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 黄红霞

摘 要: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肉类食品在居民饮食结构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肉类食品安全更是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本研究通过分析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现状,提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检测设备和技术应用不足、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较为复杂、监管主体间协同不足等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加强监管资源配置和监管技术创新、扩大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协同性等监管对策,旨在提高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

关键词:肉类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监管对策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HUANG Hongxia

(Dongming County Market Authority, Heze 2745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residents’ quality of life, meat products have occupied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position in residents’ dietary structure, and meat food safety has become a hot topic of public concern.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proposes that there are problems in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uch as insufficient detection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application, complex supervision objects and supervision contents, and insufficient coordination among supervision subjects. It also proposes targeted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supervis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expanding the scope of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of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ubjects, aiming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Keywords: mea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problems;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

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是公众饮食健康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肉类作为人类饮食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对于调节身体新陈代谢、补充能量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肉类产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变化趋势。肉类作为食品生产制造业的重要原材料,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现阶段,我国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各类抗生素、生长激素、添加剂在禽畜养殖和肉类食物生产中的违规使用,对肉类食品市场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各类低质量肉制品流转进入消费市场,严重扰乱了肉类食品市场的正常运行。国家高度重视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在养殖、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基于此,本文通过梳理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旨在降低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概率,保障肉类食品质量安全。

1 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致力于建设从“养殖场”到“餐桌”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调整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逐步落实肉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化改革。肉类食品包括禽畜养殖的鲜肉、副食品以及以此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肉类制品。因此,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包括禽畜养殖、生产制造、流通销售、消费餐饮等不同环节,由对应监管部门负责,各部门不断加强联动协作,确保肉类食品各环节的安全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肉类食品消费在我国国民食品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肉类食品消费总量持续增长。我国居民肉类消费逐渐由数量向质量转变,追求更加健康绿色安全的肉类食品,城乡居民对肉类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升高。然而,现阶段我国肉类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僵尸肉”“瘦肉精”等问题严重打击了消费者对肉类食品的消费信心[1]。由此可见,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仍需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

2 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检测设备和技术应用不足

随着肉类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肉类食品安全检测需要,检测能力和检测技术有待进一步加强。①检测设备应用较为落后。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难以通过肉眼发现,需要专业化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测。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存在检测设备老旧、笨重等情况,检测设备使用率较低,检测结果不够精确,严重影响了肉类食品安全的检测效率和监管质量。②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乡镇等基层地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数量较少,基层肉类食品销售多为规模较小的摊贩,流通性较强,监管难度和监管范围较大,给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造成更多风险和挑战。③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由于缺乏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新型检测技术和监管手段难以在日常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中得到有效应用。

2.2 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较为复杂

现阶段我国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内容众多,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较为复杂。①肉类食品经营者缺乏安全责任意识。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涉及对市场流通食品的监管,还涉及对禽畜养殖源头的安全管理,养殖禽畜的健康直接关系到肉类食品的安全性。部门养殖厂家为追求利润,使得品质低劣的肉类食品流入消费市场,严重影响了肉类食品市场的正常运行[2]。②部分肉类食品经营者未能完全纳入监管范围。在农村乡镇等基层地区,生鲜肉类、副食等食品销售者仍然存在小作坊、小摊位等经营模式,销售经营情况未能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规范管理;经营者未能建立相应的进销货管理制度,对于肉类食品采购源头难以追溯,在面临食品安全事件时难以及时探寻问题源头。此外,部分肉类食品经营者店内规模较小,食品生产和制作环境未能达到相应的卫生安全标准,缺乏相应的杀菌消毒设备,无形中提高了肉类食品安全风险。

2.3 监管主体间协同不足

肉类食品监管主体包括农业农村部门、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监管主体间协同不足主要体现在监管工作衔接和信息数据分享方面。①各监管主体间工作难以实现有效衔接。肉类食品生产、运输、消费等环节较为烦琐,在出现肉类食品安全事件时,无法准确判断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环节和实际情况。各环节由对应的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间工作制度、监管机制、执法手段、监管标准均存在不同差异,肉类食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难以做到及时有效的工作衔接[3]。②监管资源数据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肉类食品各监管主体在监管设备和监管资源等方面较为相似,但相应监管系统、监管平台等数据信息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直接进行信息资源共享,导致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出现重复工作,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监管资源浪费[4]。

3 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3.1 加强监管资源配置和监管技术创新

为提高肉类食品的安全监管质量,应当从监管资源和监管技术方面进行优化创新。①完善监管设备等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配置相应的快检室、样品粉碎机、温湿度计等特殊检验检测设施和设备,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此外,肉类食品安全监管面临诸多现场监管情况,各监管部门应当配置高质量智能移动快速检测设备,在面临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开展现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提高现场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②充实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监管部门应当组建专业人才监管队伍,提升基层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定期对各监管执法人员和食品安全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肉类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工作能力。③提升肉类食品安全风险识别水平。为实时把控肉类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肉类食品安全质量风险管控信息系统。通过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将监测数据导入系统模型对潜在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整改。

3.2 扩大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现阶段我国肉类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监管盲区,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监管部门应当持续提高肉类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主体应当深入扩大肉类食品安全的监管范围,从禽畜养殖源头、肉类生产加工、肉类食品流通运输、销售餐饮等各环节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①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肉类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配置专业食品安全检测员和监管员,以日、周、月为周期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督促监管人员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解决肉类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员职责不明确、风险防范不严格、安全事件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解决能力。②对于部分肉类食品销售摊贩、副食店等小规模流动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日常筛选监督中排查个体经营登记情况,对于未进行工商登记、未获取食品相关经营许可的商贩,应当主动登记姓名、联系电话、身份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相关信息,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登记,将其纳入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当中。此外,对于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店内卫生监督,完善原料采购信息台账追溯机制,督促经营者完善杀菌消毒等设备的应用规范。

3.3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协同性

各监管主体应当加强协同合作,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监管[5]。①实现各监管环节有效联动。各监管主体对肉类食品安全的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有所不同,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存在较大差异。政府应当牵头设立肉类食品专项监管组织,负责对接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各监管主体,定期开展联合会议,对不同监管环节的肉类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对接,实现各项检验检测数据和监管风险数据共享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监管资源浪费,提高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②发挥行业协会、媒体、消费者等多元社会监督力量。肉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离不开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行业协会应当弥补政府监管缺位,督促肉类食品经营企业合规合法经营,促进肉类食品行业的良性循环发展;新闻媒体力量应当客观全面地报道肉类食品安全相关事件,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肉类食品安全资讯;消费者应当加强对肉类食品安全的了解,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面临肉类食品安全事件时,主动举报至市场监管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 结语

肉类食品安全与公众身体健康紧密相连,应当不断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前,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检测设备和技术应用不足、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较为复杂、监管主体间协同不足等问题,应通过加强监管资源配置和监管技术创新、扩大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协同性等对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杨竞.食品安全执法中的监管模式研究进展[J].食品科学,2024,45(18):361-366.

[2]郑博士,刘猛,程金新.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机制的优化与创新[J].食品工程,2024(2):80-83.

[3]张艳,邓阳,胡昱清,等.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的组态路径及监管优化分析[J].河南科学,2023,41(1):123-128.

[4]马金灿,牛相涛,薛晓晶,等.肉类食品掺假问题的分析研究[J].中国食品安全,2023(1):109-114.

[5]文雯,曾晓房,冼燕萍,等.肉类休闲食品品质提升与安全控制研究进展[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3,14(16):12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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