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积极推进“三个管理”精细化
作者: 刘传龙 万根平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深入推进“三个管理”精细化,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优化业务管理机制。完善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通过案卡填录培训、办案部门日常检查、案管部门定期核查与专项核查等措施,确保业务数据准确无误,至今年4月底案管巡查员提醒承办人完善和修改案卡信息452次;坚持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管部门每月对各条线办案量进行统计,对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提示,检察长每周调度,现已实现监督无缺项。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优化案件分流机制,真正实现“简案快办”;规范案件受理流转机制,坚持“随机分案为主”,疑难复杂案件由入额院领导或业务骨干领办,推动“繁案精办”,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3件;在办案部门内或跨部门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专案专办”,至今年4月底办理的30件未成年人案件均由专业化办案组办理。
做实质量管理机制。法律文书严格执行部门主任、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制,共同把关案件质量;案件审结后要求承办人及时开展案件质量自我检查,之后在部门内部进行交叉检查,争议问题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决定;案件管理部门统筹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全覆盖评查,至今年4月底已对前三个月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全覆盖评查,共评查案件150多件;对前四个月办理的22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发现问题7个,要求办案部门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