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260元处方药被判贩毒罪

转卖父母生前处方药被抓

2023年8月,广州女子廖华(化名)被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次日凌晨被取保候审。廖华涉嫌贩毒,和她一个月前在微信群中以260元转卖药品的行为有关。

廖华的父母都有基础病,父亲被诊断为结直肠癌晚期,医生给开了一些止痛药。2023年年初,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一些未用完的药,有病友告诉她,可以进病友组成的“药转群”。

2023年7月8日,一名昵称“王”的群友添加了廖华的微信,廖华给对方发了父母留下的药品的照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廖华出售5盒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并赠送2盒已经开封使用过的这两款药品,共收取对方260元。

案件材料显示,从廖华处购买上述药品的人名叫董某祥,是山东阳信的吸毒人员。一份笔录显示,收到药品后不久,董某祥便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反映称,其从网上买到了国家管制药品。

一审被判犯贩毒罪

阳信县检察院指控,2023年7月8日,廖华将其父亲去世后所剩余药品照片发至一微信药转群进行售卖。同日,阳信县吸毒人员董某祥联系廖华购买部分药品。过程中,董某祥通过微信明确告知廖华其系吸毒人员,购买上述药品以替代毒品使用。

阳信县法院认为,廖华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2023年8月31日,阳信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廖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继续追缴廖华犯罪所得260元,上缴国库。

发回重审后撤回起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廖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但辩称,该药是其父母离世留下的,因为医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药转群卖,不知道对方提到的“溜冰”是吸毒的意思等。廖华表示,她不认为自己贩毒了,在律师的建议下,她认罪认罚,是希望获得不起诉。

因不服一审判决,廖华选择上诉,并在二审中更换了辩护律师。廖华的二审辩护律师表示,廖华对药品的性质、功能的认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层面;廖华在药转群转让药品,是病友之间互相交换所需药品的行为;廖华没有贩卖毒品的动机、目的,廖华出售7盒药品仅收取260元,扣除医院购买所花的费用,并没有获利,也没有希望以此获利。

2023年10月底,此案二审在滨州中院开庭审理。廖华认为自己无罪,之后,滨州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2024年9月,重审期间,阳信县检察院撤回对此案的起诉。目前,该不起诉决定已经生效。

编辑点评:廖华转售的曲马多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羟考酮为麻醉药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转售处方药而获刑的案例并不罕见,而更大范围来说,不只是麻精类等处方药处置问题,药品回收和处理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2023年12月29日,《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发布,对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到实处。

摘编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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