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定期化趋势增加负债成本压力贷款定价下行需破局信贷供需矛盾
作者: 文颐2019年8月,央行启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LPR报价方式由原来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加点形成,并要求银行贷款定价锚定LPR。LPR改革打破了此前存在的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利率下降的趋势性变化,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
不过,受制于激烈的揽储竞争和定价机制落后,负债端存款利率较为刚性。在此背景下,2020年以来经济又面临多重压力,银行净息差持续下行。2025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已较2019年年末下降77个基点至1.43%。
净息差走势的四个阶段
复盘来看,2020年以来银行净息差走势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疫情冲击下的快速下行阶段(2020年)。
2020年,净息差快速下行主要归因于让利导向下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2020年,商业银行净息差年内下行10个基点至2.1%。各类银行净息差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分别下降8个基点、5个基点、9个基点、32个基点至2.05%、2.07%、2%、2.49%。
一方面,货币政策宽松力度加大,引导贷款利率下行。新冠疫情发生后,经济短期压力加大,央行在上半年高频实施降准降息。在降准方面,1月实施0.5个百分点的全面降准,3月和4月分别实施0.5-1个百分点的定向降准。在降息方面,引导MLF利率在2月、4月两次累计下调30个基点至2.95%,带动1年期LPR、5年期LPR分别下降30个基点、15个基点至3.85%、4.65%。LPR快速下调导致银行贷款端收益率快速压缩,2020年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41个基点至5.03%。
此外,6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明确要求“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其中最大的一部分是“利率下行实现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让利约9300亿元”。
另一方面,负债端成本则相对刚性。在疫情的影响下,经济不确定性增强,居民和企业避险情绪升温,存款定期化趋势加速,2020年定期及其他存款新增13.5万亿元,同比多增3.9万亿元,从而推高银行付息成本。
第二阶段:经济复苏和政策支撑的低位震荡阶段(2021年)。
2021年净息差低位震荡主要受益于经济复苏和负债端政策。商业银行净息差全年仅下行2个基点至2.08%,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分别变动-1个基点、6个基点、-9个基点、-16个基点至2.04%、2.13%、1.91%、2.33%,股份制银行甚至小幅反弹。
一方面,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前期疫情防控得当,2021年经济稳步复苏,GDP同比增长8.6%,剔除基数效应后两年平均增速为5.4%。而且,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LPR连续21个月维持不变,货币政策退出“应急式宽松”。2021年年末,新发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11个基点至5.19%。
另一方面,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优化使负债端迎来转机。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由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倍数形成改为加点确定,不同银行的加点上限也不同。原有的倍数定价方式会导致存款自律上限存在杠杆放大效应,长期限存款尤甚,改革后能压低上限,并引导存款短期化,进而缓解负债压力。
2021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9月新发生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21%,同比下降17个基点,较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优化前的5月下降28个基点。此外,2021年两次全面降准累计1个百分点也有效缓解银行负债成本压力。
第三阶段:多重压力下的加速下行阶段(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
2022年以来,净息差加速下行源于资产负债两端压力的持续加剧。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74%,较2021年累计下降33个基点,同比下降23个基点,为2020年以来最大降幅。
在资产端,宽松政策和供需失衡导致贷款利率下行压力加大。2022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年GDP增速降至3.1%。2023年一季度末,新发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2021年年末下降66个基点至4.53%。
一方面,稳增长指引下央行大幅降息。2022年1年期LPR、5年期LPR分别累计下调15个基点、35个基点至3.65%、4.3%,中长期贷款降息力度更大导致2023年一季度银行重定价明显承压。
另一方面,信贷供需失衡矛盾加剧。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期间,央行四次召开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核心主旨皆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2年,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1.36万亿元,远超2021年的3080亿元,但结构上居民贷款、一般性对公贷款、票据融资分别贡献同比增量的-300%、287%、107%。由此可见,源于经济内生动力的信贷需求仍然偏弱,信贷高增的政策驱动属性较强。
在负债端,存款定期化趋势显著加强增加负债成本压力。在疫情冲击和经济承压的背景下,收入增长放缓、消费和购房需求疲弱、资本市场表现欠佳等因素协同推升居民储蓄意愿。2022年,居民存款特别是居民定期存款异常高增,当年住户存款新增17.8万亿元,同比多增7.9万亿元,其中,定期及其他存款同比多增5.4万亿元。由于定期存款利率明显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定期化趋势加强显著提升银行负债成本压力。尽管2022年4月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存款利率参考10年期国债收益率和1年期LPR定价,仍难以对冲定期化带来的压力。
第四阶段:负债端发力后降幅收窄的边际企稳阶段(2023年二季度至2024年四季度)。
