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智能化战争的关键和要点

作者: 吴敏文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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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天王星-9战斗机器人

战争形态与社会形态紧密相关。在工业时代,战争形态是机械化;在信息时代,战争形态是信息化。当前,人类正在进入智能时代,战争形态也在向智能化演变,这是一个复杂、长期、渐进的过程。当智能技术全面影响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时候,人们对智能技术的发展及其影响,未免产生旺盛的想象。然而,“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理性认识智能化战争的关键和要点,尤为重要。

智能技术是智能化战争的核心推动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是人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工具即完成某项工作的器具。器具本质上是人的意识和技能的外化,即人为完成某项工作所需借助的原始的或经人为改造、制造的器物,它是人的意识、技能的具象化、实物化,是技术的固化和具体化。197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技术下的定义是:技术是制造一种产品的系统知识。工具是技术的载体,技术是工具的灵魂。人类社会时代分期的标准就是技术的具象化,即工具,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等。蒸汽机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代表,推动时代进入机械化和工业化,经信息化时代,社会正向智能化时代演变。

军事是社会领域之一。社会形态的演变必然推动战争形态的发展。在蒸汽机推动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的同时,蒸汽机驱动的战车、军舰等,推动战争进入机械化。在计算机、网络推动人类进入信息化社会时,情报侦察、预警探测、指挥控制、后勤保障等网络信息系统,推动战争进入信息化。在智能技术推动社会进入智能化之际,无人机、无人战车、无人舰艇,以及以大模型为基础的智能化系统,推动战争进入智能化。智能技术已经全面进入并显著影响战争形态的各个方面和领域,包括武器弹药、军队编制、战场对抗等,它们的综合作用,实质性推动了智能化战争形态的发展。

在武器弹药方面,智能技术的承载平台已经在陆海空各维空间全面发展。例如,美军战略无人机已经从第一代的侦察探测的全球鹰无人机,发展到察打一体的MQ-9无人机。2023年6月22日,印度总理莫迪与美国时任总统拜登在华盛顿发布《美印联合声明》,其中“欢迎印度购买美国通用原子公司生产的MQ-9B无人机”被作为一个专门条款列入。一款无人机被写入两国联合声明,足以证明其已经达到了影响国家战略和对外关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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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同拜登签署《美印联合声明》,宣布美印两国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伙伴之一”

战役战术无人机的发展更加普遍。2001年,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用捕食者无人机发射海尔法导弹,击毙了“基地”组织二号人物穆罕默德·阿提夫,开创了用加载武器的无人机执行对地攻击任务的先河,成为无人机作战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此后,不仅美军无人机加速发展,而且后继者如雨后春笋:土耳其的Bayraktar-TB系列无人机异军突起、英国的不死鸟无人机、法国的玛尔特MKII无人机、加拿大的哨兵无人直升机、以色列的先锋无人机、俄罗斯的天竺葵无人机、伊朗的沙赫德无人机等都闪亮登场。迄今,无人机已经经历了从单一功能到察打一体、经网络化使用和“蜂群战术”、再到“忠诚僚机”与人机协同的发展过程。

无人平台在战场上的作用主要是投送弹药。当无人机作为一种作战平台被大量使用时,必然要有与之适配的弹药。迄今,不少弹药无需改装或进行少量改装即可供无人机挂载,其成本低、见效快。如美国的海尔法导弹和长钉空地导弹、英国的轻型多用途导弹、以色列的长钉-LR导弹等。

按照投射方式,无人机弹药可分为导弹、制导炸弹、制导火箭弹、制导迫击炮弹、制导子弹药等;按照重量,可分为重型(250千克级及以上)、中型(50千克级)、轻型(25千克级及以下)等。其中,重型弹药主要由战略无人机携带,中型和轻型弹药更适合中小型无人机挂载。

任何一种武器装备的大量使用并在战场上发挥重要作用,都会影响作战力量的编成。目前,无人作战部队、分队已经在多国出现并用于实战。

美军旅级部队编配的机器人自主系统排主要装备无人机、地面无人车辆或机器人。美陆军已经建成和使用两个机器人自主系统排,一个部署在第82空降师,另一个部署在陆军卓越机动中心用于作战实验。2021年10月27日,在美中央司令部第5舰队的“新视野”演习中,参演力量包括MANTAS T12战术自主无人水面艇、V-BAT无人机等。2023年夏,美海军宣布建成第一支无人水面舰艇中队。

俄罗斯的无人作战编制力量发展计划与美国大致同步。2021年3月,俄国防部宣布将在所有空降兵部队内,配置无人机分队。每个空降师、空中突击师、独立空降旅内配置无人机连。2021年4月,俄罗斯宣布将建设首支攻击型机器人部队,其组成包括5套天王星-9机器人系统、20辆无人战车。天王星-9是一款多功能战斗平台,装备2A72型30毫米机关炮、7.62毫米车载机枪、阿塔卡反坦克导弹等。

欧洲各国军队、日本自卫队、韩国军队近年来也在大力发展独立编成的无人作战力量编队。日本防卫省计划分三步组建无人机中队。第一阶段,推出无人遥控战机,实现远程控制;第二阶段,让1架有人战机控制数架无人战机,进行编队协同作战;第三阶段,形成完全自主的无人战机中队,在2035年前实现作战部署。

在战场对抗方面,无人与反无人作战呈现此消彼长、水涨船高的趋势。正在持续的乌克兰危机是当今世界最大规模,也是最先进和最现实的无人与反无人对抗。整体弱势的乌军与相对强大的俄军进行对垒的基本依托之一,就是进行无人机攻击,并能够反无人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将最新的反无人机电子战系统交付乌军,在实战中使用并得到检验。

