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基调与复调
作者: 沈洁
在《纷纭万端: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下引此书,只标注页码)一书自序中,沈松侨先生写道:“历史学者在他的斗室中书写过去,包含着一项所能自我期许的最低目标,亦即世间的苦难会减少,人对人的侮辱会停止。”我想,就以这句话作为起首,来阅读一个历史学者对近代中国的审视。
当霍布斯鲍姆、盖尔纳、安德森有关现代民族国家“想象的共同体”理论广泛影响历史学界,沈松侨的研究将这些源起于欧西学界的“普遍性”付诸中国经验,并且相当大程度地推进了有关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的理论认知。《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一九九七)、《振大汉之天声—民族英雄谱系与晚清的国族想象》(二000)、《国权与民权:晚清的“国民”论述(一八九五—一九一一)》(二00二)、《召唤沉默的亡者:我们需要怎样的国族历史》(二00四)、《汉山如此多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西北旅行书写与国族想象》(二00六)这些名篇,是我自学生时代起就年复一年地向人推荐的必读论文。其中,他对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国族与国民、国族与政治建构,实施了既深且透的解剖,这样一种真正的研究能够引导人深度地、发散性地思考。
一、国族与超越国族叙事
由民族危机引发的现代政治及其建构过程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至为核心的命题,几乎一切政治转型、思潮汇聚、社会变迁都发端于此、围绕于此,因之,厘清民族、国族、民族主义、民族主义运动在近代中国如何进入、扬弃,如何在中国语境中铺陈了中国革命的特殊历程,也构成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基本问题。沈松侨的论述体系就是针对于此—“我们需要怎样的国族历史?”
“反帝救亡”主题盛行不衰,蔚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基调(363页)。此后的民族主义浪潮,屡见不鲜的便是“亡国灭种”之修辞与“国民/亡国奴”之比对意象。民国大抵承袭了晚清奠定的基本范式—一种以国家为最终指归的高度政治化的意识形态。但基调底下还有纷繁的复调,比如,康有为在戊戌时期便开始倡导的“文化民族主义”,梁启超的“国民主义”与“国家主义”旗帜、“新民”理想,晚清革命党人鼓吹的一种排拒性的族群民族主义,清廷的“官方民族主义”,民国肇建时刻的“五族共和”,三十年代的“党国民族主义”,抗战时期汇流并进、凝聚杂糅而达于巅峰的中国“民族”想象工程。
从这条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线程中能看到,“国民”与“国家”概念几乎是同时出现的,国家观念的创生与“国民”问题紧密关联,国民与国家、个人与集体无法二分。甲午战后,严复连续发表《论世变之亟》《原强》《救亡决论》,尖锐指出中国的失败主要原因在于民族精神的颓丧。严复的救亡决论成为稍后兴起的国民性改造思潮的前奏,也奠定了晚清启蒙主义的基调,其中已有明确的国民意识。而梁启超早在《时务报》时代就已萌发新民主张,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批判国民性则成为强大的社会思潮。“新民”议题将国家存亡直接定义为对“国民”道德的呼唤。“国民”,就是要把从前无知无识、无自觉的民、百姓唤醒,使之成为新的国家的一分子。这是贯穿整个近现代中国思想界的主题:欲更新国政,必先新民。在这个脉络里,晚清到五四一系列思想革命、家族革命、伦理革命、风俗改良等等,可获得理解。
这也是作者论及的:“何以在晚清的‘国民’论述中,国家竟然占有如此独特的地位?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这些关于国家的构想,必须把‘国民’纳入其中?”这既构成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特征,也点明了深刻的内在紧张。仅以晚清革命派的排拒性民族主义和清廷的官方民族主义为例,我在观察晚清世界语的传布过程中注意到一个有趣面相。世界语在中国的发端,通常放在革命和无政府主义序列中讲。但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途径,即官方途径:吴天民主掌的奉天世界语学社,这是清廷体制之下运行的合法机关,得到了朝廷的大力扶持。