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探究

作者: 梁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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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饮水安全是“一安全、三保障、两不愁”指标之一,却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难以发挥工程预期效果。基于此,本文简要阐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意义,以广西玉林市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例,对现存的多方参管协同不佳、管理队伍建设不力、工程商业化不彻底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的策略,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Abstract: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is one of the indicators of “one safety, three guarantees, and two no worries”, but there is a problem of focusing on construction and neglecting management, 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results of the project.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briefly explain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s. Taking the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 in Rong county, Yulin city, Guangxi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poor coordination among multiple parties, poor management team construction, and incomplete commercialization of the project, and proposes strategies to improve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level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workers.

Keywords: rural area; drinking water safety engineering; operation management

农业农村问题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饮水安全则是重中之重。为保证村民能够获得足量、洁净的生活饮用水,各地积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数量持续增加,获得了良好成绩。农民聚集地多采取集中式供水,经济欠发达、地处偏远区域则是分散式供水,有效提高了农村供水能力。但是,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问题突出,存在“有人建、无人管”的情况,无法充分发挥工程作用。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做好运行管理,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推进乡村治理,从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意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是地方政府、供水单位、用水户为保证建成饮水安全工程稳定运转,从水源地取水至终端用水进行全过程管理的行为。我国水利部门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等,要求建立“三个责任”体系,保证工程有人管,对确保社会效益、供水安全稳定意义重大[1]。对现有饮水工程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输配水管网、工程水源、给水设备污染,影响饮水水质;水费收缴不齐,缺乏工程运维费用;私拉乱接水管,用水人数超过设计人数,水量供应不足。此种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有利于开展净水处理、减少水质不达标率,增强农村抗旱能力,解决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安全[2]。此外,饮水工程可为热水器、洗衣机等对水压要求高的家用电器供水,有效拉动内需,减少人力运水成本的同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解放农村劳力。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运行情况

以广西玉林市容县为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容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东经110°15′~110°53′、北纬22°27′~23°07′,县域2 257.39 km2,常住人口66.72万人,下辖15个镇。容县境内最大干流是绣江,贯穿县境中部,最大支流为北部泗罗江、南部杨梅江,整体流域超过20 km2的河流50余条,总河道长度871.7 km,河网密度0.3 km·km-2。境内整体水源充沛,容易出现春季干旱、秋季洪涝情况,年降雨量1 500~1 600 mm。受水源及地形地势影响,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因地制宜配置水资源,建立饮水安全工程。容县供水工程建设情况见表1[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分4种类型:①邻近乡镇农村集中供水,延伸城镇自来水管工程;②地形复杂难以集中供水地区,建设单位造价低、零星小型集中供水工程;③人口居住极为分散地区,兴建联户分散供水工程;④距离乡镇较远,水源充足、人口聚集地区,结合规划需求建设跨镇供水工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宁冲水库、杨梅河马桂滩电站大坝等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2.2 管理问题

2.2.1 多方参管协同不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民众、地方政府、供水单位(含水利管理所、自来水公司、供水站)均参与工程运行管理。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管理机构、经费落实及人员配置等工作,容县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小组,由水利局牵头,组织卫健委、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分工管理。但是,现有管理过程中,未能明确净水管理标准、制定标准化管理流程等,导致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行业监管配合乏力,仅以水利局组织负责,发改委、环保局共同管理意识不足,如发改委核定供水站上报水价不符合实际;卫健委未能组织检测水质问题;环保局未能宣传监督水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政策等[4]。供水单位方面,用水户普遍缺乏参与管理的意愿,对入户设施、入户管网缺乏维护意识,管理行为多从个体利益出发,难以发挥共同管理效果。

2.2.2 管理队伍建设不力

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管理队伍人员包括村组巡管员、供水站人员、供水单位及分散供水管理人员,公开向社会招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队伍专业性调查结果见图1。对管理队伍专业性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仅13.40%的人员专业性强,66.03%的人员专业性不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①未能培养人员管理意识,仅从技术层面讲解供水流程,加上人员缺乏饮水安全管理专业背景,对管理流程、办法、指标体系不熟悉,欠缺动手操作能力;②培训教育不及时,考虑农村村干部换届、劳力外出,频繁更换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培训,对管网维护、水源保护了解不足。

2.2.3 工程商业化不彻底

容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的是解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满足居民用水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以农民为服务对象,不以盈利为主,具备社会公益性特征。但是,容县部分农村缺乏有偿服务认知,水商品意识薄弱,缴纳水费意愿不足,原因在于以往当地居民多饮用湖泊河流水,或联户打井、单户打井,无须支付经济报酬[5]。容县地质构造复杂,局部水质总硬度超标,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由供水单位净化消毒处理水质,付出劳动,需要用水户缴纳水费。当地居民缴纳水费意愿不足,影响了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效果。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有效策略

