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解析

作者: 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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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食品标签标识成为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的重要依据。本文通过预包装食品相关标准、文件,分析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选购商品的具体方法及国内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为健全食品安全体系、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食品安全

Analysis of Common Problems with Prepackaged

Food Labeling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 food safety awareness, food labeling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basis for consumers to choose and purchase goods. This article analyzes specific methods of selecting goods through prepackaged food label identification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domestic prepackaged food labeling based on relevant standards and documents on prepackaged foods. It provide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the food safety system an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Keywords: prepackaged food; labeling; supervisory management; food safety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品安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备受关注的话题。面对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断提升,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一直在加大监管力度,为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食品标签是展示食品类型、成分、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等内容的重要手段。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越详细,人们就可通过食品标签获得更详细、准确的食品相关信息。食品标签在食品产业中发挥着多重作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选购指导,促进销售,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同时也是商家介绍商品的重要媒介[1]。

1 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选购商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预包装食品的身份证,是消费者了解食品、选购食品的重要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应标注食品名称,规格,配料表,等级,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贮存条件等重要信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如果是进口商品,还要标有国内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原产国信息等。

1.1 根据商品名称选购商品

食品名称是消费者对食品整体特征属性认知的开始,是食品标签中最核心的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标签标示要能够清晰、准确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2]。例如:某“酸角汁饮料”,“酸角汁”字号、颜色与真实属性“饮料”字体应相同;某压片糖果,在商品的主展示面只标注了“清爽喉片”,应使用同样字号、颜色标注“压片糖果”,使消费者了解其产品真实属性。

1.2 根据商品配料成分选购商品

1.2.1 配料表信息查看技巧

在选购商品时,如果同一类商品价格差异很大,消费者就需要查看标签的配料表。根据配料表的标注规则,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原料按照用量递减规则依次展示,用量小于2%的配料可不分先后顺序排列。因此,在配料表中排名越靠前,添加的量就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食品的真实构成。例如:某广式香肠,配料表为鸡肉、饮用水、淀粉≤10%,食用盐、食品添加剂[复配增稠剂(卡拉胶、氯化钾、黄原胶、食用葡萄糖)、D-异抗坏血酸钠、亚硝酸钠]、食品用香精、胶原蛋白肠衣。从上述标签配料表信息看,香肠的主要原料是鸡肉,因为它在第一位显示,以此类推按照加入量递减的顺序排列。另外,该产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为复合配料,复合配料的各种配料在括号内也是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1.2.2 关注配料表是否存在不合理添加原料

部分食品配料中可能存在不合理添加原料,以酱油为例,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实施后,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生产酱油。因此,酱油的标签上不应出现“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名称,如果产品配料出现该原料就不能标识为“酱油”。

1.3 根据营养成分表选购食品

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能够帮助消费者直观掌握所选商品中的各类营养物质具体含量与占比[3]。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许多营养成分含量需要强制性标示,主要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等,还可能增加饱和脂肪(酸)、糖、维生素A及钙等。其中要注意的是预包装食品中的能量与营养成分的含量需要在食品标签中进行明确标示,具体的标示方法会根据食品的类型以每百克、每百毫升或者具体数值清晰展示[4]。如果用“份”标示,也要给出每份的具体标准,一般会根据产品类型和特点进行标注。

消费者可以通过营养成分表中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了解预包装食品的真实营养信息和特性说明,结合自身需要选购适合自己的食品。例如,如果需要控制体重,可以选择能量较低、脂肪含量较低的食品;如果需要增加蛋白质摄入,可以选择蛋白质含量较高的食品。根据营养成分表列出每种营养成分的参考摄入量,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每种营养成分的适宜摄入量,从而更好地控制自己的饮食,选择符合消费者特殊需求和健康状况需求的食品。

1.4 根据产品质量等级选购商品

产品质量等级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同一类产品在质量上的差异。通过等级划分,消费者可以直观了解到不同产品之间的质量优劣,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以选购酱油为例,在酱油的产品标签标识中应标注“氨基酸态氮”的含量,根据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将酱油划分为4个等级,氨基酸态氮≥0.80 g/100 mL为特级;氨基酸态氮≥0.70 g/100 mL为一级;氨基酸态氮≥0.55 g/100 mL为二级;氨基酸态氮≥0.40 g/100 mL为三级,这个指标越高,说明酱油越鲜,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等级和品质[5]。