清廷为什么要支持世界语?以及,为什么是奉天?因为其亦有“进入世界”的愿望,参与其事的主要是满人官员。满人官员还积极推动派学员学习世界语,他们对世界语的兴趣,很大程度上源于避免革命派对知识的垄断。这里面的民族主义、多元文化内涵,更加纷繁:革命的无政府主义者提倡世界语,是为使中国以无差别的方式进入世界,他们的世界主义是革命的,是用于消解中国的中国性,这个中国性,指向专制、儒学等等。而清廷也提倡世界语,却意在强化族性,一种融汇的中国性,在强化中使中国进入世界。这就构成有意思的、多元的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
厘清国族叙事的脉络及其内在紧张为近代史研究确立了最基本的框架,但也带来了很大问题。自晚清以降,“现代化”催生的这套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中的凝视,被内化为一种自我东方主义,自觉地把“我”置于一种被殖民、被侵略的语境中。亦即本书论述的:“晚清的‘国民’论述,其实正是遵循西方殖民主义文化霸权所划定的叙事空间,来进行反西方的民族主义论述。……晚清的‘国民论述’恐怕也只能说是笼罩在西方帝国主义阴影下的‘派生论述’。”这当然是事实,但必须要知道,这不是事实的全部。如果只是带着部分事实进入历史分析,那从视角开始,就已经偏颇了。在此分析框架底下,作为自足存在的分析对象—“中国”,是消隐的。主体的模糊,这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陷阱之一。
另外,也会导致对“现代”的理解过于褊狭。现代变成了简单的现代化,变成了法国大革命和启蒙时代以来,由欧西所确立的科学、民主主导下的单一现代价值。当然,并不是说十七世纪启蒙时代以降的现代价值、五四以降的现代价值有错,我想要强调的是,它过于简单,在这样的既定框架中理解中国历史,许多事情会变得不可解,历史的丰富性会被消磨。超越国族的历史叙事,便需要在两千年中国史的理路中,理解十九世纪以降中国历史的变化。比如思想史议题中近代的“富强”观念,通常的认知是:坚船利炮与败退,便要讲富强,便引发民族主义。然而如果向上追溯,传统中国难道不需要王朝强盛、人民富庶吗?晚清有清流与洋务的对峙,但清流从不反对富强,他们反对的是完全借用西法,张佩纶晚年倾力研究《管子》,就是试图从中国脉络中寻找经济富强的道路。再进而,由“富强”而讲“商战”,国人意识到要与西人商战是洋务运动时就已萌发,但真正的商战实践,则要深入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前半期丝、茶、棉、矿产等具体行业的内部与细部,才能知道这些思想与意识发展的源流与路径。这里面,有中国经济的自有逻辑,并不是“民族主义”一面大旗可以涵盖的。
二、从“国族”到“社会”
在民族主义主导下,“近代中国的首要关怀,始终便是如何建立一个强固有力的现代民族国家,以应付外在情势的严峻挑战”。地方政治是国家建构的重要一义,这是本书的第二个主题。作者一九八六至一九九.年参加张朋园先生主持的“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计划,以河南省为例,探究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地方政治的发展历程。通过考察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他指出,这并不是社会经济发展成熟、自然逼出的产物,而是依照人为设计、由上而下强制贯彻的结果,“非但未能达成借扩大参与以动员社会资源的原始目的,反使地方的权力精英,得假自治之名,益形扩张其势力。基层地方的政治情况,遂随传统权力结构之变动而益形恶化”。自晚清自治至民国保甲,地方政治由以参与为重的政治动员转换到以统制为主的政治控制,这个过程实则导引了地方政治的持续崩坏。
以清末新政引发的晚清“社会”解体和失序为例。学界一直有关于“皇权不下县”的争议与商榷,但朝廷政令在县及其以下主要依靠绅士来执行与管理,大致不差。清末新政,改变了这个局面。这个改变所造成的社会变动、失序,可以说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整个现代中国,或者说,中国革命发生发展的逻辑,都能从这里找到源头和线索。新政,是真正意义上国家体制层面的现代启动。现在研究晚清政治,常常讲的是国进民退。在我看来,不在国与民谁进谁退,根本上讲,是新政仓促植入地方社会,造成社会的分崩离析,社会秩序被完全打乱,这是辛亥革命真正的基础。
