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三叔 (外二篇)

作者: 娄渊礼

三叔,不知不觉中,您已走了两年!

您一定知道,出殡那天,看着您含笑的遗像,想着您生前的身影,我痛哭不止。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聚聚散散,笑笑哭哭。聚是暂时的,散是必然的。生命始于自己的哭,正于别人的哭。

离开坟地的路上,一位邻居劝我:“别哭坏了身子,有的儿女死了爹娘,也不像你哭叔这么痛!”三叔没了,我为啥哭得那么痛?简单回答,我敬佩您,又同情您:因多种美德而敬佩,又因不幸遭遇而同情。

您对我的好,我全记得。初三暑假时,您手把手教我把高粱秆破成薄薄的篾子,编织出白亮亮的凉席;上学时,您支持我学习,把一口精致的红木箱送给我;大学毕业后,您带我去地区、赴县城帮我联系工作单位,尽管未能如愿,可那份关切我切实感受到了。

您当过兵。您有硬朗的身板,倔强的秉性,乐观的心态。您曾对我讲,您差点儿参加了珍宝岛战役,第二梯队已经拉上去了,您属于第三梯队,枪栓擦得锂亮。那时真是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每逢过年,大队就会动用宣传队,擂着鼓敲着锣,一窝蜂地拥入爷爷奶奶家里慰问,有的在门口钉上“军属光荣”的牌子,有的到堂屋贴年画,有的抢起扫帚清扫院子,有的抢起水桶去打水…

您在军营摸爬滚打好几年,扔下枪管,又回家操起了锄头。论侍弄庄稼,您算不上行家,但是您算得上最投入的人,不管是时间、精力或是成本。同样的地亩,您的产量往往比别人高出一些;同样一车西瓜、一囤花生,您卖的钱总会比别人多出一二。这一点,谁说不服也不行。究其原因,还是您善于把握农时,懂得如何保护来之不易的果实,又天生一张伶俐的嘴巴。

钱攘在手里,您总是精打细算,把钱用到必要处、关键时,一块钱当作几块钱花。您不吸好烟,不喝好酒,不穿好衣裳,不买贵重物品。一件油绿军棉祅,您穿了一年又一年,补了一片又一片,直至褪成了白色,洗成了一摊“面筋”。开了源,节了流,久而久之,钱袋子便有了生机,不再瘪瘪的。在我的记忆里,您没怎么缺过钱,几乎没有借过账、贷过款。应该说,您是一个成功农民的典范。

可是,三叔,恕我直言,您又太过于节俭了,以至于别人有些看法。毕竟,社会上喜欢出手大方的人居多,该花不花,人家就会瞧不起,私下议论他小气、抠门儿。这一点您是清楚的。其实,您未必占了别人多少便宜,只是缺少施舍罢了。越是有钱,越容易招风引雨。指手画脚的人呢,着实让人烦心。当然,他们也不一定都说错了什么话,有时还心存善意。只能说,是社会环境变了。

不舍得吃喝穿戴,您攒下的血汗钱花到哪儿了?这一点我是知晓的,除了基本的生活用度及人来客往的花销,这些钱几乎全被用到几个学生身上。

您虽是农民,学问不大,却出奇地重视教育。起初,一弟两妹的学业并不怎么优异,但您没有灰心,总是把希望的风帆高高扯起。许多年,您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老往县城跑,去回中、奔睢中,叩教育局、访人事局,跑了多少趟,穿了多少风,纳了多少雨,连您自己都说不清楚。赶上饭时,您按按口袋,也舍不得买个烧饼、喊碗烩面。您的言行鼓舞着几个学生,他们都很争气,先后考取了理想的学校,找到了正式的工作。不能不说,这是您一生的得意之作。遍观全村,像您这样把三个子女全部带上成功之路的,算是凤毛麟角。

随着子女相继成家立业,您和婶子就像勤劳的蜜蜂一样飞南去东,忙活着照看花朵般的孩子。忙碌着,也就幸福着。

不料,心脏病在暗地里悄悄酝酿。家人一再劝您住院治疗,可您怕花钱,一直扛着,迁就着,直到病魔呈发酵之势…

广州的某家医院是您一睡不醒的地方,也是家人梦碎的地方。整整一天的手术,一直渗血不止。您被转到重症监护室抢救后,家人无法接近,煎熬多日。谁料想,当救命钱还在像杨叶一样抛撒的时候,鲜活的生命早已远去了…

三叔,我为您守灵两日,算是对您最大的孝敬。入殓时,妹夫把几样小物件恭恭敬敬地放到您的身边,其中有一瓶半斤装的“随王府”酒。十多年前,我送给您一箱“随王府”,谈不上什么好酒,您却一直不舍得喝。看来,我以后上坟应该给您送上“舍得”酒。

奥运迷

“奥运迷”,我的绰号,意思是爱看奥运会比赛,着了迷。这绰号不是别人送的,而是我私下给自己起的。你说怪不怪?

