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里暗藏的世事真相
作者: 杨殳李扬教授是中国民俗文化研究大家,第一个将美国民俗学中“都市传说”概念引介国内并推动普及,与美国民俗学者扬·布鲁范德在圈内有“双扬”的美称,而后者的权威研究《消失的搭车客》与《都市传说百科全书》中文版都是李扬教授主持翻译。
当时李扬教授的具体回答我已记不太清,但记得他特意提到,对于这类通过口耳相传或大众媒介传播、半真半假、逻辑自洽的完整故事,始于1968年的“都市传说”(Urban legend)概念并非学界的唯一定义。另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当代传说”(Contemporary Legend),弱化了“都市”的地域前提,强调其“当代性”。
以此切入,我看了些相关资料,颇受启发。任何时代的人都有自己的当代处境,社会变动和传统生活方式冲突时,便会引发忧虑和不安,讲述彼时彼刻的传说以疏解情绪,也会形成特定故事模式及角色、事件或细节等母题(Motif)。
这只是我一个民俗爱好者的粗浅理解,但其后再翻阅明清笔记及近代报刊资料,不免总带着“当代传说”的眼光,从社会传播及大众心理角度琢磨,确实收获了不少对历史的全新认识。
剥削传说的替罪逻辑
明代戏曲家徐复祚在笔记《花当阁丛谈》中记载过一个事件,说天启年间,安徽无为,忽有一日传闻,奉旨为新皇帝选妃的太监已经过了湖州,眼看就到本地,百姓惊慌不已,家有未出嫁女儿的,连夜出嫁,连七八岁女孩都要送出去,一时歌笑哭泣声喧嚷达旦,千里鼎沸,婚庆用品抢购一空。有家人连夜送女儿去夫家,遇到一个卖豆腐的,不肯帮忙打开阻道的栅栏门,反“强要”成亲。女父唯恐天亮生变故,见其人年纪尚轻,干脆答应。
有学者研究“选秀女恐慌”,发现这种讹言选秀女,导致嫁娶一空的事不只明代一时一地,清代多地的志书和私人笔记中都有记载。仅顺治至乾隆一百多年间,平均每四五年都会闹一回,波及长江流域多地——而究其诱因,有时仅仅是因为某个官员自京城来访而引发猜测。官府多次出令禁止和辟谣,传说却越传越凶。蒲松龄在文章和小说《窦氏》中都有提及此类传闻,说“民间讹传,朝廷将选良家女充掖庭,以故有女者,悉送归夫家”。
具有类似模式的,是孔飞力经典著作《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中研究的乾隆年间剪辫夺魂传闻,以及相关的拐卖、采生折割或窃取器官、胎儿的故事。在布鲁范德的传说分类系统中,这些故事都属于“身体零部件的谣言和传说”(Body Parts Rumors and Legends),是权贵上层阶级对贫贱下层阶级的剥削,也可以称之为“吸血传说”。在某些特定时期,如鸦片战争至庚子事变期间,此类传说中的施害者,会从乞丐、道士、游僧、会党、术士等社会边缘人士,变成西方“外来者”。剥削恐惧与文明差异造成的误会、冲突交织混合。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印刷媒介图文并茂的加持,许多奇闻逸事具有了“新闻”的光环,显得更为可信。
剥削传说
清代大部分时期,择选秀女是“选旗不选汉”,普通汉人并无资格选入宫,那为何那么多这种传说?因为恐慌情绪超出理性逻辑,对现实进行了合理化修正。这正是当代传说的一大特征。
上海有份影响颇大的《点石斋画报》(1884—1898年),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新闻石印画报,登过不少新旧冲突的故事,最易被误解的是“剖脑疗疮”“剖腹取儿”等外科手术,本是介绍新医学,但常以国人身体遭外来者“戕害”的方式讲述。
