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

作者: 程青

小说塑造了一位身在美国的花园除草工,出身知识分子家庭,但“不爱社交,不谈恋爱,不结婚,不生孩子,不喜欢体育运动,不看电影,不玩游戏,甚至也不怎么上网,平常就一个人待着”。他有着怎样的过往?他将过上怎样的生活?作者以精致而稳健的笔法展现出多元化社会中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我和乔伊素未谋面,但自从听说此人之后,再没有忘记过他。

某次林太回国,吃饭闲聊时忽然问我:你还记得乔伊吗?我说我不认得这个人,她略微一怔,好像我不应该不认识他。林太嫁给第二任丈夫费兰·林之后就定居纽约,费兰是个小有名气的律师,收入颇丰,他们一家住在长岛的一个大宅子里。我去纽约她都盛情留我住在家里,她认为我应该是见过乔伊的,但我肯定没有见到过他。

林太对我讲起乔伊,是个中国大男孩,她认识他纯属偶然,十几年前她在中文报纸上登小广告请人到家里为花园除草,那时互联网运用,尤其是社交媒体,还远没有如今这样发达。广告登出不久,就有人打来电话,有男有女,她答应了第一个来电的人,就是乔伊。

那时乔伊刚从北京到美国不久,二十八九岁的样子,看不出准确年纪,他瘦高、苍白,鼻梁和眼睛交会处有两片淡青色的晕,前额长长的头发遮挡着眼睛,让他的脸色雾蒙蒙的,加上微微耸肩,好像总站不直,走路又有点步履蹒跚,看上去十分文弱,形似一只大蜘蛛。林太为自己没见到人就在电话里录用了他有点后悔。不过乔伊干活很卖力,做啥都一丝不苟,花园收拾得整洁清爽,做完事情会把工具弄得干干净净物归原处。林太很满意,后来一直请他收拾花园。

来过几次后,赶上饭点,林太请他吃汉堡。她在托盘里放上一个牛肉汉堡和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摆在走廊的小台子上。乔伊谢过她,仍然埋头在草坪上干活。林太请他趁热吃,对他说放凉了不好吃。她认为中国人不像老外,都喜欢吃热的食物。但乔伊并没有马上吃,仍在仔仔细细地侍弄花园。过了大约一个来钟头,她看见乔伊端着那杯放凉的咖啡,斜靠在廊柱上,正一口一口慢慢地啜饮。他目光散淡地望着打理得齐齐整整的花园,仿佛在欣赏一件作品。林太觉得用他是用对人了。看他在喝冷咖啡,她热情地提议为他换杯热的。乔伊说不用,他是故意放凉喝的。他对她解释,冷咖啡比起热咖啡,味道清苦,他更接受——不是作为享受,而是作为一种理念。林太听得一头雾水,也有点错愕。来美国之前她是一个昆曲演员,还拍过三四部电视连续剧,演过女二号,勉强算得上是个明星,她自认为即使称不上艺术家也算有艺术感觉的,乔伊这样说话,她觉得相当有趣。

乔伊喝完咖啡,把空杯子放回去,再次谢过她。她看见那个牛肉汉堡仍在托盘里放着,当然也早就冷掉了。她问他怎么没吃汉堡,是不是不喜欢?乔伊说自己是素食主义者,从小就不爱吃肉,长大之后一切肉类都不吃。

他们就这个话题聊起来。乔伊说肉类来自动物,动物是有灵魂的,所以他不吃肉。林太说要这么说,植物也有灵魂,你也不应该吃植物啦。乔伊有点发怔,说这我之前还真没听说过,也没想过。不久之后再见面,他告诉林太,现在他也不吃植物了,只吃豆子。林太说豆子不也是植物吗?乔伊又是一呆,强调说他看见的豆子是罐头。林太说到这里,我们两个哈哈笑起来。她说罐头里的豆子确实是看不出植物的样子,但乔伊这么说多少有点掩耳盗铃。不过,她说,按照他这个逻辑,至少面包米饭等等他都可以吃,因为看不出植物的样子,不然他恐怕要饿死的。

