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食品添加剂滥用阻碍食品产业发展进程
只要不超范围、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它便能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饮食体验。
在食品工业高速发展进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作用日渐凸显,并逐渐成为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食品添加剂防止变质、改善感官、保持营养、方便供应、方便加工等主要作用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不超范围、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它便能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饮食体验。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食品安全科普力度的加强,“谈添加剂色变”的的时代逐渐远去,但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食品安全建设进程。
为进一步治理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方案》聚焦人们关心的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全链条监管,全面加强农业、工业、海关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监管,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
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管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关卡,也是治理食品添加剂相关问题的源头环节。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方案》要求,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细化食品添加剂生产条件审查要求,指导各地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风险排查,清理不符合许可制度要求的生产企业,依法撤销、注销、吊销违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工艺和技术指标组织生产,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标明复配保水剂、复配防腐剂、复配着色剂等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与下游食品企业合谋生产含有非法添加物的产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各类违法主体。
在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方案》提出,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对网络平台、各类市场、商超等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的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供货者名称等相关信息,严禁销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未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管理,监督平台内经营者完整真实展示产品标签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餐饮环节和食品生产环节都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环节,对相关环节进行规范,可以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
《方案》要求,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进货查验,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倡导公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信息。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自制食品添加剂产品,以及在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香料或香精等行为,严厉打击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等行为。
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频率较高,品种较多,监管和规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方案》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突出问题整治,依法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复合调味料、淀粉及淀粉制品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原料控制、投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标注。
除了上述多项治理举措外,治理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加强全过程食品添加剂监管、防控食品添加剂滥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共治、完善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谣言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法规制度,健全食品添加剂品种动态管理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制度,使食品添加剂滥用治理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地覆盖食品产业全链条,为食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