比如西医解剖验尸,讲述人会称之为“戕尸验病”,“令死者无故而遭戮尸之惨,多见其技之庸而手之辣”;再如“剖割怪胎”,说西医破腹取出畸形胎儿,本是救产妇,但仅从画面上看,是一群西人剖腹取胎,与当时器官失窃传说如出一辙。另有一则题为“谣言宜禁”的故事,揭示当时传闻之谬,说有人拿着死者灵牌去电报局出售,因为听说电报局在收购灵牌,用以召唤坟里的魂,魂化作小虫装进木匣,就能炼成电气,供电报机运行。
这类故事的讲述逻辑和心理成因都类似当代传说,一是对不可控不可知的恐惧,二是要在自己的认识框架内寻找嫌疑人和指责对象。在民间传统认识里,身体和魂魄是生命的基本形式,是安全感的根基。传说并不是有意编织的谎言,而是老百姓在传播自认为真实的合理解释。剥削传说中的皇帝、社会边缘人士和外来者,相当程度上扮演了“替罪者”的角色。
不过,如果传说引发的恐慌威胁到了社会稳定和帝国政权,社会边缘人士或外来者便会被朝廷以同样的理由定义为戕害百姓的祸首,成为“替罪者的替罪者”。乾隆年间的叫魂恐慌里,朝廷先是调查、辟谣,后来越闹越大,转而对事件定性,将本就不满的民间组织、会党统称为“白莲教”,利用百姓恐慌,对他们展开打击运动。
回煞传说的黑色幽默
当代传说中有一大类是尸体传说,如“车里的尸体”“床里的尸体”等惊悚故事,还有医学生发现“大体老师”是自己亲属这种黑色幽默。中国古代尸体传说也极丰富,最多的是“尸变”传说,因为民间有种普遍观念,认为人死后灵魂或“气”还会存在一段时间,如有异动则预兆不祥。明清志怪笔记中此类故事不计其数——诸如袁枚《子不语》中“飞僵”“僵尸抱韦陀”等,包含具体事发地、见证人,有时为强调其非虚构,会特意声明这是某友人讲给我的。《点石斋画报》在1885年某期刊登的《尸居余气》,说待装殓的新死之人忽诈尸起身,吓得家人四处逃散,直到一个懂驱邪之人拿扫帚将其打倒。
其中有一类阴魂不散的故事,与民间习俗“回煞”有关。所谓回煞,是说人死后灵魂会在某个特定时间返回家中,也叫出殃。灵魂具体何时返家,时辰由阴阳生卜算。佛教有死后七日返家探访的“头七”说法,民间习俗常将两者融合,有头七回煞夜或二七回煞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届时丧家都需设灵堂、摆贡品,竖引路旗杆,地上撒石灰或草木灰,当晚举家回避。据说这一观念最早起于三国时期,至清代最为风靡,京城尤为盛行。
这个“设定”为传说提供了叙事框架:如果不回避将如何?《子不语》里有故事说,某书生悲痛妻子之死,回煞夜藏在灵柩旁,“以冀一遇”,结果真遇到亡魂,着实感人。乾隆年间的笔记小说《萤窗异草》,其中便有《赝殃》,从现实逻辑讲回煞故事。说京城一富家死了儿媳,回煞日怕遭贼,便私下安排一胆大忠仆藏在柜子里守夜。半夜,外有动静,仆人自缝隙窥看,真看见了死者还魂,趴在灵位前吃供品、喝酒,还走来走去,最后向柜子慢慢走来,伸手打开柜门,仆人吓得立时昏死。次日主人归家,见地上躺着两个人,一是仆人,灌汤药救醒了,二是穿着儿媳衣服的婢女,已死翘翘。原来,婢女早有去意,借回煞盗窃财物,岂料人吓人,吓死了人。

这一情节模式,在《点石斋画报》一则题为“回煞述奇”的故事中以敷演变化,转述成了喜剧。故事从一个贼的角度讲起,说他趁人举家避煞,扮成“煞神”入宅行窃,正翻箱倒柜,忽闻鬼声呜呜,自远而近,赶紧跑,却迎头撞见另一个贼扮的煞神,彼此不知是同行,皆悸而失魂,对仆于地。次日主家发现,绑了两个煞神送官,见者莫不绝倒。这篇故事是从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改写来的,原文里纪晓岚说,这是“表叔王碧伯”家发生的事,并据此得出结论,“回煞之说当妄矣”,可他又说自己确实见过回煞的“行迹”,鬼神之事,真是很难说清。