学务,可能是新政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关于中国的现代进程、地方治理究竟出了什么样的问题,从新政中能看到很多线索。短短十年,办了数量巨大的学堂。我们现在看,都是积极意义,但怎么看待时人评论中的“新政之躐等”?“躐等”在何处?时人指出的多数是办学的缺憾,师资、教学、知识的更新等等。更根本的“躐等”,时人看不到,那就是治理成本之未能配套。行新政需要大规模的、一系列的管理机制,科层制的建立,国家的现代转型。然而在晚清,学部至提学使司至学务公所、教育会虽成立,但相应的制度成本,朝廷不能提供,未及准备。办学经费,泰半源于民间自筹。科举时代的地方教育,比如散于各处的私塾、家塾、社学、义学等,经费不靠朝廷,因为社会是有序的。进入学堂时代,兴学所需经费非常巨大。来源,首先当然是财政,然而当时的财政完全不足以支撑。那么,大量的经费就要来自社会动员。各地方政府为筹集学款,加征名目繁多的捐税、契捐,时人遂多有收捐扰民之议。大量官立、公立学堂,学款来自房租、地课、常年捐款、书院旧款、戏捐、油户捐、木业捐、典捐、猪捐、烟丝捐、硝磺捐,提庙神诞款、婴堂拨款,兼收学费、杂费……除捐税,学款来源还包括学生缴纳的学杂各费、地方庙产等产业租入、存本利息、士绅捐助等各项。可见,清末兴办教育,社会动员的涉及面相当广阔,社会剥夺的涉及面也是极广的。这提示了很多信息:宾兴、书院及地租、旧义学生息—意味着新旧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各类杂捐—削夺民间利益;捐纳,晚清兴学,有大量的捐款获功名,甚至直接得实官奖励—吏治溃败与人心溃散;征收学杂费—平民上升渠道阻塞,教育公平被破坏。凡此等等,不是思想史意义上的观念变迁,而都是实质性社会变动,也是更深层次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朝廷强制实施的社会动员,搅乱了原有的地方社会生态,也造成了权力结构的变迁。引发的影响是辐射性的,牵涉中央与地方、朝廷与督抚、官与绅、绅与绅、绅与民之间的复杂关系。
另外,可从晚清文本中大量出现的“绅董”一词入手,去观察地方政治的变动。何谓绅董?据王先明的研究,在清朝前期乡制运行的制度框架中,极少见到直接由绅董操持地方事务的情况。“事由局而不由县,权在绅而不在官”、“地方事尽归绅董”、州县治理地方“舍地方绅董不为功”的绅董治理模式,源起于咸同之后清廷面对地方社会秩序难以重建的困危,是晚清地方政治的突出特征。因事而设局,并非行政变迁的自然结果,这也就决定了绅董治理模式的先天不足。这些绅董,已经不同于传统时代以科举出身为主要依凭的地方绅士,是以事与功生成、汇聚而来,道德与名望因此便难以为继。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大量的报刊、小说中出现的“绅董”,充斥着“论严惩劣董事”“绅董不可轻信”“改良地方董事议”此类批判性言论,已很大程度包含了日后“土豪劣绅”的意涵,绅士与绅董的区别,正是晚清地方现代化及其失序的表征。
地方自治需要国家的全面现代转型作为配合,最主要的是财政现代化,意即现代转型的制度成本。在晚清,此管理成本、治理成本,是跟不上的。可以说,清末行新政的治理成本不是源于国家的现代转型,而来自社会动员。政治与经济足以支撑的社会环境下,动员是顺畅的,而政治与经济不足以支持的情况下,动员,而且是涉及面如此之广的动员就会导致社会失序,就会引发抵抗。晚清地方社会的分崩离析,与新政引发的财政问题,有莫大关系。而财政说到底,就是制度成本的问题。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体制,革命是浮于历史表层的转折,社会层面的这些细枝末节、隐性的变化,才是更根本的。这个社会失序,实则也是清末民初国政失序的根本原因。从晚清一直向后观察,整个中国革命成立的逻辑也蕴含其中。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凋敝”是我们熟悉的时人表述,亦是此后研究中常用的历史叙事,凋敝是表象,原因就在于现代化过程中,在使用农村供给制度成本。所以,搞乡村建设是不可能有出路的,问题的根子不在农村,而在城市;不在社会,而在政治。
这也是本书作者着力论证的,“在缺乏社会、经济等下层结构的有力支撑下,要想依靠主政者的主观意图,强行推动大规模的政治改革,其情形犹如无源之水,可立而待其枯竭。……与其说是政治的现代化,毋宁说是政治的内卷化”(198页)。任公讲中国的过渡时代,相比思想、文化,这些地方社会、人群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实则更加深刻。联系到辛亥以后,整个民国时期城乡的权力结构,以及两党纷争,革命的胜利为什么是这样的一种方式,都可以从晚清社会的解体过程去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