,在原公司的技术核心也是我参与研发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新公司直接使用这项技术?会不会涉及侵权的问题?”在得到“你的行为最多是民事侵权,不会涉及刑事问题”的答复后,高凌风也没有多想,紧锣密鼓地搭建起了新公司。可高凌风没想到的是,他会为自己的这一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高新技术领域,时间就是金钱,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就必须不断提升科技研发的速度和效率。与常人的理解不同,实现新产品在5G通信环境下的应用并非简单地在4G基础上进行升级,而是需要同时兼容4G和5G网络。因为4G和5G采用完全不同的通信协议和基站,就像我们的手机需要同时支持两种网络制式一样,新产品也必须具备在两种网络环境下运行的能力。

这意味着高凌风和他的团队不仅要开发5G新功能,还得从头开始编写4G的程序,这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高凌风转念一想,在原公司的时候,4G的技术本就是他作为核心科研人员进行突破的,现在给新公司直接用也没有什么不妥,应该不会存在侵权风险。
在高凌风出走后,负责销售的陈飞飞也坐不住了。为了能向高凌风的新公司靠拢,陈飞飞在诚鹏公司的电脑里植入了一个木马程序,能实时看到诚鹏公司的会议记录和研发资料。
有了这些基础,高凌风和他的团队在直接使用原公司4G技术的前提下,开始进行技术突破,大半年后就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新产品一经发布便取得良好的市场反馈,在城欣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就卖出了将近4000万元的产品。作为第一家在该产品上取得5G技术突破的公司,城欣公司的商品成为该领域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品牌。
就在城欣公司迅猛发展的同时,另一边的王晨国正在默默收集证据,准备给高凌风致命一击。
特殊的侵犯商业秘密案
警车追踪仪这个市场并不大,城欣公司异军突起后,立刻被王晨国发现了,他也知道了高凌风团队的侵权行为。王晨国反应迅速,拿到关键证据后立刻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2月22日,高凌风等9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事拘留,2024年1月18日被批准逮捕。2024年3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将此案向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29日,江岸区检察院认为高凌风等9人违反了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他人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姚怡是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她在接到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后,便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案子很特殊”。
首先,高凌风的团队具备极强的研发能力,不管是在前公司还是现公司,这款产品都是由他们的团队研发出来的,这跟以往的“窃取型”商业秘密侵权案有较大区别。因为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就是侵权人将软件拷贝走后用抄录的方式运用他人技术,像高凌风这种在运用前司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升级的案件姚怡还是第一次见。
高凌风与他的团队在这个行业内已经钻研了16年,可以说已经快到达这项技术的顶端。姚怡说,如果在这个时候你要他们跳出这个行业,再去做别的事情,或者从头钻研别的技术,几乎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了。
其次,在审查起诉后,高凌风及其团队的其他人全部都认罪认罚了,这在商业秘密类案件中是少见的。一开始,有4位被告人是不认罪的,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误解,认为“自己的研发和付出才是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的主要原因,而不是老东家的技术”。姚怡多次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也数次走访了两家公司,对被告人提出的每一个意见都给予了回应,做了非常详尽的产品和市场调研。后来,开庭时所有的被告人都在感谢检察机关,不是为了检察机关提出从轻量刑的考虑,而是他们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的,所以才会认罪认罚。
最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高凌风的律师团队提出了要做“技术贡献率的剥离”这一概念,而这在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中属于非常新兴的认知,可供参考的刑事案例非常少。为了办好这个案子,除了技术调查官,江岸区检察院还特别聘请了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案件办理,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经过庭前会议上的激烈论证,双方达成一致的观点:在这个案子中,很难进行对技术贡献的完全剥离。举个例子,5G技术就像一个精装房,4G技术就像精装房外的电梯和走道,也许现阶段它的功能性并没有那么强,可一旦缺少这两个东西,人是怎么也走不到精装房里去的。
姚怡说,也许很多人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离普通大众很远,但其实知识产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小朋友都知道别人的东西不要拿,只不过一个是有形的财产,一个是无形的财产。为什么侵犯他人无形的财产时,很多人就会在主观意识上抱有侥幸心理呢?就会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够刑事案件的侵权标准呢?”