认识的时间稍长,林太发现乔伊这人是比较各色的,或者说是相当各色。他不爱社交,不谈恋爱,不结婚,不生孩子,不喜欢体育运动,不看电影,不玩游戏,甚至也不怎么上网,平常就一个人待着,林太说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发时间的。乔伊不和父母一起住,在与他们相隔十几个街区的SOHO租一个小公寓独自生活,他认为这样的间隔对他和爹妈来说是一个安全距离,谁也不会提起脚就走进对方的家里去,他们见面都是在电话里事先约好,而且打电话也严格遵守通常的社交准则,没有特别的事情,绝不会在非常的时间打扰对方。

他们认识的时间更长一点,乔伊告诉林太,父亲先来美国,在社区大学教书,早就拿到了tenure(终身职位),和母亲分居了差不多十年,妈妈才过来。他自己是不想来的,一个人在北京过得逍遥自在,但妈妈要他来,他是为了妈妈才办的移民。他还告诉林太,他大学毕业之后没怎么上过班,曾经有一份正式工作,在画报社。一进去就分在市场部,推销杂志和拉广告,除了工资和奖金,还能拿提成,薪水是上不封顶的,单位里不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挤进这个部门。不过他一点不热衷搞关系,讨厌在酒桌上和客户拼酒,也讨厌说场面话奉承巴结领导,最烦的是坐班,一大清早挤公交地铁去点卯,有事没事得在办公室里坐着,一杯茶一张报纸能混一天。他不喜欢,干了三两个月,辞掉了。

当时他和妈妈在北京一起生活,妈妈对他辞掉公职态度平淡,她对他做啥都很支持,只要他自己想好,拿定主意,她都不会反对。她在海淀一所相当著名的中学当老师,有稳定且不菲的收入,足够他们母子俩生活。他们还有一套西客站附近的小房子出租,妈妈到美国之后,他靠房子的租金可以简朴度日,另外写点歌词和散文,纯属玩票,挣到稿费添点平日不舍得买的东西,再就是和朋友下馆子挥霍。从小到大他一共也没几个朋友,都是从幼儿园起就一块玩到大的发小,他们都有工作,有一位自己开公司,知道他没工作,吃饭从来不让他掏钱,除非他坚持要请客。还有,假如他当真没钱用了,他妈妈会无条件而且没有一句废话给他钱,所以,他心里是安稳的,从来没有金钱匮乏的感觉。到美国之后,实际上也是父母养着他,这一点上他的爸爸妈妈和当地的家长不大一样,他们觉得养孩子是天经地义的,无所谓他早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自己找些零工,都是简单的和用体力的,学校学的那点哑巴英语早就忘光,需要语言的事情他做不了。他妈妈对他说得最多的话竟是:“你不适应就别去打工。”他自己觉得花爹妈的钱总归不太好意思,还在北京的时候他常去发小的公司帮忙,替他看看合同及往来书信,接待一下访客,做推广的时候去盯盯现场,说白了,就是打杂。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做的这些发小手下的员工也能做,除了看公文有点技术含量,别的人家捎带手就做了,甚至做得比他还利索、还到位,而且态度还好。之后他就不怎么去发小公司,也就不拿发小给他的钱。好在不久之后他就移民了。最后一次他去发小公司是感谢和道别,两个人在楼下的餐馆坐到后半夜,喝掉了半箱啤酒,吃了几十根烤串。他滴酒不沾,那半箱啤酒都是发小一个人喝的。烤肉也是发小一个人吃的,他只吃烤青菜和烤蘑菇。他陪发小抽了一支烟,那是他平生抽的第一支也是唯一一支香烟。那天是他抢着结的账,花了不到三百块钱。他想说的一肚子感谢的话对着发小却一句没说出来,说了好像反倒生分了。

