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面(短篇小说)
作者: 江岚下了高速公路,玛莎放慢车速,进入Greenfield小镇的中心街区。记忆里的五六条纵横街道,依旧整洁,依旧安静。银匠麦克家族的首饰作坊、韩裔大嫂李英姬的美甲店、通用银行、杰西上尉的海鲜餐馆、星巴克咖啡馆、梅利母女的二手货物交易店……都还是老样子。整整十三年的光阴,在这个波士顿北郊的富裕小镇上,几乎看不到明显痕迹。
顺着樱花环绕的小湖,到加油站的路口左转,上一个小斜坡,进入一片住宅区。路径是熟悉的,午后阳光下的景色以及一栋栋房屋也是熟悉的,只是不知都还是曾经熟悉的旧主人吗?
玛莎驶进32号的车道,熄火,下车,踏上通向大门的小径。
红砖铺就的小径两边,她亲手种下的樱草、迷迭香和两棵日本枫长大了许多,在春风中蓬勃茁壮。玛莎站在门口,盯着“32”号那个黑底金字的门牌,依稀又感觉到左手食指尖一阵剧痛,是当年钉这个门牌,铁锤一偏,砸出来的。那一天,她和汤马斯·李登记结婚,正式成为这栋房子的女主人。
玛莎下意识地抬起左手,看了看。食指上的瘀青早已痊愈,这只手上没了当年的婚戒,也没了当年的细致光滑。玛莎扯了一下嘴角,有些失神。她带着女儿梅西离开这里,留下儿子肯特时,并非毫不迟疑,毫不留恋。可汤马斯执意迎娶新欢,再多留恋,现实也根本不允许她迟疑。
她没料到整整十三年过去,还会接到汤马斯的亲笔信,恳求她回来。她读到那封信的第一反应是不屑,顺手扔到一边。女儿梅西在她身后嗫嚅:爹地的时日不多了……玛莎仍然不屑。那男人生病也好,要交代后事也罢,自然有人料理,与她何干?……去见他最后一面,妈咪,你还是在乎他的,梅西继续说,否则,这么多年——
这么多年!玛莎猛抬头,瞪视着面前那一双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灰蓝色眼睛,低吼:“你知道就好!这么多年,是我把你养大的!”
梅西骤然住口,不敢再坚持。然而,父亲毕竟是父亲。父母的婚姻关系可以解除,她与父亲的血缘关系却无法斩断。她和哥哥肯特商量,决定回去守在汤马斯身边。她自己向学校请假,买一张机票到纽约与肯特会合,两人一起开车返回了Greenfield。
昨夜,兄妹二人打电话给玛莎,再次恳求她回来。他们说,汤马斯一时清醒一时昏睡,清醒的时候反复念叨,要坚持等到玛莎回来。“妈咪,求求你!”梅西的央求带着哭腔,“看在我和哥哥的分上!”
好吧,看在孩子们的份上,玛莎深吸一口气,再次抬起手,摁响了门铃。门开处,迎面站着的是梅西,不是预想中的陌生“李太太”,玛莎紧绷的肩头稍稍一松,走进门去。
门厅的半边墙上,原来的风景油画换成了一个木雕十字架,足足有半人高,十分醒目。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头颅半垂,双臂平伸,全身每个钉孔都流着血,脸上却有一种奇特的,挣扎在酷刑痛苦中的安详。
玛莎顿住了,觉得突兀。在她的记忆里,汤马斯喜欢收集各种汽车模型,迷恋高尔夫,闲时看着电视里的烹饪节目依样画葫芦,给他们母子做一顿饭。但他从不去教堂。
肯特迎出来,母子三人进到客厅,落座在沙发上。沙发还是原来的沙发,玛莎突然有些晕眩,感觉时空错乱,似乎她一直就这样坐在这张沙发上,从未离开过,只是孩子们都长大了。
“他刚吃了药,睡着了。”肯特指了指楼上。
玛莎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整个人还是怔忡。当年他们计划婚礼,玛莎本想去镇上的教堂举办,汤马斯不同意,反问她:你相信处女能生出孩子?你相信人死了能复活?你相信一个人的血能洗净世上所有人古往今来的罪?玛莎虽不算是个虔诚的信徒,但毕竟在基督教家庭长大,她顺口给出标准答案:《圣经》上是这样说的啊,耶稣是神,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维逻辑去理解。汤马斯耸耸肩,嘻嘻一笑:可我是人啊,只会用人的逻辑去思维!
