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特别法庭”

作者: 黎欢

初中的校园总是充满活力又富有挑战性。初一初二的孩子们犹如春天刚冒头的绿芽,在面对错误时,往往怀抱着率真与坦诚,不加粉饰,青涩又直白,叫人忍俊不禁,无法真生气。可到了初三,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就连迟到这样简单明了的事实,也因孩子们的诸多借口而变得复杂起来。为了在规则和自由之间钻个空子,孩子们开始绞尽脑汁给自己找理由开脱错误,这使一直自封为班级“大法官”的我,逐渐发现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我隐约感觉到,自上而下的“权威判决”对这群初三的孩子不管用了。

一天,小雷,班里有名的“倔脾气”,因中午搞卫生未达标,导致班级扣了分。面对我的询问,小雷一脸无辜,坚称是一位已经转学到国际学校的同学回来“搞破坏”,毁了他的劳动成果。问题是,那个同学已不在班里了,根本没法求证。小雷的这番坚持,把我给难住了:一方面,我深知规则的重要性,小雷作为卫生负责人,他理应承担这份责任,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我又不能完全忽视他提出的可能性,毕竟真相未明。我意识到,如果仅凭我一己之力就下定论,要么会迫使小雷在“一言堂”的权威之下勉强妥协,要么会激发他内心的叛逆引起反抗,都难以让他心服口服。这让我不由得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就在这犹豫不决时,一个灵感骤然闪现:既然不能是由法官一人定夺的“法庭”,何不效仿国外法庭的陪审团制度,召集班级同学们来当陪审团成员,让他们从同学的视角来评判这个问题?于是,一场别开生面的班级“特别法庭”审理活动就此展开。

一向冷静周全的团支书首先发言,她先是肯定了小雷在班级卫生工作中的付出,之后指出了他未及时清场以保护劳动成果的行为导致了后面出现责任不清的失误。同时,她也提出了一个既考虑规则又兼顾人情的建议:让小雷在班级内站立五分钟以示警告,但不登记违纪,以免影响他学期末的德育评定,以此鼓励他培养责任感,树立义务观念。这样一来,既可以使他为自己的失误负责,防止以后再犯,也不至于惩罚过重否定了他之前的功劳。其他同学也发表了意见。大部分同学认为团支书讲得很在理。小雷听了大家的分析后,倔脾气有所收敛。一番思量之后,他最终同意了团支书的建议。

在这场“特别法庭”中,我深刻体会到:当教师放下权威,交由学生自主定夺,才是接近教育本质的一步。同龄人的视角和想法往往更能触及学生们的内心,促使他们进行自我反省。“一锤定音”的“一言堂”式班级已经无法适用于心中萌发独立思想的青春期学生。真正的教育,并非居高临下的管理,而是以恰当的陪伴方式,创新班级管理,柔化硬性干预,守护他们的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广东实验中学)

责任编辑 李 淳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