林太问过他,到美国有什么打算?她话里的意思是他到这里如何生存发展。他听了一木,就像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似的。顿了片刻,他说想做点翻译工作吧。林太问他好找事情吗?他略显尴尬,说还没开始。又说,我不会英语,已经报了学校,准备明年去学。他说自己在语言上毫无天赋,就是个白痴,上学的时候外语是最拖后腿的,出了校门就都还给了老师。一想到这把年纪还要学英语,心里就很抵触。说到眼下的生活状态,他立马变得轻松,白皙的脸上线条柔和。他说自己喜欢干花园里的活,除草修剪浇水都爱做,“做这些事情轻松,没负担,心情巨爽”,他这样说。他说自己还特别喜欢扫叶子,秋季树叶落满地的时候,扫起来很有成就感。他带着浓厚的兴味跟林太说起他读过的一篇小说,是一个美国作家写的,那个作家叫卡佛,他在小说里写一个男人出轨家对面的女邻居,对方的丈夫发现了,但并不知道老婆的情人就是他,那人给老婆下了最后通牒,让她一个星期后离开。这个偷情的男人内心非常矛盾和纠结,尽管他看似并没有卷进这件事情当中,但他其实就在这件事情当中。一边是因他面临离婚的情人,一边是第二任妻子和孩子,他一筹莫展,筋疲力尽。他睡不着觉,一大清早起来在自家的院子里耙落叶,顺手把隔壁邻居家院子里的落叶也耙了,引得那对邻居夫妇很是蹊跷,不过老婆和老公两个人困惑和有感的点并不相同。小说的最后是这个男人穿过街道,不知是去为情人打扫落叶,还是去解决问题,当然更像是无解。乔伊讲得眉飞色舞,笑声响亮,投入的样子像个在台上演讲的中学生。林太说她却笑不出来,她一点不觉得好笑,一堆人陷入了困境有啥好笑的?她不明白笑点在哪里,相反,听得心里莫名有点发沉。

秋天到了,树叶落下来,乔伊来扫叶子果然特别卖力,他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草坪和花园的小径清理了,门前和屋后也扫得干干净净。叶子一会儿一落,他扫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还弯腰把那些零星的落叶捡起来,托在手里,丢进垃圾桶。几乎每次他都超出了约定的工作时间,林太不过意,他却说没关系,是他乐意做的,而且态度异常坚决地拒绝她给他加钱。

入冬以后花园里没什么活了,林太担心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跟他商量,问他能不能下雪天过来帮她扫雪。乔伊一口答应,显得挺欣喜。冬天纽约下雪比较频繁,只是不定时,所以这份工作没法固定。只要赶上下雪,乔伊就会过来扫雪,一次不落。林太家前后需要扫雪的地方不算太大,一个小时足够干完。他还会主动替林太家停在院子里的车除雪,这并不在他的业务范围。每次林太都会多给他钱,而他会把多给的退还给她,如果给他的是一百美元,他会从钱包里拿出票子找给她。他坚持干多少拿多少钱,绝不多拿。

某天铲完雪,林太请他进屋喝杯热茶。乔伊和她聊起最近找到一份工作,是帮一位女作家写信。那位女作家是从台湾过来的,写儿童文学,她口授一些信件,让他录进电脑,再按她提供的地址发Email出去。除了零星几封和朋友联络感情的信,几乎都是写给杂志社和出版社的投稿信,内容大同小异,有些其实只要做些复制粘贴就行,他和女作家说了,但她每次都要从头口授,她的理由是这些信件是给不同的出版社和不同的编辑写的,有生有熟,交情也是有深有浅,写信的用词和语气是不一样的,大家都是搞文字的,一读就能感觉出气韵,对付不得。乔伊自然也乐得替她从头写起,多写一封他等于多挣一封的钱,而且对他来说这个工作机会也很难得。

