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
作者: 李斌,殷苑铭,张丽摘 要:江都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本文阐述了江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客观分析目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促进监管工作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对策;江都区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in Jiangdu District, Yangzhou City
LI Bin1, YIN Yuanming1, ZHANG Li2
(1.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mprehensive Service Center of Jiangdu District, Yangzhou 321012, China; 2.Animal Husbandry and Aquatic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 of Jiangdu District, Yangzhou 321012, China)
Abstract: Jiangdu district takes the national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county as the general starting point, closely around the main line of agricultural green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dhere to the working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leading, department linkage, enterprise main body, market operation”, in-depth implementation of “grid + precision supervision”.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status quo of supervision of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Jiangdu district, objective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supervision work,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upervision work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Keywords: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ervis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Jiangdu district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及社会稳定和谐,更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1]。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走质量兴农道路[2]。基层农业监管部门使命强、责任重,必须扛起监管责任,抓紧抓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能力,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1 江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江都区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90 533.3 hm2、总产量为65.66万t;江都区也是上海等外市蔬菜供应基地,西瓜、葡萄、梨、西蓝花等特色蔬果产业已成规模;生猪年出栏达
35万头,水产面积稳定在6 666.7 hm2。近年来,江都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总抓手,牢抓农畜水产品生产各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1.1 组织健全,队伍完善,责任明确
1.1.1 组织监管体系已形成
江都区自2018年创成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监管体系逐渐升级完善,已经形成由区长亲自抓、各部门单位分工协作的良性机制,区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执法职责。江都区13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组织架构清晰完善,其中五星级乡镇监管机构1个、四星级
4个、三星级8个;配备监(协)管员330名,其中镇级监管员50名,村级协管员280名(每村一名),确保基层日常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1.1.2 监管责任层层压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区高质量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中权重逐步增加,压实各级监管责任。推动落实“三定一考核”基层网格化监管模式,给监(协)管员定监管对象、监管任务,最终以年终绩效进行考核,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日常工作、标准化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奖补,促进各镇监管体系、能力水平的提升。江都区以各乡镇为载体共划分了13个乡镇监管网格,形成了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各村(社区)内监管对象的监管网格图,深入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
1.1.3 经费保障到位
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将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法监管)一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监管工作需要。2020年和2021年监管经费分别为503.3万元、507.7万元。高标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场所已建成投用,面积达960 m2,配有相关先进检测设备。
1.2 强化执法监管,坚守农产品安全底线
1.2.1 加大监测检测力度
近3年,江都区共开展部省市区四级监测3 630批次,完成千人1.62批次检测任务,抽检对象包括农畜水规模生产主体及种养殖散户,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2022年屠宰环节监督抽检“瘦肉精”
7 364份,检测非洲猪瘟样品3 306份,合格率均达100%;各镇开展蔬果农药残留速测均在4 800批次以上,全年合计5万多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2022年全区完成10 000批次以上胶体金快速检测。通过上下联动,加大抽检检测力度,不断提高全区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1.2.2 始终保持严管严打高压态势
近年来,江都区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农业投入品的抽检力度,常态化组织禁限用农兽药、水产品违禁药物(地西泮、孔雀石绿等)等的检测及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2020—2022年江都区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32件,案件类型包含常规药物超标、私屠滥宰、生产记录不全等,有效地从源头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2.3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综合运用多种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引导构建全社会关心、多部门合作、多层次参与的社会共治局面。结合农民丰收节、农资执法下乡、新农安法宣贯等活动,年培训种养殖和农资人员4 000多人次,发放公益广告扇等宣传品5 000多份、各类明白纸宣传资料1万余份。对关键的地产上市散户实行“四个一、四到户”监管;在农贸市场及配送中心设立市场速测点,实时公布监测信息,千方百计营造“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残留、消费无担忧”的社会氛围。
1.3 强化标准生产,培强特色品牌
1.3.1 推进标准化生产
持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转化成简易明白纸、挂图等。围绕江都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制定各类农业标准110多项,编制和修订地方标准5个。通过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实现标准入户率100%。修订集成猕猴桃、黄桃、蜜梨、邵伯菱、罗氏沼虾和鳜鱼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模式图20个,建成“一品一策”示范基地20个。
1.3.2 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江都区所有入网主体生产记录信息及时录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检,无自检能力的主体(种养殖大户及散户)开展委托检测,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根据省规模主体入网工作行动部署,动态更新农畜水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将种养殖大户及散户、收储运主体一并纳入监管网格,入网追溯主体3 528个,共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追溯标签800多万张,生产主体覆盖率100%。
1.3.3 实施品质提优、品牌创响行动
江都区农业部门积极引导资质优、主观能动性强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目前,江都区有绿色食品72个、有机农产品2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建成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小麦、水稻)生产基地16个,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81.59%。积极推进品牌创建,涌现出“三邦”“吴家桥”“苏扬”“渌洋湖”“雅典娜”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中月稻场”“荷香悦食”“宝康”等8个产品进入省名牌农产品目录库。
2 江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层面广、监管风险点多。因此,基层监管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坚持“管出来”安全;落实各项监管细则,指导生产者按标生产,保障“产出来”安全[3]。
2.1 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近几年,江都区13个乡镇监管机构监管网格已形成,但受机构改革职数等限制,专业监管人员配置较少,甚至不少监管员是由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或者检测机构人员兼职。村级协管员基本上也是由村干部兼任,大多数协管员精力有限,无法再投入其他工作[4]。基层虽有农业执法队伍,但大多是无证执法,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也不高,无法有效开展农资、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因此,江都区乡镇监管体系有所弱化,基层监管的水平和效率得不到有效保障。
2.2 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
不论是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或是专业合作社的种养殖,农民都是最直接的农事操作者,农民的种养殖水平直接影响着产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5]。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者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对农业生产新技术新要求新标准的接受程度较低。规模小的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大户)经常出现化肥施用过量、超范围超量使用农药现象,甚至在施药后未过安全间隔期就进行采收上市销售,更有的小散户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不够强
在区镇级基层监管中,监管制度虽已制定宣传到位,但实际执行起来存在差距,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点无处不在。江都区每年对乡镇监(协)管员、种养殖主体及散户开展质量安全、投入品管理、环境保护、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检测制度等培训,培训主要以单一的专家授课方式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及小农散户等难以正确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生产技术要领,导致部分制度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监管效能。
2.4 农产品检测能力不高
江都区农产品种类繁多,涉及农畜水产品各条线,急需检测效率高、结果准、与时俱进的检测设备满足当前基层检测要求。区级检测机构已于2022年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和计量双认证,由于双认证通过时间短,检测参数不多,许多新型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仍无法检出。13个乡镇监管机构虽都具备快速检测室,但机构里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相对较少,加上基层检测人员年龄老化,检测技能不熟练,检测能力普遍不高;且检测品种较为单一,仅能检测蔬菜、瓜果等,增加了农产品上市的风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