3.1 协同管理

3.1.1 明确主体责任

政府作为工程管理的宏观指导者,执政能力提升可加大资金支持与宣传力度,将政府执政能力作用于关键宣传回路(R),能够增加村民参管、购水意愿;用于供水单位回路,提供资金支持,则能够减少用水成本,见图2。可见,政府是保证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应负责管控大局,发挥宏观管控作用,制定饮水安全规划、优惠政策及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饮水项目类别,明确项目廉洁机制与管理主题。

政府各部门作为工程管理职能部门,需按照行政资源与任务分工,落实行政保护任务,发挥调节作用,增强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能力[6]。水务局负责选择饮水安全工程地址、技术咨询、行政监测;环境部门负责污染防治、保护水源;卫生部门负责复核工程水质;财政部门负责建立专项管理基金。发改委、物价局、供电局等部门,应按照自身职责协同规划,承担饮水安全工程公共服务责任。

供水单位应承担管理职责,保证饮水工程能够提供正常水资源,满足村民用水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标准。供水站需要日常检查、维护供水设施,定期采集水样送检、收取水费、抄表等;公布国家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饮水知识,提高村民素质。用水协会需要组织用水户,使其参与水源保护、设备维护,反映合理诉求,禁止擅自终止、拆除供水设施。

3.1.2 协同管理机制

建立工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部门汇总饮水安全工程现状、问题、建议等,推动工程持续运行。为落实联席会议,容县需根据工程情况,设置定期会议的议题,组织各方参管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准确记录与会内容,结合《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评定管理绩效。对于未能有效履职的单位或人员,扣减绩效奖金。建立用水户与政府监督制度,实现监督机制分村级、乡镇级、县级落实[7]。其中,村级建立“多合一”公益岗位,组织交通、水利、林业等巡管员,实施工程巡检,保证监督机构层级分明;乡镇层面,组织派出所、水利、农业等人员开展执法,监督工程管理,避免重复监管或无权监管;县级层面由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县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执法力量,联合监督执法。用水户内部优化监督,采取自主协商方式,确保用水户准确认识用水活动,排除机会主义、“搭便车”等行为。

此外,针对分散供水、集中供水工程,制订标准化运行管理流程。集中供水管理包括取水管理、水源管理、运营管理、输配水管理等,将基本工程信息提供至环保部门,确定水源保护范围,设定保护警戒标志,制定水源保护方案、巡查规定等。定期开展旧证更换、年度审查,做好设施维护、净化消毒等工作,建立管网档案。分散供水标准化管理需要确定水源保护责任人,规范末梢水质标准,做好供水设施巡查维护等,制订相应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要求。

3.2 建设队伍

3.2.1 配置管理人才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需招聘专业人才,提高整体管理队伍能力,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方能准确描述管网运行问题,开展净水处理,维护取水设备等。因此,容县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财政负担岗位,引进专业水利技术人员,优化人才选拔,选择3名连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自由挑选岗位,激励巡管员积极学习,学深悟透,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同时,引进信息管理方法,按照规范管理要求,建设供水信息系统,于供水总站设置控制室,乡镇供水站设置采集端,在线监测节点水压、流量、水质等,上传水源信息,对比地方、国家标准,实现管理信息化、规模化。

3.2.2 优化人员培训

对于管理人员,需采取多种技术培训方式,组织巡管员外出学习管理模式、经验等,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将学习音视频发送至用水户,使其按照流程运行管理,配合开展网络培训,学习管理规定。根据学习资料、培训内容,组织实践竞赛、知识竞赛等,选择优秀人才作为管理专家,引导其到乡镇、村级讲解管理经验,传授管理知识。

3.3 工程商业化

3.3.1 宣传水商品意识

农村用户普遍缺少水商品意识,因此乡镇、县级政府应利用专题报告、专题记录等方式,增强用水户水商品、饮水安全意识,鼓励其缴纳水费,为工程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强化宣传饮水安全技术指标,重点讲解水源净化、消毒等指标要求,引导用户选择处理后的水源。公布容县水质检测报告,宣传长期饮用总硬度、矿化度超标的水会影响身体健康;夏季雨量充沛,泥沙冲击容易滋生细菌,影响饮水安全。宣传有偿用水,组织巡管员宣传供水管理法律条例,使用户明确水费收取符合国家规定,树立“水=商品”意识,使农村用户自觉为公共饮水服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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