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3年食品抽检情况分析及抽样工作建议
作者: 应晓春摘 要:食品安全抽检关乎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效果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2023年三明市食品抽检情况,探讨了食品抽检的重要性和存在的一些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三明市;食品安全;抽样;结果分析
Analysis of Food Sampling in Sanming City in 2023 and Suggestions for Sampling Work
YING Xiaochun
(Sanming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 Sanming 365000, China)
Abstract: Food safety sampling is related to public health and consumer rights, and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suring food safety, maintaining market order, and improving regulatory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and challenges of food sampling based on the food sampling situation in Sanming city in 2023,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Sanming city; food safety; sampling; result analysis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以下简称食品抽检)在整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影响消费者健康与食品安全,可正向促进食品从业者合规生产,同时还能通过为食品安全预警提供数据支撑,提升行政部门的监管效率[1]。此外,公开、透明的食品抽检机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社会信任度,助力文明社会、和谐中国的建设。因此,如何更加合理、科学、高效地运行食品抽检制度,尤其是落实好抽样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通过对三明市食品抽样运行现状及2023年该地区市县两级(不包括省级及国家级)食品抽检数据进行简单的梳理分析,以期对全市乃至全国食品抽检工作提供参考。
1 三明市食品抽检工作运行现状
三明市行政区现划为两区一市八县,2023年全年市本级和县级食品抽检(含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分别由10家检测机构实施完成,其中隶属行政监管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3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7家,抽检队伍的专业性有得到保障。三明市全年共完成11 670批次食品抽检工作,按2022年全市常住人口245.50万人计算[2],每千人食品抽检数量为4.75批次,高于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
4批次/千人的规定[3]。全年不合格产品检出371批次,合格率为96.82%,低于98%的总体目标(其中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6.13%,略低于97%的目标),表明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全市食品抽检工作体系和制度总体稳健科学,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
2 三明市食品抽检工作分析
2.1 抽样队伍专业人员不足
食品抽检工作中,抽样人员是直接联系食品生产经营对象和检验机构的纽带,是抽检工作科学性、代表性、严谨性的首要保证。2023年,三明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委托承检机构实施食品抽样工作,承检机构在人力成本或者是人员编制等因素限制下,尤其是在抽检任务量并不完全随时间维度平均分配的情况下,出现人员不足、顾此失彼的情况。抽样任务繁重时期,承检机构存在抽调检验人员或非建档备案人员协助抽样的情况,违背抽检分离原则[4],也增加了无效抽检的风险,为后续监管部门的核查处置工作带来隐患。
2.2 抽检工作的问题导向性不足
食品抽检工作应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为行政部门监管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重点抽检领域和部分食品类别并未得到更高频率的覆盖。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4]。市场监管部门在制订监督抽检计划时也有向此类食品侧重,但实施抽样具体工作过程中往往受一些主观或是客观因素影响,导致计划需要临时调整。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为例,这类产品一般经营网点较少,单价较高,食品抽样人员在抽样时会根据样品购置费的论证定价进行参考抽样,加之这类产品一般为母婴店、药店、专卖店等食品种类比较单一的抽样场所,承检机构出于抽样成本控制,抽样人员出于抽样效率考虑,自然会无形中减少此类样品的抽查批次,进而导致一部分本应重点监管的类别或是场所抽检率较低。以2023年抽检数据为例,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一部分特殊剂型食品确实极少经营外,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的抽检率均较低,在0.16%~0.46%,甚至出现保健食品全年未抽检的情况。正是此类因素的存在,削减了抽检工作的问题导向性作用,如何规避以上影响将是今后抽检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2.3 抽样工作方式有待完善
自2019年初,全市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系统)以来,该系统经各级、各领域使用人员的不断完善,历经多次迭代,目前已经集成了计划制定、部署、下达、检验、核查处置等环节,涵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全流程,使以往繁杂的食品抽检工作运行得更加高效、科学。在启用智慧系统前,抽样工作往往采用纸质手写方式,导致错误无法及时更正、数据难于统计;抽检信息的传递一般借助单位局域网,检验机构内部各部门间经常存在流转延时、沟通低效等情况;各检验机构间缺少及时的数据沟通、共享途径,重复抽检率高,导致食品安全监管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出现浪费现象。这些缺陷在智慧系统应用后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新系统也存在局限性,在一些非正常使用环境如应急抽检、街边餐饮摊贩抽检等情形下,智慧系统不如传统抽样方式灵活高效。
2.4 样品流通管理不严
抽检样品是食品抽检工作的关键要素,样品的正确处理对抽检结果乃至后续监管政策的制定影响极大,因此如何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地流转、储运被抽检样品极为重要。样品被抽检后要经过取封样、储运、交接(至收样部门)、存储、分样、交接(至检验部门)、再分样、(制样)、检验等过程,其中运输环节环境多变,不可控因素较多,是抽检工作链上的一个重要风险点。在实际抽检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冷冻食品、乳制品中的低温乳、禽畜类农产品等,这类样品要求在温湿度可控的环境下储运,但是出于成本考虑或受样品运输条件限制,在运输环节有时无法全程或者大批量满足相应的要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对样品的质量产生不可控影响[5] 。以2023年数据为例,冷藏和冷冻食品的抽检比例分别占到了13.18%和3.39%,而负责2023年
