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与福
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②。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③。行邪僻,则身死夭④;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
(摘自《韩非子:法家学说的集大成之作》)
[注释]
①题目为编者所加。②天年:自然寿命。③理:规律。④夭:短命。
[点悟]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精练地表达了老子对祸与福相互依存、相互转换的认识。祸与福是怎样相互依存、相互转换的呢?
韩非子认为,人遇到灾祸,会产生畏惧恐慌,因而能促使自己的行为变得正直;进而能深刻而透彻地思考问题,明白做事的规律。行为正直,可以避免灾祸;避免灾祸,就能活到自然死亡。明白做事的规律,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活到自然死亡,就保全了性命,能够长寿。事业有成,就能拥有财富与尊贵的地位。保全生命、能够长寿、拥有财富、地位尊贵,就是幸福。而幸福是从灾祸中产生的。所以老子说:“灾祸啊,让幸福借以出现。”因为灾祸能成就人的幸福。
对于幸福,韩非子认为,它意味着拥有财富与尊贵的地位,进而拥有好衣与美食;由此会让人萌生骄横放纵的心理,从而导致人的行为乖戾不正,做事违背规律。行为乖戾不正者,会让自己遭遇意外而短命;违背规律者,必然做不成事。生命有意外丧失的灾难,事业不能获得成功,就是严重的灾祸。这灾祸是从幸福中萌生的。所以,老子说:“幸福,是灾祸潜藏之处。”
从韩非子透辟的阐述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不是所有的灾祸都能化为幸福,也不是所有的幸福都会变成灾祸。你能保持正直的品行,掌握做事的规律,并按规律做事,我们就可望拥有正常的寿命、成功的事业与幸福。
(张英华 辑)