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擦亮“长白山人参”品牌

作者: 刘鸿雁

吉林长白山脉是中国人参最早起源且唯一留存的产地,其人参迄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2009年,“长白山人参”商标注册成功;2022年,“敦化人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获核准注册。

敦化市地处长白山腹地,生态环境优渥,在人参产业发展上极具优势,“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当地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敦化市检察院积极履职,守护这一“金字招牌”。

2025年1月,敦化市检察院在敦化市经济开发区人参产业孵化园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站。依托该站,加强与各方沟通,围绕人参全产业链开展普法、风险预防及打击犯罪等工作。同时,联合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长白山人参”地理标识和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摸清全市142家人参相关企业及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并调查市面及网络平台上标注“长白山人参”产品的相关信息。

3月30日,敦化市检察院牵头召开“长白山人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构建“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治理”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被誉为“百草之王”的人参,肩负着振兴家乡的重任,寄托着敦化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未来,敦化市检察院将继续凝聚合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助力“长白山人参”品牌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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