他说替女作家发出的那些Email,陆续收到回信,但都是退稿信,来信有长有短,估计也是根据和她的交情不同写的,有的就是格式化公文,一看就是预先写好的统一的退稿信,也有不少石沉大海,毫无回音。女作家倒是心态很好,她不受打击,依然笑容可掬,请他对那些退稿信每信必复,而且语气格外客气。他在感动之余,也有点替她感到委屈,觉得她既是一个作家,没必要那样谦卑和低调。女作家继续请他给出版社写信,仍是投稿,用他上小学时就学到的词叫“百折不挠”。他才知道原先以为光鲜荣耀的这一行竟然也如此艰辛。以前他看到书,是一本本装帧精美,摆在书店里显得十分高雅,并且富有含金量的成果;再看到书,才知道那是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劈山开路、缝缝补补之后的产物。女作家家中的电脑和打印机都很陈旧,不怎么好用,不是宕机就是卡住,他只是帮她写写信发发Email,感觉半天做不了多少事情。而她写书用的也是这台电脑和这个打印机,他感叹真不容易,让他觉得从她身上学到了一些什么,不过要换作他,是不会选择做这个事情的。

去女作家家里帮她写了几次信,他觉得这个工作随时可以结束,但是每次离开之前,女作家总是跟他约定下次再去的时间。好几次他去了,打开电脑邮箱,一封回复都没有,女作家会跟他说抱歉,今天没什么可做,然后请他坐下来喝咖啡,和他闲聊。她跟他讲正在写或者打算写的作品,里面的故事、人物、情节,还有她想到的一些很得意的句子和词语,她讲得很乱,想哪说哪,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但特别认真,甚至带点神经质的紧张,就好像面对的是一个能决定她作品命运的编辑。刚开始他很不自在,几次之后就适应了,中间也会插话,帮女作家完善一下她的构思,就像当年他在发小的公司替他完善方案一样。女作家从善如流,只要他说得好,有创意,她欣然接受,而且特别开心,笑得十分欢畅,那是他平日很少能听见的笑声。即使他去了没写一封信,女作家也会照样给他写一张支票,足额支付,一分不少,他说声谢谢也就收下来。虽然他心里为自己不干活白拿钱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但和她推让他会更加不好意思,他也没有那样的勇气,而且他知道最后的结果她一定是会让他收下的,所以推来推去没有意义。

总听乔伊说起女作家,林太好奇起来,向他打听她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漂亮不漂亮,有没有结婚,家里住的是啥样的房子。他说女作家本名叫宛珍,发表作品时她用笔名,他没记住,只记得里面有个“锦”字,那是他喜欢的字。她看上去有五十多岁,长得说不上漂亮不漂亮,但打扮得很美,每次见到都妆容精致,头发做得一丝不苟,抹了口红,她穿的衣服很特别,质地像丝绸,轻盈飘逸,五彩斑斓,有一种他从来没在任何地方见过的异域风格,很夸张,穿在她身上却又非常协调和华丽。她结婚了,有老公,住在曼哈顿的一个公寓里,房子挺大,收拾得很整齐,而且布置得很温馨。她家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摆满了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看她读那些厚厚的英文版原著,让他打心眼里羡慕。她喜欢一边读书,一边喝咖啡,他觉得书和咖啡就像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家里的那种氛围让他感到舒服和向往。他说起有一次他和女作家正坐在客厅里聊天,那天也是没什么活,女作家接了个电话,突然对他说,我老公就要回来了,你赶紧走吧。他站起身就走了。出了门有点茫然,脑子里就像有一团迷雾,一时想不起来自己那辆二手尼桑停在哪里,眼前的街景看着也特别陌生。开上汽车回去的路上,他心里还在嘀咕,不明白女作家怎么突然让他走。他感觉是她不想让她老公遇到他。林太八卦心起,用俏皮的语气“唔”了一声,问他是怎么个情况。他说估计是不想让她老公看见她为这么一点活花钱请人来做吧。林太跟他开玩笑说,就不会有别的原因吗?他显然听懂了,用一种非常严肃坚决的态度,特别认真地否定说那倒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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