民初笔记《清稗类钞》汇编大量清代掌故遗闻,其中一则“京师客常某”转述的“真殃”故事,将“人吓人”桥段扩充构成了悬疑结构。说道光年间,地安门某家有人去世,阴阳生算煞日,并警告说此殃不寻常,必化厉鬼,得请某个胆大的巡夜衙役前来镇宅。这家人便请来这名衙役。夜里,果然棺盖作响,尸体要往外爬,衙役跳上棺盖,与尸体僵持一整夜,鸡叫才消停。不料,阴阳生却告诉这家人,之前算错了日子,真正的煞日是今晚,还需衙役守一夜。衙役心里怕,但又好脸面,勉强答应。有个算卦的,送他三只炮仗,说能驱邪。当夜三更,棺材裂开,尸体直扑过来,衙役连放三炮,总算镇住尸体,可他自己也被炮仗炸死了。事后揭晓,原来阴阳生与衙役素有仇怨,算好了有凶煞,故意设圈套害死他。

民俗传说是集体记忆和文化基因的传递。老百姓渴望什么,害怕什么,迷信什么,天灾人祸面前该做何反应,都无法摆脱其影响。鲁迅、朱西甯对吃人故事的文学发挥或重构,呈现其残酷野蛮与陈腐蒙昧,为传说注入了现代反思,构成了对传统的内在造反,启示意义至今仍在。
台湾小说家朱西甯写于1962年的短篇小说《出殃》,即是以“赝殃”为核心桥段,写了一个老光棍儿的性幻想故事。主人公徐三是名杠夫,即旧时的抬棺工人,改行后到某富家做仆役,一日奉老爷命到小公馆给新过门的三奶奶送东西。借着四两酒的胆儿,他忽然觉得三奶奶和丫环两个“年轻女人家”住在大宅院必定冷清、害怕,必定想“找点儿事儿”,不免多看几眼,多说几句,生出联翩的浮想,结果姨太太不但不避,也跟着他多说,多看,还骂他。于是,他像阿Q似的推断眼前是个“坏女人”,肯给老爷那头猪糟蹋,岂会拒绝自己?面对这女人“一刻也不老实”的眼神,他不能不被“勾起火儿来,迷得什么都忘掉了”,斗胆伸出手去,却惊得三奶奶喊起来,挣脱跑掉了。他只好将人家“寻心留下”的镯子和肚兜拿去,认作定情信物。事发后徐三遭辞退,但心里仍颠三倒四。一日狠下心再去小公馆碰运气,却见宅内高竖挑黑幡和天灯的旗杆。一打听,说三奶奶“私底下养汉子”给老爷捉了奸,吞金自尽做了“烈女”,今夜恰好头七回煞。
震惊难过之余,徐三将三奶奶之死归因于臆想中的情义,认为两人“没生缘”,倒有“死缘”。作为职业杠夫,他不信回煞之说,决定要将“这番情义”报在尸首上,“那么一朵花似的,这样大冷天,尸首该还挺新鲜”。再之后的事,便是传说的巧合高潮,作者写得惊心动魄,毋庸赘述。值得一说的是结尾,徐三与前来盗窃主子财物的丫环“人吓人”两两昏死,次日徐三转醒过来,丫环却已毙命,众人给她一个定论:忘恩负义,主家尸骨未寒,便勾野男人行窃,活该挨天罚。
文学笔法讲奇情故事,除谋篇布局的技艺,最重要的是写命运“何以至此”。《出殃》借用传说的“梗”,却写出了具体的人物关系和命运纠葛,古典闹剧便超越了时代,有了丰富的现代内涵。老光棍儿的处境和心理模式,似乎正类似当下所谓“非自愿单身(Involuntary Celibate)”男性,混淆了偏执的幻想与现实,做出病态的举动,令人厌恶,却也似乎不无阿Q式的可怜。若以性别视角看待,小说讲的显然是父权夫权意识对女性的物化和抹杀,贫富两个阶层的男人对女性现实中和意淫里的“占有”,莫名其妙地杀死了两个女人。
吃人传说的现代启示
传说到文学,艺术性和思想性取决于“如何讲述”。朱西甯另有短篇《刽子手》,写于1957年,情节极简,写刽子手傅二畜杀完人下班,到好兄弟掌厨的馆子喝酒,一边吃,一边与人议论刚杀过的犯人,如何刚硬难缠,如何脖颈子骨缝差点儿卡了刀刃,又是如何为报血亲之仇杀了乡董,如何提着血刀投案令人佩服。在这场看客的稀松闲谈中,唯一不大寻常的是傅二畜的下酒菜——他特意用一口新锅,用自带的“干荷叶包”里的新鲜食材,亲自掌锅,炒了一盘五味俱全的“上肴”:人心片儿。
这点“不寻常”,其实也只是我们读者觉得,刽子手和厨子眼里,生命只有“肉的意义”,在场各色人等,也都视若平常。他们的“平常心”源自古老的传统,吃人心可壮胆。鲁迅《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就讲过一个传说,“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