又逢四年一度的体育盛事一巴黎奥运会。尽管没有条件去法国埃菲尔铁塔附近现场观看,电视、手机我总可以看吧。在运动会大半月时间里,我依然是熬夜,依然是憔悴,谁也劝不住。农村抱窝的母鸡也许就是这个状态吧。

“最近忙啥啦?”前天下班时,一位多日不见的同事问我。

我理直气壮地回答:“忙啥,忙工作啊,工作之余观看奥运会比赛。”

“看比赛,你?”他惊异地上下打量起我来,似乎觉得我是一个陌生人。

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应付道:“是的,天天看。你不也看吗?”

“我才不看这呢,争来争去,没啥意思!”他说着,一拐弯,混杂在人流中。

我也曾主动问过几个同事,会不会观看奥运会比赛?有青年,有壮年,他们好像商量过一样,都表示不感兴趣我有些失望。放在以前,奥运会很受大学生及各界人士追捧。中国队拿多少金牌,排第几位,谁打破世界纪录了,那是众人久谈不衰的话题。无数体坛名将,如许海峰、郎平、王军霞、刘翔、林丹…都是国人心目中的大英雄。文化品位、奋斗精神、爱国情操,全都体现在对奥运会的注目中。现在,众人却漠然置之。我无奈地发问:“到底怎么了?”

那么,他们的业余生活怎样呢?我想,大概率地逃不出一个答案:玩手机。是的,社会进入疯狂的手机时代,人一旦离开了手机,简直不能活。

当然,我没有与爱好打球的几个同事交流,他们的眼光一定紧町着奥运会,而且比较专业。毕竟人各有志,爱好有别,热爱体育者也大有人在。

其实,我不擅长体育。我没有毅力,更缺少悟性,打球、运拳、下棋、跳绳,做啥啥不行。但是,我关注体育:览体育新闻,观体育比赛,尤其中国的优势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体操、跳水、举重、射击,还有女排、女足、女篮等。每遇重大比赛,特别是奥运会,我都倾情投入,好像这些比赛的胜负与我有什么关系。这种荒诞离奇的习惯,应算作我学生时代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吧,从高中至大学的那些年,我几乎天天去报栏仰着头看体育新闻,有时为了一场比赛,跑好远去看人家的电视。比如,女排决赛、乒乓球决赛,那是在本地无法花钱买到的盛宴。我还多次自费订阅过《中国体育报》呢。遍观同学同事、亲戚朋友,均无人步我后尘。由此可以窥见一斑。

有时我也搞不清楚,几十年如一日地关注体育,到底为了啥?自己是不是“体育爱好者”,算不算“球迷”?不讲怎么定性,也不论别人如何褒贬,我就是我,对体育不懈地关注,乐此不疲地关注,而且是一个“奥运迷”。

这不,巴黎奥运会一来,我就全力以赴了,一个人把门一关,不分昼夜地享受比赛。看奥运会,就像过年,有佳肴,有快乐。每年除夕,与家人热热闹闹喝酒、吃饺子,再看春晚,这是一年最惬意的事情。一场重要的奥运会比赛,胜似一场春晚,潮起潮涌,悬念迭起。看着选手们激烈角逐,觉得心里踏实、愉悦,有说不出的满足感,一切烦恼和忧愁都被抛到九霄云外。看到妙处,我还会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或满上一杯酩馏酒,切几片猪头肉,慢慢地品。

由于连续熬夜,右眼皮发痒,经不起几挠几揉,就肿了。它受不了,想罢工。可我不管,依旧我行我素,该怎么还是怎么。

美,在不时地闪现。健美的肌肉、矫健的身影、优美的弧线,力度、速度、高度,一组组的瞬间之美凝成了永恒的记忆。初识网球选手郑钦文,被她精湛的技艺所折服。她宛如一只崭露头角的梅花鹿,灵动地奔跑跳跃,连续过关闯隘。她的皮肤,黝黑黝黑的,却掩饰不住健康的美、优雅的美、阳光的美。

看比赛,不只看热闹,还要看门道。运动员在角逐名次的过程中,展示的是一种情怀,锻造的是一种精神。来自河南商丘的姑娘李倩,一袭红服,一双铁拳,依靠超人的实力、顽强的品质,在拳击女子75公斤级决赛中英姿讽爽,首获奥运冠军。十年磨剑,一朝问鼎,成功的背后一定付出了超人的艰辛。当裁判员举起了她的左手时,她激动得哭了,入迷的我也陪着她哭了。

雪之魅

去冬今春,连降几场瑞雪,着实让人过了一番“雪瘾”。

某夜,忽听手机叮的一声,视之,原来是卢同学发来微信:“那雪正下得紧!”