他们的婚礼后来选在一家宴会中心举办,证婚人是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不是牧师。
她总是顺从他,很少与他争辩,因为争不过,也因为总觉得他是对的。汤马斯头脑灵活,心气也高,对自己想要什么、要做什么都目标明确,干脆果决地付诸行动。就是他身上这种无所畏惧,强势的男性气场,让她爱上他,一心依靠他的吧——哪里会料到当他决定抛弃她,也同样干脆果决。
泪水慢慢涌进玛莎的眼眶,梅西递上一张纸巾,依偎过来,搂住她的肩膀:“妈咪,你不要再生气。爹地……其实……他并没有另娶别的女人。”
什么?!玛莎这一惊非同小可,坐正身子四下打量,这才发现室内的一切都没有变化,完全看不到有另一个女主人的任何痕迹。然而——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坚持离婚?!
不用她再追问,肯特已接上话头:“那年,你带着梅西离开以后,爹地把我送进了寄宿学校,他自己去念神学院,皈依天主教。从神学院毕业,他就成了汤马斯·李神父。”
“你们!”玛莎狠狠地盯着这兄妹俩,“早就知道了!为什么瞒着我?!有什么必要瞒着我?!”
肯特垂下头去,不敢正视玛莎:“那时妹妹还小……她也是这次回来才知道的。爹地不许我说。他说我们是家里的男子汉,要懂得保护你们。”
保护?把好好的一个家拆散,叫保护?玛莎既震惊且愤怒,一双眼珠子瞪得滚圆,从沙发上直跳起来。兄妹俩见状赶紧扑过去,梅西抚拍着她的后背,一下一下:“妈咪妈咪,不生气,都过去了。”
过去了?说得轻巧!玛莎在孩子们的怀抱中挣扎,低吼:“他毁了我的一辈子!说过去就能过去?怎么过去?”重重喘口气,她咬牙切齿地质问:“不管他打算做什么,好好说清楚不行吗?要当神父?去当好了啊,为什么骗我?有什么必要搞到这个地步!”
“妈咪!不管他曾经怎样伤害过你,如今他已经快要死了!”肯特稍微提高了嗓音,语气强硬,整个儿是汤马斯的翻版。
一句话让玛莎浑身一僵,目光从两个孩子脸上依次扫过,恍然意识到,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这两兄妹所承受的痛苦和困惑绝不比她少,而他们是她的孩子!不是摧毁这个家的罪魁祸首。玛莎攥紧拳头,把自己的理智用力拉回来,挺直脊梁,重新坐回沙发上,强迫自己冷静。
看看已到晚餐时间,虽然都没有胃口,玛莎还是吩咐肯特叫了外卖。母子三人草草填饱肚子,护士下楼来说,汤马斯醒了。
尽管自认为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玛莎还是被主卧室里的情景刺激到了。各种仪器和空气里弥漫的消毒水味道,已经把这间卧室变成了临终关怀医院的病房。护士给汤马斯梳洗过,他半坐着,倚靠床头,看着玛莎一步一步走近,含笑招呼:“嗨,玛莎,好久不见!”
他穿着浅蓝色病号服,外面披一件羊毛外套。两鬓斑白,脸上添了不少岁月的痕迹。脸色苍白青灰,双颊上却泛上两团兴奋的潮红,目光灼灼,整个人看上去并不衰颓。
玛莎的胸口堵着一大团乱麻,随着呼吸,缠绕五脏六腑。不只是紧绷,不只是疼痛或酸涩或恼怒或伤感,只是乱七八糟。她沉默地在他床边坐下,沉默地拉起他搁在被褥上的手,旋即被这只手的嶙峋瘦骨以及冰凉的触感更严重地惊到。满腔乱麻瞬间化作眼泪滑落,猝不及防。
汤马斯抬起另一只手,擦拭玛莎脸上的泪痕:“不要为我流泪,玛莎,不值得。”随后用眼神示意站在门边的两个孩子:“来来来,我的时间不多,都坐过来,好好听我说。”接着不等他们母子回应,汤马斯迫切地,自顾自地开了头——
1965年,我出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渔村。自古以来,渔村的男丁都要出外讨生活,从前下南洋,后来下西洋。有的在外面赚了大钱,回家乡买地建楼房,比如我大伯父;有的一走再无音讯,比如我父亲。母亲带着我和妹妹,靠着伯父家不时接济,日子虽然艰难,也凑合着过了下来,我和妹妹也能去上学。
我妹妹很聪明,读书成绩好,我就不行了。十六岁那年,我上高一,期末考试的试卷带回家,满纸红色叉叉把母亲气得浑身发抖。她顺手操起屋角的晾衣杆就打,一边打一边哭,骂我不争气。打得我满屋子乱窜,吃痛不过,抱头跑出了家门。我心里很羞愧,也很害怕,更不知所措,一直跑到离村子挺远的海边礁石丛里,躲起来。亚热带的海边,冬季到了半夜还是有点冷。我在礁石间呆不住,又不敢回家,只好溜上了停在海边的一艘大渔船。我知道这种大船的底舱通常都只有货物,没有人,于是钻了进去。那里面果然全是大货箱,上面盖着大块大块的油布,满舱的茶叶香气。
