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官守“未”团队

作者: 刘亚 陈伦双 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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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官守“未”团队在一起讨论案情。

重庆市检察官守“未”团队,发端于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之际,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组建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20余年来,重庆市三级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从1个扩展到45个,检察官从7人发展到500余人,其中7名共产党员检察官是青少年维权岗的优秀代表,组成了守“未”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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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精神传播者——梅玫

梅玫,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党的二十大代表。

她是“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发起人之一,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传承“莎姐”精神、开展普法宣传的作用。2004年,她和同事一起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多年来先后对486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帮扶。她带领本院检察人员开展法治宣讲500余场,在10多万名学生心里播撒法治种子。她推动大渡口区建立13个“莎姐”工作室、9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5个“莎姐”法治教育基地、4个“莎姐”观护基地。编排法治情景剧《冲动的惩罚》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富民兴渝贡献奖”等荣誉。

重庆市检察官守“未”团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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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机制拓新人——龚珊

龚珊,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重庆市检察业务专家。

她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指导办案和推动制度完善的作用。她指导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参与办理多起在全国、全市有重大影响力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她参与创建多项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保护机制,推动全市建立73个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数千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推动创设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和从业禁止制度,全覆盖查询在职及新招录教职工100余万人;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检警医“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带动全市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33个,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她坚持普法宣传15年,参与编写国内首部百科类未成年人保护普法书籍。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突出个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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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爱心妈妈——李非白

李非白,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4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她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困境儿童监护监督人的作用。她参与办理的三名孤儿监护困境支持指定监护人保护财产权利案,支持起诉为孤儿落实监护人、创设检察官和监护人共管账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利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她参与改编的微电影《孩子,你不孤单》荣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评选一等奖。她带动辖区检察机关搭建“企业型、学校型、社区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带动辖区检察机关开展困境儿童监护监督工作,引入并培育司法社工力量,为100余名困境儿童落实监护措施。曾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重庆市最美新时代政法英模”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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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孩子治愈师——吴波

吴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他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开展综合救助的作用。他扎根三峡库区14年,依法办理500多件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案,为受害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数百万元。他精准施救,结合未成年人切身需求将救助内容拓展至落户转学、社会救助、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他从案内到案外,帮助60余名留守儿童确定监护权,落实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政策。他对接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共同捐资助学,帮助数十名孩子完成学业,推动专门医疗机构为未成年人清洗文身减免相关费用。所办案件获评“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十大精品案例”“重庆市‘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开发的法治课程被评为重庆市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三等奖。曾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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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孩子引路人——孙文静

孙文静,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她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帮教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和健全社会支持体系的作用。她在办理600余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紧盯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重返社会的难题,组建“1名党员检察官+1名观护人员+1名专业司法社工+1名直系亲属”的帮教团队。开展“红岩魂·山城少年”帮教志愿服务,通过带领涉罪未成年人参观红岩旧址、开展长江骑行等活动,助其重返正道。她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型、社区型、企业型、劳动型等观护基地14个,形成“1+1+4+N”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1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顺利回归社会,7人考上高等院校,4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3人成功创业,2人获“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1人成为重庆山火救援志愿者。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重庆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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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导师——王莉

王莉,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开州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她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她在多年办案中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联合多部门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川渝首个“跨区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参与打造“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经重庆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升级打造,实现“一地创新、全市共享”。她以办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为切入点,开展“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课题调研,推动九部门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的办理留守儿童案件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机制。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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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共利益代言人——唐焕然

唐焕然,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考入军校后在新疆服役,2017年11月转业从事检察工作,现任重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他在“守”未团队中发挥着保护儿童公共利益和推动社会治理的作用。他参与办理多起在全国、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他与同事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成长”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解决上百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难题,促推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涉案经营主体、加强行业监管。他参与办理重庆首例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参与创建保障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他创新网络直播普法,开发的情景式系列普法课程在全市中小学校展播。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个人嘉奖6次,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获评重庆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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