三明市县两级食品抽检工作的检验单位中,有一家深圳的检验检测机构,距离三明市最远,其样品的陆运距离超600 km,如何正确、有效地储运交接此类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待检样品,使其能够准确反映出样品的质量,也是实施抽检单位需要努力提升的一个方向。
2.5 抽样工作不均衡
2.5.1 抽检类别不全面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食品抽检种类一共分为33个大类,94个小类。虽然种类分布较多,品类也足够细化,且在实施具体抽检任务时,国家、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负责相应级别的任务,但无法对各食品类别进行分组分区域地抽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抽检任务的重复。同时,同一垂直监管链上各部门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建设情况计划任务时侧重的抽样类型、抽样场所和抽样食品种类会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这也导致了抽检重复性的进一步扩大。
以2023年三明市的数据为例,农产品抽检率在多数区县均较高,其中三元区和明溪县的农产品抽检量分别占相应区域全年食品抽检量的46.08%和52.03%,其区域内其余食品类别的抽检覆盖率降低,例如三元区的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以及明溪县的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食堂、蛋制品、冷冻饮品等抽检率均接近或为0%。而在食用农产品之外,工业加工食品中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的抽检也较为集中,个别区县的某些品种抽检率也不尽合理,如建宁县乳制品抽检量占全县全年食品抽检的49.23%;大田县调味品抽检比占全县全年食品抽检的10.23%;泰宁县的糖果制品抽检量占全县全年食品抽检的7.49%。
2.5.2 抽检场所比例不合理
重复抽检不仅表现在食品抽检类别上,在抽检对象上也较为明显。如2023年三明市在流通餐饮环节抽检的9 764批次(扣除生产环节抽检)食品中,商超的抽检比例高达52.53%,其不合格率为1.99%,而批发市场、小吃餐饮店这类不合格率较高的场所(均高于10%),抽检率反而更低,分别占比1.32%和15.16%。原因既有商超场所较批发市场数量更多,也有商超等场所在实施抽检工作中的便利性更高等,这些因素也需要在监管及政策层面得到更多考虑。
2.5.3 抽检时间有待优化
在不考虑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间的基础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应该尽量在全年内平均布置,这样才能更合理科学地体现出食品安全的现状,尤其是食用农产品等与季节相关性较强的食品类别。2023年三明全市85.8%的食品抽样量集中在5—11月,其中8月高达19.91%,反而临近春节的1—2月食品抽检频率较少。这与各级部门工作阶段性有关,年底一般是统计全年工作绩效的阶段,抽检单位也会在这之前尽量多地完成抽检任务,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食品安全抽检的意义。
3 三明市食品抽检工作的建议
3.1 建立高质量的抽样队伍
检验检测机构或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人员数量与抽样任务动态平衡的队伍建设制度。相应的单位在下发任务或是建立委托关系前需对抽检单位的抽样人员数量、专业性进行说明及考核。实施抽样工作的单位需要对抽样人员进行专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抽样技术规范,以及部门内部的工作准则。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和案例分析,提高抽样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操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问题发现能力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激励抽样人员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定期对抽样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凭证上岗。为保证抽检分离能够得到严格落实,可利用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对抽样人员部分信息进行公示,让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到此环节中,减少人情、利益等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确保样品及最终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
3.2 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抽样
监管单位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任务制定时,可以结合区域内近期食品领域消费者投诉高频点、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风险点以及热点事件等对某些食品类别或经营场所有所侧重。抽样单位可以根据任务建立食品抽检风险分级目录,根据食品的种类、生产工艺、储存条件、消费人群等因素对食品类别及其细化的检验项目进行评估。同时检验单位需定期对检验结果组织分析,形成说明或是报告,提交监管部门,为改进抽样工作和加强监管提供依据。
3.3 优化抽样工作方式
对于未携带办公设备的临时性、突发性食品安全抽检,以及在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偏僻农村集市等进行抽检,可以采用传统的抽检方式,即手写记录方式将抽样信息固定后对样品进行抽样,待具备办公条件时再将抽检信息流转到智慧系统,让传统抽样方式作为现行智慧系统的一个有效补充,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得到更全面的覆盖。
3.4 加强样品流通管理
为确保食品抽检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在抽样环节除了需统一配备符合要求的抽样工具和容器,还必须要保证有符合条件的运输和储存环境。抽样单位应根据样品属性、数量等选择专业的运输设备,如冷链车、车载冰箱、具有自动存储功能的温湿度监控设备等,而且需要建立规范的样品储运交接制度,在储运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甚至是光照等环境条件,如还可以结合条形码、二维码等方式,对样品进行标识追踪和记录,提高样品的可追溯性。在实际抽样中常遇到大抽样的样品,其体积大、质量重,且批次多,抽样单位可以考虑与专业的运输机构合作,通过以租代买的方式在降低抽样费用的同时也使样品得到更专业的流转交接。同时可以考虑在抽样当地对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前处理并制样,提高运输和储存的便利性、缩短样品的储运时间,而负责样品前处理制样工作的实施单位可以是当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也可以是检验机构设立的符合规范的驻地实验室等。为了防止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还需对抽样工具、储运设备、监控仪器等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及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对于没有建立相应操作和维护规范的机构,监管部门及委托单位可以通过投标协议等方式督促其规范相应的流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