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杨文斌 马静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全面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威胁,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旨在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标准;不合格产品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in China

YANG Wenbin, MA Jing

(Yuyang District Market Sampling and Quick Inspection Service Center, Yulin 7190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e demand for food consumption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and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strengthen food safety in an all-round way. In recent years, frequent food safety incidents not only pose a threat to consumers’ health, but also bring adverse effects on th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ntire society. Therefore,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system to ensure food quality and safety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 to be solved.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in China,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optimization measures, aiming at effectively improving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and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Key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sampl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nonconforming product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议题,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与生活质量。然而,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果,而且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因此,深入剖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于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状及成效

1.1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状

近年来,我国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守护好人们“舌尖上的安全”。①抽检规模与频次。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逐年增加抽检批次。例如,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69 478批次,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②抽检范围与种类。抽检范围广泛,覆盖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市场等。抽检种类多样,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多个品类。③抽检技术与标准。抽检过程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1]。

1.2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成效

①食品合格率稳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例如,2023年全国食品抽检样品合格率为97.27%,较2022年有所提升,表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②问题食品得到及时处置。通过监督抽检,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食品,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风险。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③加强重点品类监管。针对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重点食品品类,如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确保这些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2]。例如,2024年第一季度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85%,虽然仍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产品,但较往年有所下降,显示出监管成效逐步显现。④加强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2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

2.1 抽检覆盖面不足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面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①抽检对象集中在大规模生产企业和知名品牌,导致中小型企业和地方小作坊被忽视。这一现象使得许多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4]。例如,某些地方小作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卫生差、原材料来源不明等问题,但由于抽检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消费者的健康面临威胁。②抽检的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侧重于一些大众消费品,如肉类、乳制品和饮料等,而对其他类别的食品如调味品、干果等关注不足。不均衡的抽检使得某些食品类别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应有的重视。③许多地方的抽检工作仅限于定期检查,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

2.2 抽检标准与不合格率要求不一致

在不同的抽检项目中,针对同一类食品的抽检标准和不合格率要求存在差异,影响了抽检的规范性和公正性。①针对同一种食品,一些地区依据地方标准进行抽检,一些地区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抽检,使得消费者在不同地区购买相同的食品时,其安全性和质量的保障水平无法得到一致的评估。②不合格率要求的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部分产品在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标准较为严格,而在实际消费中这些产品的安全风险并不高[5]。例如,某些食品的微生物限量标准设置过于苛刻,导致即使是微量超标也被判断为不合格,影响了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营。

2.3 不合格食品处罚标准过严

现行的有关不合格食品的处罚标准过于严苛,导致这些处罚标准难以落实,进而影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效性。①过于严苛的处罚措施,使得企业在面对抽检时产生畏惧心理。许多生产企业由于担心因一次抽检而被处以重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消极应对措施,甚至在产品质量管理上出现短视行为。这种情况在一些小型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因其资源有限,面对高额罚款的严苛处罚,企业选择隐瞒或不配合抽检[6]。②处罚标准不够灵活,缺乏针对性。例如,不同类型的食品在生产工艺、保质期和安全风险上存在差异。对所有不合格食品实施一刀切的处罚标准,未能考虑行业特性和食品的具体情况,使得某些企业因轻微不合格而受到重罚,严重打击其积极性与创新能力。

2.4 抽检结果处理不合理

当前,抽检结果的处理流程常常存在信息传递不畅、反馈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不明确等问题。①抽检结果的反馈机制亟待完善。许多地方在抽检工作完成后未能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生产企业或相关部门,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进行整改,不仅延误问题的解决,还让不合格产品继续流入市场,增加食品安全隐患。例如,某些地区在抽检发现食品添加剂超标后,未能第一时间通知生产企业,导致企业在后续生产中仍使用同样的原材料,最终影响消费者的健康。②抽检结果的处理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在一些情况下,抽检机构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不一致,甚至出现因地方保护主义而对同类产品采取不同的处罚标准。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问题的改进对策

3.1 扩大抽检覆盖面

针对抽检对象集中在大规模生产企业和知名品牌的问题,除继续对大规模生产企业和知名品牌进行抽检外,还应将抽检范围扩大到中小规模企业和新兴品牌,确保抽检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有助于发现更多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促进整个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历史抽检记录等,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对高风险企业增加抽检频次、加大抽检力度,对低风险企业适当减少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效率。针对抽检产品种类相对单一的问题,在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检力度的同时,逐步增加抽检的产品种类。特别是对于新出现的食品种类和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应及时纳入抽检范围。同时,根据市场变化、消费者需求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抽检计划,确保抽检结果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实际情况。针对抽检频率不足的问题,在现有抽检频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抽检次数。特别是对于高风险产品和高风险区域,应增加抽检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在保持对城市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的同时,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抽检力度。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问题相对突出,因此需要严格加强监管。此外,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因此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扩大抽检的覆盖面,提高抽检效率。

3.2 统一抽检标准与不合格率要求

当前,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的抽检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抽检结果的可比性和权威性受到影响。针对抽检标准不统一问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权威技术机构和专家,全面梳理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地方性规范,制定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标准,确保统一标准中涵盖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包括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添加剂使用等,并明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等细节。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在制定和实施抽检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减少标准间的冲突和矛盾。另外,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定期对抽检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加强对地方标准制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地方标准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针对不合格率要求设定不合理的问题,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科学设定不同类别食品的不合格率要求。例如,对于高风险食品,应设定更为严格的不合格率要求。在确定不合格率要求时,应充分考虑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避免设定过高或过低的不合格率要求。同时,定期对不合格率要求进行评估,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不合格率要求。将不合格率要求的调整过程公开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3 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处罚标准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存在的处罚标准过于严苛问题,需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不同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处罚力度。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等较为温和的处罚措施;对于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则应依法严惩。在制定处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避免采用“一刀切”式的处罚方式。对于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采取约谈的方式,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采取约谈这一方式,既能够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又能够避免过于严苛的处罚对企业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