我扯下一块油布裹住身体,蜷缩在那些货箱的缝隙当中,身体不冷了,心里更乱。想父亲是不是已经不在人世?如果不是,他为什么杳无音讯?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挣到钱,养活母亲和妹妹……越想越迷糊,翻来覆去,天蒙蒙亮,我却睡着了。
等我醒来,这艘船已经航行在茫茫大海上,我就这样离开了家乡。
他叙述的语气、方式和使用妥帖的词句,都表明这是一次经过长期思量斟酌的讲述。两个孩子注视着他们的父亲,神情专注而懵懂;而同样注视着汤马斯的玛莎,却陷入一种近乎难堪的巨大困惑。在她的认知里,这个曾经与她同床共枕的男人出生于1968年,在洛杉矶的韩国城长大;1992年,洛杉矶发生大规模种族敌对暴乱,他的父母家人尽数被害,他则因当时已在Greenfield经营修车店,幸免于难,成了孤儿。可他刚才明明说他是华人,不是韩裔,还有家人在中国老家,连年龄也不对了。这男人究竟是谁?他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玛莎的耳朵嗡嗡响,心中惊涛拍岸,一张脸在床头的昏黄光线下,半明半暗,线条僵硬。
汤马斯是了解玛莎的,读着她眼睛里的情绪,微微一笑:“玛莎,我很爱你,这是真的。不论接下来你还将听到些什么,都一定要记住,我爱你,从未改变过。”
小镇中心的湖边小公园里,有一个小小的木制“书籍交换塔”。Greenfield是一片不追问背景,不讲究学历,只要有点钱,凭勤奋就可以耕作的土地,给了他莫大的勇气和干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的收成来得又多又快又好。尽管还很年轻,但他已经被烈火烤焦过,被海水淹没过,命运挥舞皮鞭,把他抽老实了,敛起了野性。收获越多,约束也就越多,给他养成了几分雅气贵气,有了读书的习惯,有了读书人的样子。那时他几乎每个周末都到湖边去,放书、换书。
1994年那个早春的下午,他刚将一本才读完的小说放进去,犹豫着要换出哪一本,抬头便看见她从盛开的樱花树下经过。轻寒的微风中,她步态轻盈。披散的一头栗色头发扬起,米色短风衣敞开的衣角扬起,她明媚的青春也扬起,将他的心脏一下子狠狠揪住,只觉得整个世界都悬浮到半空,飘飘忽忽起来。
一见钟情,她是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唉!感情是有重量的。俗话说,百步无轻担,负重而行肯定走不远,何况像他这样肩头心头都卸不下重担的人。他本不配拥有任何世俗的感情,不配拥有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生活。汤马斯苦笑,喝一口肯特递过来的水,继续他的讲述——
我上的那条船,不仅载着货物,载得更多的是人,偷渡的男人。那是一条人蛇的船。在海上航行了四个多月以后,我们接近了美国的萨瓦纳港。眼看就能上岸,发动机却突然出了故障,船搁浅了。经过一百多天与世隔绝的日子,经过反反复复晕船的折磨,船上所有人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临崩溃的边缘。有人再也无法忍受,纵身跳进海里,拼命向岸上游。几个人开了头,更多的人跟上,船上的两百多号人纷纷往海里跳。可和海浪的肉身搏击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何况我们的体力都被艰苦的旅途消耗得差不多了。即便萨瓦纳港的海上警察及时救援,仍然有五十几个人葬身大海。
这么一来,一次普通的偷渡事件演变成恶性案件,蛇头安排的接应程序被完全打乱,侥幸活着上岸的人全部被拘押。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整船偷渡客集体送进监狱。我和其他九个未成年人,被关在内华达州的少年管教所。如果将来某天你们有机会去到那个地方,或许还能查到我当时登记的资料:李振才,中国福建人,1965年3月17日出生。这是最原始、最真实的我。
在少管所里,每个星期都有社区的志愿者来教我们学英文,有不同教派的牧师来布道,还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给我们做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员是个单身的中年女人,名叫Emily Conrad。她和牧师不同,和其他志愿者也不同,因为她有正当职业,有固定收入,更因为她主动提出可以领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