2023年至2024年年末,银行贷款定价下行的压力加大,但负债端缓解举措的力度也较大,净息差同比降幅逐渐收窄。2024年,商业银行净息差已较2023年一季度下降22个基点至1.52%。
一方面,政策引导和自发性压力并存,贷款定价下行较快。2023年二季度至2024年四季度,LPR五次下调,1年期LPR下调55个基点至3.1%,5年期LPR下调70个基点至3.6%。同时,两轮存量按揭利率下调显著降低存量信贷利率。2023年9月的下调仅覆盖存量首套房,引导超过23万亿元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平均下调73个基点。
2024年9月,存量房贷利率扩围批量下调,预计平均降幅为50个基点,同时央行完善了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加点幅度从此前的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改为允许协商适时变更。除此以外,在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大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消费贷价格战等过度竞争行为屡见不鲜,贷款定价自发性下行压力较大。
另一方面,多轮存款降息潮、自律整改等有效缓解负债端压力。2023年4月至今累计进行了五轮存款挂牌利率下调。以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为例,一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已经从2022年9月的1.65%降至2024年10月的1.1%。此外,自律机制也加大了对存款端无序竞争行为的整治,比如下调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自律上限、禁止手工补息、将同业活期纳入自律管理等。
多重因素导致净息差持续收窄
复盘来看,2019年LPR改革后净息差加速下行,既有经济环境和政策导向等外部原因,也与存贷利率定价机制差异有关。从定价机制来看,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差异导致息差天然具有收窄的压力。
近年来,中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快于存款利率。2019年LPR改革以来,贷款定价基本遵循“政策利率-LPR报价-贷款利率”的联动机制,目前政策利率已从1年期MLF利率转变为7天OMO利率。LPR作为优质企业贷款利率,同时扮演着贷款基准利率的角色,因为绝大部分贷款品种(除少部分依然选择固定利率的住房按揭贷款和消费贷之外)都挂钩了LPR。银行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也锚定了LPR,只要LPR调整,即可舞动整条贷款收益率曲线同步移动,这就使得LPR降息对贷款利率下行的引导效果非常明显。
但存款利率则不然,中国存款利率体系仍执行的是三层次框架:第一层次是存款基准利率。在央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谱系中,期限分别为活期、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3年期,利率分别为0.35%、1.1%、1.3%、1.5%、2.1%和2.75%,但并没有5年期基准利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存款基准利率于2015年10月24日后再无调整。
第二层次是挂牌利率和自律点差上限。所谓挂牌利率,是指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在自律机制约束下,以存款基准利率为锚进行适当加点形成的存款利率。挂牌利率的定价机制基本是按照国内银行业综合地位形成的“领导者定价模式”,不同类型银行挂牌利率基于同业可比原则略有不同,四大行挂牌利率完全一致,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较四大行更高。挂牌利率可近似理解为银行自身的“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在挂牌利率基础上进行加减点,幅度则取决于客户的溢价能力。
所谓自律点差上限,是按照自律机制要求存款执行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的最大幅度,即存款利率上限=存款基准利率+点差上限。根据2021年6月存款利率定价机制改革,四大行存款点差上限为50个基点,其他银行为75个基点,经过2022年4月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下调点差上限为10个基点,以及2023年4月中小银行的补调之后,点差上限分别降至40个基点和65个基点。
第三个层次是实际执行利率。银行内部建立了定价的分级授权审批机制,即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授权,可以在挂牌利率基础上按照自律机制上限框架对存款利率进行适当浮动。若客户议价能力较强、起存金额较大,则可能执行比挂牌利率更优惠的利率。基于市场竞争原则,由于各地区经济环境、竞争格局有所不同,同一银行的不同地区分行存款执行利 率也可能会有差异。个别时候,优质企业存款定价会触发超授权审批情况,此时执行“一事一议”的利率,但仍须符合自律机制要求。
上述三个层次体系反映出基准利率、挂牌利率、自律点差上限都是存款实际执行利率的“参考系”和“约束条件”,其中挂牌利率和自律点差上限所涉及的客群有所不同。挂牌利率下调更多影响缺乏议价能力的小额零售客户,在实际执行利率层面,一般按照挂牌利率存储。而对公客户起存金额较高,具有更强的议价权,一般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议价能力越强点差越高,最高为自律机制点差上限,即四大行40个基点,其他银行65个基点。
除了在定价锚、加减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存贷款利率定价在重定价节奏上也不匹配,贷款重定价节奏更快。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随定价基准(LPR)调整的时间间隔,可选择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除了固定利率贷款在存续期内会锁定利率,大多数挂钩LPR的贷款都选择一年作为重定价周期。
存款本身并不存在重定价,存款重定价多指存款到期续作。因具备随时支取的属性,活期存款可以理解为能随时重定价,但2025年4月末活期存款占比仅为20%。主要的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重定价周期即为对应存期。以2024年国有六大行数据为例,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期、1-5年期、5年期以上存款占定期存款比重分别为25.8%、35.4%、38.7%、0.1%,将久期设定为各期限区间中值,可得定期存款加权平均久期为1.42年,明显高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
因此,在利率下行周期,存款重定价速度慢于贷款,存款重定价相对黏滞,就容易出现贷款利率降得快、存款利率降不动的现象,从而加大息差压力。
总之,通过梳理存贷款的定价机制不难发现,由于定价机制的差异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不同步,贷款与存款定价之间,难以形成等比例的同向变动。无论央行降息与否,贷款收益率下行速度往往明显快于存款,进而导致银行息差存在天然的收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