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酒”全是“特假酒” 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近几个月来,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系列“特供”“专供”假酒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凡宣称“特供酒”“专供酒”的均系假酒,是违法商品,买了丢面子又丢里子。
警惕“特供酒”宣传陷阱
“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产品大都是在地下室、车库、农房、暗室中灌装的,是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
据警方介绍,这些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冒用的名义五花八门。
一类是涉部队“特供酒”。如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新近破获一起军人服务社销售假酒案,现场查获“军中王”“军中五粮”等“特供酒”1万余瓶;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发现一仓库藏有4.3万箱“特供酒”,其生产厂家多标注为“军工酿酒厂”,一些酒瓶还设计成坦克、冲锋枪、导弹车、神舟飞船等形状。
另一类是涉党政机关“特供酒”。如上海、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中,查扣的“特供酒”就有冒用国务院某机关的。
一些“特供酒”则声称是外交用酒、纪念酒。如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新近侦破一起假酒案,现场查扣的300余箱酒中,有标注“人民大会堂50周年珍藏”的所谓“国宾专用酒”,有“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茅台1949”酒,还有所谓的“外交使节酒”“大使馆高级别交流活动指定用酒”。
买酒应向商家索取票据
“特供酒”销售有多种路径,如电话直销、直播销售,夹杂在军用品中销售等。不少购买“特供酒”的消费者是被销售人员的话术欺骗的,但也有不少消费者是知假买假,主要用于接待、送礼时“撑场面”。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摘编自《中国消费者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