战争本质和决定性因素并未改变

技术的发展成为战争的“整容术”,即技术更多地改变的是战争的外观,而不是内在的本质。不管智能技术如何发展,战场形态如何演变,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人是战争的决定性因素。这些对战争属性的基本论断不会被改变。

智能化战争仍然是政治的继续,是为了达成政治目标。同时,和其他时代的战争一样,它不是单独地达成政治目标,与经济、外交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共同达成政治目标。既然如此,这些要素之间互为依托、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的复杂关系就不会改变。俄乌冲突一开始,美国就率欧洲国家、北约盟国,甚至全球盟国,共同组成援乌集团。他们采取的行动包括武器支援、经济和金融制裁,即使是打得最激烈紧张的关口,双边、多边谈判也没有停止,隔空喊话、打打谈谈、谈谈打打成为常态。

智能化战争从空间领域上说,也没有改变。从美国推出网络中心战理论开始,就把作战域界定为包括陆海空天在内的物理域,包括网络、电磁空间在内的信息域,和包括人的心理、思维、认知空间在内的认知域。智能化技术使得认知战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展开,多种多样、异常活跃,但智能没有成为一个新的空间领域。它的存在、作用体现在渗透进入物理域、信息域、认知域等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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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TB3无人机首次试射IHA-122超声速导弹精准打击海上目标

与此同时,无论智能技术怎样发达,怎样应用于情报处理和辅助决策,永远不会改变战争是充满盖然性的领域这一论断,克劳塞维茨所说的“战争迷雾”也永远不会消除。甚至,智能技术可能会加大战争迷雾,甚至本身成为战争迷雾的一部分。因为智能技术既可用来廓清战争迷雾,也可用来制造战争迷雾。

只要战争充满盖然性,存在战争迷雾,人就永远是战争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廓清战争迷雾最可靠的手段和途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智能技术无论多么发达,至少迄今不具有真正的创新能力。克服战争不确定性的最有力武器,是人的智慧。

说智能技术迄今没有真正的创新能力,依据是什么?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将人工智能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推进了一大步。但是,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作用拔高,甚至绝对化,是不切实际的。客观地说,现有的所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本质上仍然仅是辅助工具,即它提供的,仅是资料、参考,而不是结论。

首先,现在所有的人工智能系统,它所具有的任何能力,都是研究人员赋予它的。而且,人类能够赋予人工智能系统的,仅是人类不仅具有,而且能够用人类已经掌握的工具、语言进行精确描述,变成数学公式、数据模型的那部分智能。例如,国际象棋、围棋,不仅规则明晰、严密,而且每一步的价值,以及下一步可能下在哪里,都可以预测和计算。然而,人类的军事智慧,很多并非科学,而是艺术,它的产生过程与原理,人类自身都没有认识清楚,更不可能赋予某个人工智能系统。

其次,人工智能与人类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它缺乏自主意志。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源动力来自哪里,至今仍有争议。弗洛伊德认为来自人体释放的激素,即所谓“力比多”。人类有自身的源动力,这没有争议。人工智能与人相比,最大的缺陷是它本身没有意志,也就没有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源动力。它本身并不会产生欲望,也就不知道自己要去干什么?现在的人工智能有自我学习的能力,但它的这种学习能力,包括学习的方法等,都来自人类赋予。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它只是人类的工具。

最后,人工智能缺乏真情实感和真正的创新能力。由于人工智能缺乏自主意志和“力比多”,因此,也不可能产生即时即地的爱憎好恶和其他情感,因此,那种鲜活、饱满的生命所具有的光彩、活力、精神,人工智能是无法具有的。即使是对事物进行分析、综合,也只能按照既定的公式、算法、程序设定展开,无法产生真正的创新思维。

军事指挥上的很多杰作,正是不按常规出牌所产生的。如抗战时期刘伯承元帅的七亘村二次设伏,正是《孙子兵法》中“战胜不复”的反用。解放战争粟裕大将敢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在孟良崮歼灭敌整编第74师,正是超出常规,也正好出于敌人的意料之外。

目前,智能化战争形态尚在演变,成熟的智能化战争尚未到来。然而,完全可以预计,即使战争形态完全实现智能化,人是战争的主导因素和决定性因素,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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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AS T12战术自主无人水面艇

为智能化战争制定规则是当务之急

核武器出现以来,鉴于其巨大的破坏力,国际社会共同确立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中导条约》《开放天空条约》等一系列开放签署、双边或多边核军控条约,才确保了核大战的灾难没有降临。智能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使得智能武器成为现实,不仅包括陆海空无人作战平台,还包括以云计算、大模型为依托的智能化系统,其危害甚于核武器。因此,必须为智能技术的军事应用制定规则,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由于智能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为其制定规则也客观上是一个探究的过程。经过国际社会的广泛讨论,逐渐在“负责、公平、可追踪、可靠、可控”等五大原则上获得共识。

“负责”原则主要含义是,人工智能是人的产物,人是能动的、具有个人价值观和情感好恶的责任主体。人工智能技术的决策者和开发专家,必然体现人的主体作用,他们理所当然地应该为自己的决定和作为造成的结果负责。以自动驾驶为例,美国已经出现多例自动驾驶系统导致的车祸。如果是由智能系统代替人来进行决策、采取行动,则应由提供驾驶系统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驾驶员做出决策、采取行动,则应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军用人工智能系统同样应该明确这样的责任区分,体现和遵循“负责”原则。在军事应用中,因为造成的后果可能具有毁灭性,因此,“负责”成为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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