道不清多少年了,只要一下雪,这位同学准会提示我—“那雪正下得紧!”这本是《水浒传》中的佳句,却被爱雪之人反复吟咏。卢同学除了提示下雪,显然还有言外之意:下雪天,喝酒天。如果我不在外地,两人定会凑在一块儿喝几两。当年豹子头林冲用花枪挑起空葫芦奔向酒馆,喊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烧酒,这样才对得起漫天遍野的大雪。

我扔下手机,从床上跃起,冲到阳台向外探望,果见灯光下鹅毛一般的雪花匆匆斜飞,不自觉喊道:“好雪,好雪!”我是雪的“粉丝”,一下雪便来了精神。又是一个难眠之夜。

雪是雨水的升华,是理性的物化。这一上苍派来的文明使者,善于表演,精于幻化,从来不让人失望:有时像盐粒,酣畅淋漓;有时像梨花,随风飘荡;有时像羊毛,若隐若现。雪花的形状多呈六角形,又变化无穷,据说竟达两万种之多!

外秀而内刚,是雪的特性。你看,“雪”字的组成,不就是能压倒大山的雨吗?能够长期居住地球之巅珠穆朗玛峰的,恐怕只有雪了。它虽天生神力,却与世无争,不惜被千人踏万人跨,甘当久旱的甘霖、寒冬的被褥、治病的郎中、欢娱的平台。于是,“雪神”自古为人们所崇拜,农民更是把雪奉为神明,更是有着“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的谚语。

人们有雪相伴,或心旷神怡,或胸怀坦荡,或履险不惊,或坚毅果敢,仿佛做什么事情都增加了成算。人们喜欢雪,正如喜欢月亮、喜欢花朵,因为雪同月亮、花朵一样的圣洁,一样的美妙。说白了,雪是一种景致、一种氛围,也是一种资源、一种赏赐。

赏着雪,猛然产生了近乎滑稽的认识:雪与酒的关系。两者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然而它们成了一对密友,雪盼酒,酒思雪,一旦偶遇,断然妙趣横生。

记得那年侄女出嫁,花车远去时,天空纷纷扬扬下起一场大雪,整个乡村一派银白。几位邻居凑到街上的火堆旁,边烤火边赏雪。一盘粗壮的树根伏在地上,树根的下面燃着几块碎木,上端是电锯削出的像地图一样的平面。树根不紧不慢地燃,直至燃成了一架黑黑的木炭。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云天雾地,漫无目的地闲侃着。

忽然,二大爷来了什么灵感,吱的一声遁入家门。二大爷年轻时在粮店工作,已退休多年。说他是邻居,但我们接触并不多。片刻,他攘着一壶酒过来,放到树根上烫,说是亲戚酿的酒—酩馏。酒壶是粗瓷的,像老农民的手,壶盖上还趴着一只小酒盅。酒壶与酒盅同样的笨拙,同样的猩红色,又红中泛绿。这套老物件是几十年前农村普遍使用的,后来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您咋还有这种古董,二大爷?”我的一句问话打开了二大爷的话匣子。

“哈哈,我就喜欢老物件,特别是酒具。我没有什么爱好,趁着身体还硬朗,动不动就喝几盅。这酒壶跟我大半辈子了,酒盅原来是成套的,现在只剩几只了。酩馏酒度数低,易挥发,平时要在小口坛子里存放。天热的时候,酩馏酒不需要加温,最好直接喝;冬天,要用老式的酒壶来盛,放在柴火上烫,烫好了再取老式的酒盅,趁热喝。如今,科技发达了,消费档次提高了,什么金属杯、玻璃杯、塑料杯、纸质杯,五花八门,但用这一群杯子喝酒,没味。”二大爷说着时,酒壶已冒出热气,散发一股淡淡的香味。

二大爷拎着酒壶,倒了小半盅,呷一下:“嗯,正好,不能太热。”他仰脖喝起,接着给我满上一盅,足有一两多。“来,尝尝咱们老家的酒吧,虽然普普通通,算不上好酒,却是真材实料酿造的,喝了对身体好。”我双手接过来,看那酒有点儿浑浊、微黄,应该是采取传统工艺用玉米酿造的。一搭嘴,热乎乎的,软绵绵的,略有辣味,淡香中透着一丝甜。我几小口将一盅酒饮下,顿觉肚里像熨了一般舒坦,浑身暖融融的。我不禁打了个隔儿,香味弥漫二大爷喝了一盅,仰头看看飞雪,脸上绽开笑容:“哇,遇到雪天喝酩馏酒,最妙…”

其实,雪的“人缘”极好,它不仅与酒是好友,还与茶、书、棋、琴、剑等都是好友,都有讲不完的精彩故事。也难怪,天下爱雪的人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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