2 存在的问题

2.1 产品名称不能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

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中的产品名称要清楚、醒目、准确、专业,让购买人员能够通过产品名称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但部分商品标签容易出现让消费者误解或是混淆的产品名称。例如,某品名是“玛咖片”,其真实属性为压片糖果。为了使消费者能准确地认知产品真实属性,规范标签在设计制作时应使用同一或相近字号和颜色同时标注“玛咖片”和“压片糖果”。

2.2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模糊食品相关属性

部分商品厂家可能用五颜六色的包装或用改变图形、字号或字体颜色的方式模糊食品属性。例如,某调制乳制品标签主展示面标识“牛奶”用特号字标识,该产品的真实属性“全脂调制乳”标识字体却很小,模糊食品属性,没有仔细观察的消费者可能就会以为是牛奶而做出购买行为。还有一种就是通过包装袋上图片的明暗标识,误导消费者。例如,某一膨化食品,标签主展示面中间偏上位置以黑色较大字体标示“麻辣鱼卷”,以白色较小字体标示“味”;标签左下方以白色较小字体标示“油炸型膨化食品”,字号大小和颜色都不一致,无法体现该产品的真实属性,容易误导消费者。

2.3 配料表未按照标准标注

2.3.1 食品添加剂名称未按国标名称标识

市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都应该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配料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信息,其中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通用名称。例如某开心果的配料表为开心果、食用盐、白砂糖、谷胺酸钠。其中,谷氨酸钠错误标示为谷胺酸钠,书写不规范,应标注为谷氨酸钠。某泡打粉的配料表中书写小苏打,标注不规范,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名称应为碳酸氢钠。此外,阿斯巴甜在人体胃肠道酶作用下可分解为苯丙氨酸、天冬氨酸和甲醇,为避免给苯丙酮尿症病人带来较大的隐患,标准规定正确的标注应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6]。

2.3.2 复合配料表未按国家标准要求正确标示原始配料

复合配料也是食品生产中比较常见的配料,其是由不同种类配料混合制成,配料种类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准确标注,通常会根据添加量决定是否需要标示原始配料,若超过食品总量的1/4,需标注,反之则无须标注。例如,某复合调味料,配料为酿造酱油、水、蚝油,酿造酱油在配料表的首位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重25%,这就需要标示原始配料,而配料中的蚝油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重25%,无须标示原始配料;当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不论添加量,均需标示原始配料,例如,某奶糖中的“食用糯米纸”,不论添加量多少,均需标示原始配料。

2.4 营养成分表标注不统一

营养成分表是让消费者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比例的重要信息渠道。如果能量值或营养成分的含量标准不统一,增加消费者选购难度。图1中列出了3个不同厂家同一类型的调味品营养标签标识。商品A蛋白质含量为0.3 g/12 g、商品B蛋白质含量为0.4 g/15 g、商品C蛋白质含量为0.8 g/15 g,为了更直观地比较这些商品的蛋白质含量,需要计算每100 g商品中的蛋白质含量,经计算其蛋白质含量依次为商品A 2.5 g/100 g,商品B 2.6 g/100 g,商品C 5.3 g/100 g。通过比较这些蛋白质含量,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就3个商品而言,商品C的蛋白质含量最高;商品B的蛋白质含量略高于商品A,但两者相差不大[7]。

通过3个调味品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标识的数据看,同一产品类型不同的生产者在标签的营养成分表中用不同的占比方式标示,可能导致消费者不容易理解和比较不同产品之间的营养成分,增加选购难度。食品标签标识有的简单直观,有的复杂难辨,这就要求消费者耐心选购,提高自身辨识能力。同时也希望企业从消费者购买需求角度出发,提供简单易辨别的标签标识,从而提升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和品质的信任度。

2.5 未按标准要求正确标识产品等级

对一些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中存在明确具体规定的食品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要求的质量等级来设置食品标签,例如,大米的等级有一级、二级、三级,而有的商品却标注等级为“B级”“优等”;花生油等级为“一级”,而产品标签上却标示“一级品”,上述标示均是不规范的。

3 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体系建立的意见和建议

3.1 加强食品标签的普及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随着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呈多元化趋势,应采用网络新媒体技术和社区健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预包装产品标识信息和营养成分信息的认知,构建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体系,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健康权,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明确、简洁、快速的指引。

3.2 优化服务流程,促进良好竞争环境

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企业诚信意识,规范企业公平合法经营行为,改善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促进良好竞争环境,维护市场公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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