在办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姚怡的内心也充满了犹豫,如何平衡法理情,是她遇到的最大挑战。一方面,诚鹏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城欣公司的科研团队都是这方面的人才,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权,给他人造成不可磨灭的损失。此外,很多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很可能离了这个行业就没法存在了。
在9名被告人被起诉后,很多人陷入了绝望的状态,生存的落差打击了他们的自尊心,“刑事犯罪”这四个字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身上。有的人甚至产生了很极端的想法:“以后绝对不碰这个领域了,我宁愿开个小卖部,去超市当营业员,开个滴滴,去当外卖员,我都不要再碰这个技术了。”但对姚怡来说,这种想法并不可取,这些人有知识有技术,完全可以因为这次惨痛的经历吸取教训,出来后做出更好的产品,而不是浪费自己的才华,痛恨起自己的一技之长。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2025年1月11日,此案开庭审理。1月16日,王晨国和高凌风等人以250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高凌风等人于次日被江岸区法院取保候审。
姚怡说,这是近些年来令她印象最深的一次庭审,被告人哭了,被告人的律师也哭了。这9名被告人中,一半以上的人都是顶尖大学毕业,本来有着大好的前程,可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将一辈子背上案底。
在法庭上,被告人的陈述让在场所有人动容。9名被告人讲述着自己是怎样从无到有,大家是怎么互相扶持、废寝忘食地搞技术的。他们回忆,这一过程非常艰难,如果他们能继续发展下去,一定会成为行业里的顶尖人才。可就像姚怡在公诉词里说的那样,“向下生根才能向上生长,如果一开始根基就歪掉了,不管树长得再高,再枝繁叶茂,到时候也得被连根拔起”。
姚怡说,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打击是法律该有的理性,可在打击之外,检察机关办案也需体现法律的温度,这种温度体现在“多走一步,多想一步”上。案件判下来后并不代表案结事了了,而是犯罪者是否能够接受改造,出来后不要再犯。在知识产权领域,“再犯”的定义与一般的刑事犯罪有所不同,这种不要再犯不是“偷了东西出来后不要再偷了,侵权后不再从事这个行业了”,而是“如何正确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发展”。姚怡说,这也给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里钻研技术的人一个警醒:“当你离职或跳槽后,或许不能强求你跟原有的技术和职业完全脱离,但应当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运用自己的技术。”
2025年4月3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凌风积极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8人系从犯,均获得权利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姚怡说,侵犯商业秘密案具有刑民交叉的属性,所以在案件之外要考虑的因素会比较多。刑法规制的是底线行为,比如人身权和财产权,只要你偷窃了,或是故意伤害了他人,不管能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知识产权类案件相对特殊,比如判定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首先就要明确是否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如果权利人不许可你用,你就是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许可你用了,你的做法就不涉及侵权。
一般的侵权案件,只要侵权方拿出认错的态度,愿意提出经济赔偿,基本上被侵权方都会选择原谅。可这个案子,姚怡却办得很艰难,因为同门师兄弟之间的感情恩怨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被化解的。报案后,王晨国拒绝和解,也不愿沟通。对他来说,自己的同门师兄弟离开他自立门户,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背叛行为。从感情上来说,他接受不了,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王晨国甚至放出这样的狠话:“不要赔偿,绝不谅解。”
作为一名深攻知识产权领域的检察官,姚怡认为除了不断精进自己的专业知识、引用更加先进的知识产权检察制度,更重要的是去“治病救人”。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是暴力型犯罪,所以要在让高凌风等人接受法律惩罚的同时,改变对自己的看法,不要在判决出来后一蹶不振,也不要极端地排斥技术,而是要让他们学会如何正确运用技术,为社会作贡献。违法犯罪了,就得付出代价,法律会给高凌风“治病”,而检察官要做的还有“救人”,要告诉他们出来后该如何生活、如何重新开始,并给予他们专业的法律指导,告诉他们如何避免侵权、如何规避风险、如何合理合法进行科技创新。
庭审结束后,姚怡感触颇多,她更新了一条社交状态:“参与庭审各方当庭共同探寻法理情交融和统一的一次庭审,引发了法律共同体的同频深思:侵犯商业秘密的保护边界探讨,高新技术人才的流动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壁垒突破……均是下一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努力方向。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路虽远,行必至。”(文中涉案人员和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